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主观幸福感的影响因素分析——基于安徽农民的问卷调查数据
2014-07-13武壮张士云
湖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4年1期
武壮,张士云
(安徽农业大学 经管学院,安徽 合肥 230036)
一、问题的提出
主观幸福感①是个体按照自己的标准对其生活质量进行情感性和认知性评价的一种心理感受。[1]在国内,主观幸福感日益成为心理学者和社会学者关注的热点,其中多以城市居民、老年人和大学生群体为研究对象,专门以农民为对象的研究较少。有学者认为,影响农村居民幸福感的主要因素有经济负担、生活压力和健康状况、子女问题、家庭关系和工作因素。[2]还有学者将生活压力、子女问题、家庭关系联系起来,统称家庭情况,利用家庭情况得分与幸福度得分做相关性分析,发现二者呈显著正相关。[3]此外,个性、社会地位、工作满意度等个体状况与社会状况因素对提高人们的幸福指数同样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4]农户的幸福度与其受教育程度、闲暇时间也有关系。农户受教育程度越高,人们逐渐对健康或者疾病有了更为正确的认识,从而减少了对健康问题的不必要担心。[5-7]受教育程度越高,农户越幸福。收人水平、教育程度、城乡分割与政治身份是影响居民包括农民对机会不均容忍程度的内在原因,机会不均对居民幸福感存在普遍的负面影响。[6-8]据此,笔者拟在此基础上基于调研问卷,进一步分析中部省份农民的主观幸福感及其影响因素。
以长期居住在农村的农民为对象,采用随机抽样的方法抽取安徽省17 个地级市(皖中:合肥、六安、滁州、安庆、巢湖;皖北:阜阳、亳州、淮北、淮南、宿州、蚌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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