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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企在华的“商标战争”

2014-07-19

环球时报 2014-07-19
关键词:诉讼案商标法官司

英国“每日邮报”网7月17日文章,原题:品牌战争:与中国商标“抢注者”们的较量 他们被称作商标“抢注者”,长期以来令进入中国市场的外企头疼不已。这些熟谙中国复杂商标法的人,盯上某些有价值的外国品牌,将其注册为中国商标。当国际企业希望将产品推向中国市场时,往往别无选择,要么花大钱买回商标,要么为产品注册新商标,或通过漫长繁琐的官司争取权益。目前澳大利亚著名的红酒品牌“奔富”,正因其中文商标与中国某商人陷入官司纠纷,后者去年曾赢得与法国某红酒商的类似诉讼案。专家表示,对尚未熟悉世界最大消费者市场的外企而言,“奔富”和近年来备受关注的许多案例是种告诫,提醒外企将面临的风险。许多外企因中国商标法的“先注册先得”原则而陷入困境。这与美国和许多英联邦国家不同,申请者在这些国家注册商标须表明已经或计划将其用于商业领域。在华外企也有挑战的机会。一是证明对方确属恶意抢注行为,实为敲诈。或是表明该品牌在被对方注册时已是知名品牌。但在实际操作中,许多企业很难说服法庭。近来引人注目的商标诉讼案有,即将开始的电动汽车特斯拉的诉讼、辉瑞制药未能赢得的“伟哥”中文商标争夺战……名人也未能“幸免”。流行歌星贾斯汀·比伯、足球明星C罗等人的名字,都已被中国厂商用作促销从鞋到农药的品牌。两年前,篮球传奇乔丹曾起诉名为“乔丹体育”的品牌。事实上,连乔丹两个儿子的名字也已被中国商家注册为商标。法律专家认为,重新修订并从今年5月开始生效的中国商标法,会令外企更易保护自己的商标。亚洲法律顾问斯坦·阿伯拉姆斯则说,相关法律将改善市场环境,但此类争议或将减少的首要原因是,如今众多外企已更加了解如何在中国市场经营。▲(作者索菲·布朗,丁雨晴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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