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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出重拳保护未成年艺人

2014-07-07

环球时报 2014-07-07
关键词:大众文化演艺经纪

据韩国STARNEWS网站5日报道,今年通过的《大众文化艺术产业发展法》即将生效,29日起,韩国所有演艺公司、电视台禁止让未成年艺人从事夜间演出、拍摄等演艺活动。该法规定,除非当事人或其监护人同意,未满15岁的青少年艺人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5小时,15岁以上的未成年艺人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晚上10时到次日早晨6时禁止未成年艺人参加任何演艺活动。此外,该法还叫停未成年艺人在经纪公司和导演强迫下过度裸露的行为。若发生上述情况,韩国文化体育观光部将对艺人所属经纪公司或演艺单位提出劝告;若再犯,将被处以1000万韩元(约合人民币6万元)以下罚款;若经纪公司强迫未成年艺人出演强暴戏或性骚扰戏,公司负责人将被处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若经纪公司强迫未成年艺人为有害药物、商品等拍广告,该公司负责人将被处以2年以下有期徒刑和1000万韩元以下罚款。韩国《文化日报》透露,有业内人士称,不少电视剧为赶进度常通宵拍摄,而一些电视剧中有不少未成年人的戏份,而该法律实际上对此下了禁拍令;还有的人说,今后要么减少未成年艺人的戏份,要么尽可能把这些戏安排在白天提前拍摄。▲ (王 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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