建立和完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产业政策体系
2014-07-24科技部政策法规司副调研员
中国科技产业 2014年2期
◎ 科技部政策法规司副调研员 史 昱
建立和完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产业政策体系
◎ 科技部政策法规司副调研员 史 昱
工业和信息部在《完善产业政策体系及功能》中指出,“产业政策是国家为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由政府对产业领域的资源配置过程,进行科学、必要、适度、适时引导和调控的经济政策”,同时指出,“十一五”期间,我国“形成了以产业结构政策为核心,产业组织政策、布局政策和技术政策协同发挥作用的政策体系,进一步增强了政策的系统性[1]”。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高新区”)是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基地,是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重要载体。本文尝试从建立和完善国家高新区产业政策体系的视角,提出一些建议。
一、产业结构政策
产业结构政策是指“政府按照产业结构的发展规律和一定时期内各产业的变化趋势,通过确定产业的构成比例、相互关系和产业发展序列,为实现产业结构协调化和高度化,从而带动社会经济增长的产业政策”[2]。
国家高新区的设立始于上世纪80年代。在世界新技术革命和中国经济与科技体制改革的背景下,原国家科委和中国科学院等先后向中央提出了在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高度智力密集区建立开发区的建议。随着北京中关村电子一条街的兴起和一批科技人员下海创业,1988年,国务院批准建立了第一个国家高新区——“北京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随后,确定把推动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建设作为国家“火炬计划”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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