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掷60万为女儿谋职
2014-07-10晓红
职工法律天地·上半月 2014年1期
关键词:银行
晓红
2012年底,当招商银行济南分行“拼爹门”事件备受关注之时,杭州市下城区法院正在审理一起类似的拼爹案。来自浙江省平阳县的刘大能,为了让大学毕业的女儿进入银行工作,豪掷60万元活动费请一位朋友帮忙。可朋友需要“人托人”,一番周转下来,竟出现“货不对板”的结果,60万换来的是一份实习工作。刘大能的朋友不服气,把某银行杭州支行的行长和“帮忙”的揽储业务员张燕琴告上法庭,要求归还活动费。到底聘用的工作算不算正式工作?找不到预期的工作该不该退还“活动费”?这起银行拼爹案上演的是活生生的中国“浮世绘”……
“人托人”找工作,上演“拼爹门”
2011年初,22岁的刘小慧即将从福建一所大学商业管理专业毕业,开始为找工作奔波。
刘小慧的父母在平阳做了多年的服装生意,虽说他们经商,但希望女儿能找个安稳、体面的工作。几天后,刘大能带着家乡的特产,来到了他在杭州的世交老王家,希望老王家帮忙给小慧找个好工作。
在老王的介绍下,刘大能认识了老王的外甥女赵红,一家公司的业务部主管。赵红很热心,说:“我给你留着心,只要能帮,一定帮!”
当天晚上,赵红下班回家,碰到对门邻居张燕琴和她的男友郑海。张燕琴是好几家银行的揽储业务员,跟赵红同龄,成为邻居后,因为她们脾气对味,很快情同姐妹。
赵红立即跟张燕琴说了这事,张燕琴拍着赵红的肩膀说,这事你真找对人了,银行我熟啊,这忙我一定帮。
刘小慧的父母一听,大喜过望,请赵红一定促成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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