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势而上 狠抓落实 不断深化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2014-06-07吴晓青
环境影响评价 2014年4期
吴晓青
乘势而上 狠抓落实 不断深化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吴晓青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建设生态文明,必须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实行最严格的源头保护制度。在2014年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提出了适应生态文明制度建设需要的环保改革路线图,其中特别强调要推进环境管理战略转型。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为环境管理转型提供了强大法律保障。环境影响评价是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迎来了更好的发展机遇,任务更加艰巨,责任更加重大。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全面深化环评改革迈出坚实步伐。2013年10月,环境保护部党组审议通过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的核心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调整审批权限。管住管好重大、跨区域流域、环境影响敏感复杂的项目,下放基础设施建设、环境影响较小的项目,充分发挥地方环保部门的作用。二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把该管的事管好管住,突出强化了违法行为查处、“三同时”监管等方面的工作。根据《方案》要求,环保部将城市轨道交通、扩建民用机场等25项环境影响较小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权限下放到省级环保部门;同时配套印发了《关于切实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提出了强化全过程监管的具体措施和要求,着力解决当前重事前审批、轻事中事后监管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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