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舆论监督与司法公正的思考
2014-06-07□林勇
中国地市报人 2014年5期
关键词:监督
□林 勇
(闽北日报社,福建 南平 353000)
关于舆论监督与司法公正的思考
□林 勇
(闽北日报社,福建 南平 353000)
新闻舆论监督与司法是现代社会的两股重要力量,虽说是报道与被报道、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但两者之间仍有许多共同之处,如追求真实、准确与时效等等,更为重要的是两者的根本目标都是追求社会的公正与正义。但是,司法机关独立行使司法权,要求独力与封闭,而媒体则要求公开和透明,于是两者之间便自然产生了矛盾和对立。
本文着重讨论新闻舆论监督与司法公正之间的对立和统一。
媒体是舆论代言人
新闻媒体是舆论界中最强大的阵营,它代表公众发表意见,具有垄断舆论的优势。
所谓舆论监督,就是通过公众意见所具有的精神压力和社会压力来监督、规范人们的行为。当人或者社会组织的行为超过现实社会所认可的社会道德底线时,舆论能够形成“另一个法庭”,对这些行为进行制约和监督。
现代社会里,公民个人力量弱小,如果独靠一己之力,其作用与影响十分有限,而新闻媒体依靠新闻所具有的新鲜性、及时性、广泛性、开放性的特点,成为公民舆论的代言人,因而新闻舆论监督也就成为了舆论监督的主导形式,成为推动我国司法制度改革的一支重要力量。
新闻舆论监督与新闻自由密切相关。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这为舆论监督提供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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