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员对合作社服务需求的优先序及其影响因素——基于江西省农民专业合作社487份调查数据
2014-07-13陈江华李道和刘佳佳康小兰
湖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4年5期
陈江华,李道和,刘佳佳,康小兰
(江西农业大学 a.经济管理学院;b.人文与公共管理学院;c.“三农”问题研究中心,江西 南昌 330045)
一、问题的提出
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中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之一,提高了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在农业生产产前、产中与产后各环节向社员提供技术咨询、技术培训与统一销售农产品等服务,一定程度上克服了分散小农经济的弊端,通过集体行动实现了提高农户市场谈判地位、降低市场风险与节约交易费用等功能,缓解了“小生产”与“大市场”之间的矛盾,带动了社员增收致富[1]。近年来,中国农民专业合作社迅速发展,有力地保障了农业生产的稳定与粮食安全,提高了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据国家工商总局统计,截止到2013年12月底,注册的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98.24 万家,实际入社农户7 412 万户,占农户总数的比重约为28.5%,在农业生产中的作用日益重要[2]。虽然如此,但农民专业合作社还是面临服务社员的能力不强,为社员与自身创造收益的能力不高,难以适应社员需求,发展潜力较差,社会影响力有待提高等问题[3-4]。农户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主体,合作社的健康发展应以尊重合作社社员的意愿为前提,以适应社员的需求为根本[5-6]。
国内学者的相关研究主要集中在农户对合作社需求的影响因素与技术需求的优先序两方面。在农户对合作社需求的影响因素方面,郭红东、卢向虎等[7-8]研究认为,农户文化程度的高低影响农户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认知,会显著影响农户对合作社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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