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谓京津冀协同发展?
2014-07-09张利娟张宏
中国报道 2014年7期
张利娟+张宏


回顾京津冀区域发展的历史,1986年,时任天津市市长李瑞环就提出“环渤海经济区”的概念,毗邻而居的京津冀三地萌生了区域合作的构想。然而,30年过去了,京津冀合作发展依然没有取得实质性进展。
2月26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专题座谈会,对京津冀协调发展提出“七点要求”,明确:“努力实现京津冀一体化发展,自觉打破自家‘一亩三分地的思维定式,抱成团朝着顶层设计的目标一起做。”
在最高决策层的亲自部署下,京津冀协同发展被提升至国家战略高度。自此,京津冀迎来了史上最好的协同发展机遇期。
区域规划名称的变迁
实际上,围绕京津冀的区域协同发展曾有过多个层次的提法,如首都经济圈、京津冀一体化、环渤海区域合作等。国家发改委国土开发与地区经济研究所副所长高国力向本刊记者透露,“首都经济圈”是以首都北京未来的发展为主,着力解决北京发展中的瓶颈问题;京津冀协同发展则是把三省市放在更加平等的位置,来解决三省市共同发展中所各自存在的问题。“目前,首都经济圈规划的编制,已有初稿,正在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下一步是尽可能把天津、河北发展中遇到的问题放进来,三地发展兼顾,编制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
这一思路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实现京津冀协同发展、打造新的首都经济圈、推进区域发展体制机制创新”的指示精神。在2月26日召开的专题座谈会上,习近平指出,京津冀地缘相接、人缘相亲,地域一体、文化一脉,历史渊源深厚、交往半径相宜,完全能够相互融合、协同发展,“京津冀协同发展意义重大,要继续研究、明确思路、制定方案、加快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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