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合所有制:国有民营共同书写文化强国新篇章
2014-07-01柳斌杰
出版参考 2014年9期
柳斌杰


一、民营书业成为建设文化强国的重要力量
2005年2月,国务院出台了《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这是我国国内第一个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的系统文件;2005年8月,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了国务院关于非公有制进入的若干规定,继续肯定和鼓励其以多种形式进入文化产业领域;2010年5月,国务院发布《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明确鼓励参与改制的方面。每当思想解放一步,政策前进一步,民营书业就发展一步。
另外一个重要的改革是长期以来,民营书业进入的程度被限制在发行、印刷、制作这几个环节,没有被授予出版权,而实际上在最近几年,民营工作室的撤换、编辑制作能力大大的提升,使民营书业已经成为图书市场上重要的力量。怎么样把这种力量跟现有的政策结合,是解决民营书业深入参与发展的一个关键问题。从2009年开始,我们开始探索这个问题。2009年4月,原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新闻出版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把民营书业确定为新兴的生产力,提出了引导非公有制文化工作室,参与图书出版健康发展。与此同时,民营书业通过与国有单位进行项目合作、资本合作等多种形式得到了快速发展。
2010年5月,北京试点建立民营书业的产业园区,在园区中,民营书业可以直接取得出版权。几年探索下来非常成功,也得到了大量的民营工作室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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