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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之痒

2014-07-17洪烛

做人与处世 2014年11期
关键词:林妹妹过瘾脚气

洪烛

痒是痛苦与欢乐的第三者。它不是欢乐,却胜似欢乐;不是痛苦,又赛过痛苦。我们承认欢乐与痛苦在人一生中的联姻关系,因而忽略痒所占据的地位,这秘密情人,这难以言喻的感觉,屈居幕后。欢乐是气宇轩昂的大丈夫,痛苦是风雨无常的小妻子,痒则属于生命的隐私,不适宜在大庭广众露面,它以幽会的形式,神出鬼没,逢场作戏。痒充满自卑,生命却在它带有赌气性质的骚扰面前,欲盖弥彰,显得加倍地无奈。痒是变形的欢乐,在野的痛苦,偷酿的私酒。

痒则难登大雅之堂,一谈论痒,人就暴露出肉体凡胎,落了俗套,痒是生命羞于启齿的大俗。但君子也有痒的时候,也有痒处可挠,伪君子更非铜浇铁铸、天衣无缝。痒啊,这生命的大尴尬,文明的大忌讳,连孩童都知道挠胳肢窝能逗人发笑,这善意的游戏使人明白欢乐也是可以伪造的。当《红楼梦》中贾宝玉伸手做鸡爪状,在嘴里哈一口气,探向林妹妹的腋窝,连推带挡的林妹妹也只有讨饶的份了。弱不禁风的林妹妹,怎敌得住这温柔的威胁?痒啊软硬兼施,势不可当。

余华在小说里透露了对仇人的一种惩罚:在他光着的脚板涂上一层层的蜂蜜,让狗一遍遍地舔,被捆绑者受不了这深彻骨髓的酥痒,浑身痉挛,仰天大笑,被折磨一个下午就力竭气绝而死。据说古代就有类似的刑罚,由此可见人类的智慧能蜕变到狡猾甚至恐怖的地步。杀人,却不用刀子,不留下伤口,当憎恨转换为花样百出的对生命的戏弄,它就比憎恨更可怕了。真不敢相信,痒,居然能置人于死地。你以为那是一个快乐的囚犯,他实则已痛苦到极点。

我住老乡家,房东有脚气,每天夜里总见他坐在门槛上用开水烫脚,用沾着沸水的热毛巾在脚趾间做拉锯状。每逢此时他总龇牙咧嘴,苦大仇深的样子,我深表同情:“很痛苦吗?”他唇齿间抽着冷气,脸上居然表现出某种幸福的神态:“不,舒服极了,舒服得像吃肉似的。”那可是一个基本上没有肉吃的年代。房东以农民语言把烫脚形容为“杀痒”,并且觉得可与吃肉相媲美。虽然我觉得房东的话不可思议,却深深记住了他欲仙欲死的表情。烟有烟瘾,酒有酒瘾,痒是一种瘾,有瘾而不得满足,则是一种最大的痒——心痒。醉八仙的酒葫芦空了,垂涎三尺;老烟枪弹尽粮绝,钻到桌子下面捡烟屁……凡此种种,都按捺不住心猿意马。

于是有了望梅生津和饮鸩止渴的典故。痒有时像蚊虫叮咬后的轻微中毒,让人想挠、想抓,甚至以毒攻毒而后快。痒是病吗?那位患脚气的老房东养病千日,为什么居然像养一头无伤大雅的小宠物般悠然自得,而非深恶痛绝。似乎有痒可挠,才是真正地活着,与之相比,人生的那些大喜大悲则过于戏剧化了?痒是一些娇纵的小毛病,几近于痛苦更几近于快乐,如影随形,使人舍不得根治。有饥寒才有饱暖,有渴才有解渴,有瘾才有过瘾。人生中疑难问题是无法以良莠善恶区分的,雅俗共赏的小小病例也无药可医。难怪有人呐喊“过把瘾就死”也是值得的。无瘾则肯定无欲念,清心寡欲则太没心没肺了,说无关痛痒的话,做泾渭分明的事,则太像不食人间烟火的圣人了。

我开始理解一位老农躺在山坡上懒洋洋地晒太阳,同时脱下羊皮袄搜索虱子用牙齿咬碎,那一份无忧无虑,那一份怡然自得,也不失为朴素、安详。这返璞归真的生活画面,你能肯定他就不幸福吗?

欢乐可以伪装或掩饰,痛苦可以忍耐或克制,唯独痒不讲道理,正人君子、英雄好汉也无法处之泰然。有痒就有挠的动作,有痒的问题就有解决的办法,而挠痒固然不雅,却是最率真的动作,在那一瞬间,生活啊生活,真过瘾;人啊人,原形毕露。人卸下面具最怕的是有观众,但人又太想卸下面具呼吸新鲜空气。在道貌岸然的一生中,那简直算短促而宝贵的自由了,于是人要求有私生活,开始强调隐私权。在挠痒方面,忘却高贵与卑贱,甚至物我两忘,是多么有意思的事情啊!

(编辑/张金余 廖新生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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