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好干部及时发现出来合理使用起来
2014-07-04辛桂梓
党建文汇·上 2014年5期
辛桂梓
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全面贯彻中央对干部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吸收了改革的新经验新成果,是加强新形势下执政骨干队伍建设的重要文件和总的依循。我们必须扎扎实实地学习好、执行好、落实好。
认真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要着力培养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切实解决唯票、唯分、唯GDP、唯年龄等问题,把好干部及时发现出来、合理使用起来。要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贯彻“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注重把那些信念坚定、勇于创新、敢于担当、抓改革实绩突出的优秀干部用起来,让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人吃香;要建立健全不作为、不担当、不干事干部的责任追究制度,坚决不用混日子、不担责、无作为的干部,着力建设充满激情、奋发有为、干事创业的干部队伍。要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选拔任用干部的原则、标准、程序和纪律。把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充分发扬民主有机地结合起来,把好“动议”这个第一关口。加强对领导班子平时的分析研判,高度负责地向党委提出选拔任用职位、条件、范围、方式和程序等建议,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形成切实可行的选拔任用方案。严格按照规定做好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环节的工作。要强化政绩考核的正确导向,认真贯彻中组部关于改进地方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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