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雇员,路在何方
2014-07-13本刊综合
晚霞 2014年12期
关键词:制度
本刊综合

2002年,吉林省政府首开推行雇员制先河,全国纷纷效仿。如今十余年过去了,其不占编、不具有行政职务、不行使行政权力的特点,导致许多尴尬出现,他们的未来究竟该走向何方?
政府雇员制的现状
政府雇员制在2002年被吉林省政府率先引入国内。此后,深圳、广州、无锡、武汉、芜湖等地为了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相继推行政府雇员制。
吉林是将政府雇员作为公务员制度的补充,不占用公务员编制,不享受公务员待遇;珠海实行雇员制的初衷是为了突破僵化的福利政策;而无锡政府雇员制的特色在于先出台柔性引才规定,再出台特聘岗位人员管理考核办法,将特聘岗位人员纳入整体性人才资源开发的范畴。
政府雇员制作为公共部门引进专业人才的一个渠道,在政府实际工作中起到了重要作用,解决了政府部门专业的问题,并不同程度地发挥了“鲶鱼效应”。然而,政府雇员实施几年后,人们发现其效果与原先的设想有很大的差距,政府雇员也相继流失。吉林省原计划是招募10名政府雇员,但最终只招到了两人,2007年先后有3名政府雇员离开原聘任机关,吉林省也决定不再录用政府雇员。
据悉,深圳自2004年普通雇员制度设立以来,于2007年、2009年.2011年三次提高普通雇员的工资福利性经费核拨标准,提高了普通雇员的收入。根据相关规定,普通雇员工资拨付标准不含各雇用单位为雇员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但有人指出,工资、社保、办公经费、加班费、过节费等,甚至于雇员的办公经费也从核拨标准里扣,雇员帮政府做事,还要雇员自己出“工具”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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