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业对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的贡献研究
2014-06-30王杰林云徐璐
统计科学与实践 2014年4期
关键词:浙江
王杰、林云、徐璐
(浙江省统计局/1副局长,浙江 杭州 310025)
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到2020年实现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的宏伟目标。浙江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提出了“四个翻番”目标。能否把目标变成现实,保证居民收入倍增计划如期实现,工业发展是其中关键因素之一。在未来一段时期,浙江仍然处于工业化时期,工业仍然是浙江经济增长的主体,是推动经济发展和提高城乡居民收入的主要贡献力量。本文以城乡住户调查资料为基础,以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和其他统计资料为辅助,测算了浙江工业对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的贡献。结果显示,2001-2012年,浙江工业对城镇居民收入增长的平均贡献率为38.6%,对农村居民收入增长的平均贡献率为50.4%。
一、工业对城乡居民收入增长贡献的测算
(一)测算依据
城乡居民收入由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四部分组成。居民通过在工业企业就业获得工资性收入,或从事工业行业的生产经营获得经营性收入。工业对这两部分收入的增长起到直接拉动作用。工业对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的增长具有间接作用。例如,居民通过来源于工业行业的原始资本积累获得利息、股息、红利等增值收益,通过出租房屋给工业就业者获得租金收益,以再分配方式分享工业企业上缴的税收、养老金等。因此,测算要以分解居民收入各组成部分来源于工业的收入为基础,包括直接来源和间接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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