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对湿地价值和保护的认知类型与差异——基于辽宁大洼县的调查
2014-07-13徐晓鹏
湖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4年5期
徐晓鹏
(河南工业大学管理学院,河南 郑州,450001)
湿地是地球上的三大生态系统之一,被称为“地球之肾”,具有防洪护岸、补充地下水、净化水质、调节气候、教育观光、为人类提供多种产品和服务等生态功能价值[1-4]。中国湿地面积约为26万km²,居世界第四位,拥有几乎所有类型的湿地,在世界上占有重要地位[5]。近三十年来,中国政府颁布一系列与湿地保护相关的行政法规,各级地方政府也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应的实施办法、细则及地方性法规,湿地保护工作正在向依法管理的方向迈进,得到了国际社会认可[6-8]。目前已建立众多湿地公园和自然保护区,退化湿地的功能正在恢复,可持续利用示范模式日趋形成[9-10]。然而,中国湿地保护依然存在着一系列问题,如公众意识不强,法制监管体系不完善,基础研究不足和技术水平落后等[11-12]。此外,湿地保护政策在执行过程中对周边农户的生计也造成了很大影响,两者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这些因素导致全国湿地面积减少、功能和效益下降等局面并没有得到根本性扭转[13-15],加强湿地保护力度已经成为中国生态环境建设中的一项重要任务。位于渤海湾东北部的辽宁大洼县是亚洲最大的芦苇湿地,随着湿地周边经济活动的开展,该区域生态环境日益恶化,公众参与程度和保护意识亟待加强。为此,笔者拟通过对辽宁大洼县的调查研究,了解公众对湿地价值和保护的认知,以为政府部门制定和实施相关保护政策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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