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生物多样性支付意愿影响因素及价值评估——以甘肃省迭部县为例
2014-07-13张颖倪婧婕
湖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4年5期
张颖,倪婧婕
(北京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北京 100083)
森林生物多样性是生物多样性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人口增加和社会经济快速发展,中国森林生物多样性受到严重威胁。据第七次森林资源清查资料显示,已有200 多种植物灭绝,4 500 种高等植物濒临灭绝,占植物总种数的15%左右[1]。另据《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报道,在全球640 个濒危物种中,中国就有其中156 种[2]。
国内外学者对森林生物多样性一直在不断探讨价值评估方法。1992年,瑞典在森林资源核算中,单独列出森林生物多样性项目,并用机会成本法评价生物多样性的价值大小[3]。1996年,芬兰的Jukka Hoffren 也采用机会成本法,对芬兰森林生物多样性的保护价值进行估算,最后得到芬兰保护森林生物多样性的价值约为1.7 亿芬兰马克[4]。澳大利亚使用消费价格法、成本价格法及非消费价格法3 种方法直接估算所有生物多样性的价值[5]。国内学者也尝试用不同方法对中国或某个地区森林生物多样性价值进行评估研究。如宋磊[6]在对泰山森林生物多样性价值评价时,主要采用机会成本法、市场估价法、支付意愿法等分别评估直接使用价值、间接经济价值以及存在价值,最后得到泰山风景区生物多样性的总价值为66.7 亿元。吴火和[7]通过分析森林生物多样性价值的不同资产特点,运用市场价格法、替代市场法和模拟市场法等不同评估方法,最终得出福建龙栖山自然保护区的森林生物多样性的价值为1.25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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