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检新政
2014-07-13本刊综合
晚霞 2014年12期
关键词:检测
本刊综合
5月16日,公安部、国家质检总局召开会议,部署加强和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推进检验制度改革。针对当前机动车检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两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的意见》。
《意见》内容主要涉及加快检验机构审批建设、试行私家车6年内免检、推行机动车异地检验、改进便民服务、加强检验机构的监管、政府部门与检验机构脱钩、强化违规违法问题责任追究等。
让政府和公众更轻松
自9月1日起,非营运轿车6年内免检规定将试行,每2年需要定期检验时,车主只需提供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车船税证明,将交通事故和交通安全违法处理完毕后,就可直接领取检验标志。公安、质监等政府部门退出车检机构,由市场性机构取而代之。今后不用再为自家的汽车频繁“年检”了,无数人看到这个消息有如释重负之感。
为方便群众办理机动车检验业务,《意见》规定除大型载客汽车、校车以外的机动车因故不能在登记地检验的,机动车所有人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委托核发检验合格标志后,可以在车辆所在地申请检验合格标志。
此外,《意见》还推行机动车预约检验,车主可通过互联网、电话等方式预约检车;开设预约检验通道和窗口,方便车主自主选择检车时间.减少排队等候;简化检验工作程序,整合安全检验和环保检验流程,增加免费导办人员;推行周末、节假日检验机构不停休制度,实行延时服务;推行以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开展检车提醒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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