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参与各方主体安全监督管理运行机制的建立
2014-06-13樊宗才
科技视界 2014年9期
樊宗才
(石嘴山市惠农区建筑管理站,宁夏 石嘴山 753204)
0 引言
我国建筑安全监督管理与国际先进的安全管理模式相比,还存在较大的差距。目前我国对建筑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基本上还停留在突击性的安全大检查上,缺少日常的监督管理制度和措施。“以罚代管”现象普通存在,有效的建筑安全监督管理的机制还未形成,安全监督方式和管理手段无法适应日益增大的建设规模,难以深入地开展建筑安全监督工作。
1 工程建设项目内部管理机制
工程建设项目是关系错综复杂的系统,系统内部的各要素之间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关系直接影响着工程项目建设实施的顺利与否。由于工程项目的建设过程中参与各方主体众多,项目内部诸多方面如成本控制、进度计划、工程质量、技术保障、资源分配等方面管理结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建设项目内部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因此,要保证工程建设项目内部安全管理的效果,必须首先从工程建设项目内部出发,制定工程建设项目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充分保障施工现场人的安全因素;其次,从安全生产规范和规程、安全生产技术要求等方面,建立施工现场物和环境的安全状态。一方面,可以理顺工程建设项目内部各组织间的关系,协调各参与主体和部门间的安全管理责任;另一方面,通过建立工程建设项目内部的安全管理机制,可以提高整个工程建设项目内部的安全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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