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禁令看上去很美
2014-07-10宋金波媒体人
支点 2014年6期
宋金波(媒体人)
加班禁令看上去很美
宋金波(媒体人)
前段一则来自海外媒体的消息称,法国新劳动法规定,晚上6点后到早上9点之前的非正常工作时间,公司将不允许向员工发送邮件,也不可以向员工打电话。
虽然这则消息引起的热议很快被法国以辟谣的形式降温——这不过是一个民间团体搞出来的、基本上不具备法律效力的东西。
但谁在乎准确事实是怎样?国人多数是借别人酒杯浇自己块垒,看到法国连八小时以外都把老板闲不住的手管起来,“水深火热”的中国白领质疑到:“我们为什么不可以?”
暂且假定在工作时间上,欧洲确实比我们“先进”,那么,我们可否赶超呢?“可否”,有两层意思。一是应该与否,接受与否;二是能不能落实。法律规则中的两个层面,一是初级规则,即在法律上会否接受某种观念,比如说,是否有必要对劳动者的劳动时间做出上限或下限的规定。二是次级规则,就是初级规则怎么落实,比如,如何认定过劳死?何种情况下业余时间可以被“征用”?
新古典经济学和新制度主义经济学关于政府对劳动时间的介入争论已久。后者似乎更占优势,包括中国在内的多国,都规定了劳动时间上限,并对加班行为做出限制。
但很多人未必了解,中国法律关于劳动时间的初级规则,居于世界领先水平,如规定每天加班不超过l小时,还规定了较高的加班工资。而美国法律中除规定每周标准工作时间为40小时外,对加班时间的上限没有硬性规定。……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