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HP在地下水防污性能评价中的应用—以江苏浅层孔隙地下水为例
2014-06-07黄晓燕姚炳魁
地下水 2014年2期
关键词:评价
黄晓燕,李 朗,姚炳魁
(江苏省地质调查研究院,江苏 南京 210018)
由于人类活动的长期影响,在全世界范围内地下水环境均表现出不同的恶化趋势。江苏省也不例外,随着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部分地区地表水环境污染严重。浅层地下水与地表水联系密切,一旦被污染,其水质恢复将极为困难且成本高昂[1]。因此,开展地下水防污性能评价可为相关职能部门保护地下水资源提供参考,防患于未然。DRASTIC评价模型是目前较为通用的地下水防污性能评价方法,但传统的DRASTIC模型的指标专家赋权重值过于主观化,且指标存在功能重叠的弱点,其评价结果不甚客观[2]。因此,本次研究引入相对客观的层次分析法(Analytic Hierarchy Process,简称AHP法)进行权重计算[3],并对DRASTIC模型评价指标体系进行改进,提高了评价的精确度和科学性。
1 研究区概况
研究区江苏省横跨东经 116°18'~121°57',纵跨北纬30°45'~ 35°20',总面积约 10.26 万 km2。松散岩类孔隙水是江苏省的主要地下水类型,主要分布于长江三角洲平原、淮河下游苏中平原、淮北平原和南四湖平原等地区的松散堆积层中,具有分布广泛、含水层次多、厚度变化大、水质复杂、富水性较好等特点。根据含水砂层的成因时代、埋藏分布、水力联系及水化学特征等,自上而下可依次划分为孔隙潜水、第Ⅰ、第Ⅱ、第Ⅲ、第Ⅳ、第Ⅴ承压六个含水层(组),埋深在60m以浅水力联系紧密的潜水含水层和第Ⅰ承压含水层所组成的浅部孔隙含水层是本次研究对象。
2 防污性能评价
基于DRASTIC评价方法,提出了符合研究区水文地质特征的地下水防污性能评价模型—DRAVT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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