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基石构筑国家法治体系
2014-07-13
当代兵团 2014年21期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会议要求,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建设五大体系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如何建设五大体系?国内法学界5位权威学者为您进行详细解读。
——编者
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
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为新的历史条件下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完善法律体系指明了方向。只有经济社会发展的各方面实现有法可依,只有不断提高立法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才能实现良法善治,才能为依法治国提供基本制度依循。
专家解读
假如某人因网购的热水器漏电而受伤,审理案件时,法官可以适用合同法、侵权责任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多部法律,以至因法律规定不一而“同案不同判”。
2010年年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如期形成。截至2014年3月,我国现行有效法律242部。68部法律的制定或修改列入了本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立法规划中。但是现有法律体系中不协调、不一致、体系性不强等问题依然突出。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经济社会越发展,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越强烈,加强和改进立法的任务越艰巨。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首先要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增强法律法规的系统性,解决因体系性不强导致的法律规定在逻辑上、价值取向上相互“打架”。比如,应该加快制定民法总则、人格权法,进而编纂形成逻辑、价值一致的体系化的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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