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财政资金扶持农民合作社的政策效应思考
2014-06-13郑小玲郑少红
台湾农业探索 2014年2期
郑小玲,郑少红,林 繁
(福建农林大学经济学院,福建 福州 350002)
1 财政扶持农民合作社的政策目标和现实意义
概述国外对合作社实施政策援助的具体目标,主要包括:一是鼓励发展合作社,以推动合作社事业快速发展;二是帮助解决合作社创建的启动资金问题;三是帮助合作社解决经营中的困难;四是推广普及合作社知识,并为合作社培养管理和技术人才。
中国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农业、农村与农民问题,而作为农民互助合作的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适应了农业生产力对农业经营制度的创新需求,成为有效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由此受到党和中央的高度支持,特别是近年来中央1号文件都明确出台包括财政、金融、税收等以支持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政策措施。表1是自2004年来中央文件、法规中有关扶持农民合作社的政策规定。
由表1可知,现阶段我国政府财政扶持农民专业化合作社的政策目标,主要是解决合作社生产经营、市场营销、技术、信息服务等发展过程缺乏的资金问题,并以“示范社”和“示范项目”为载体,提升农民合作社的服务功能和市场经营能力,以此带动和增加农户收益。据不完全统计,2003—2009年中央财政累计安排财政扶持专项资金13.75亿元,各地省级财政累计安排18.2亿元用于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2011年中央财政又安排专项资金7.5亿元,比上年增长36%用于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各地省级财政据不完全统计安排专项资金也将超过10亿元[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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