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向
2014-06-20
新城乡 2014年5期
关键词:建设

国内
多项创新政策入围上海自贸区基本法
4月22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草案)》(下称《条例(草案)》)由上海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十二次会议进行第一次审议。开立FT标识账户、负面清单动态调整、推进利率市场化等一系列上海自贸区内正在推进实施的制度创新,进入自贸区基本法范围。
在《条例(草案)》中,可以看到诸多熟悉的字眼,如工商登记制度创新、贸易监管制度创新、金融创新以及政府监管模式创新等。也就是说,《条例(草案)》将自贸区试点半年来的改革创新措施通过地方性法规予以确认和完善,同时也提炼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经验。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自贸区内并不强调税收优惠,但是《条例(草案)》还是专门设立了“税收支持”一章,不过只是归纳表述为“按照国家规定,实施促进自贸试验区投资和贸易的有关税收政策”。同时,为建立与国际高标准投资贸易规则相衔接的行政管理体系,《条例(草案)》还规定了国家安全审查机制、反垄断审查机制等。此外,对保障公平竞争、保护投资者权益和劳动者权益等都做了适当规定。
对于大量的政策入法,华东政法大学中国自贸区法律研究院常务副院长贺小勇表示,这其实表明了条例的制定有很大难度,因为是地方立法,而自贸区改革则多涉及中央事权。中央事权和地方事权的关系问题,地方性立法与上位法的协调问题,都导致条例的制定非常不易。
“数字福建”改变经济社会发展方式……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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