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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职业的自律与他律
——从陈永洲事件说起

2014-06-07王子臣

中国地市报人 2014年6期

□王子臣

(周口日报社,河南 周口 466000)

新闻职业的自律与他律
——从陈永洲事件说起

□王子臣

(周口日报社,河南 周口 466000)

2013年《××报》记者陈永洲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被依法刑事拘留的事件在新闻界引起轩然大波。面对中央电视台的镜头,陈永洲发出“要以我为戒”的追悔,一言惊醒媒体人。陈永洲的忠告和警示给记者上了生动一课,令无数关心这一事件的人瞠目,更让媒体和记者汗颜。

陈永洲事件对整个新闻行业产生了巨大的冲击和深远的影响。这不仅是记者的悲哀,更是媒体自身的悲剧和耻辱。当“陈永洲”三个字成为一个社会符号,成为无底线、无操守、无良记者的代名词出现时,也成了打在中国媒体公信力上的重重一棒。由此不仅引发出全社会对媒体道义责任和使命的追问,也引发出媒体如何开展自律与他律的讨论。人们在郑重思考:媒体的底线是什么?

媒体的职业底线

真实是新闻的生命,也是记者和媒体必须坚守的职业底线。新闻是否真实,不仅决定记者的成败,也决定着媒体的兴衰?记者和媒体应秉持职业操守和行为规范,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报实情,讲实话,严守新闻纪律,维护新闻的真实性。如果信口开河、弄虚作假,捏造事实,“创造”新闻,媒体的公信力就无从谈起。

大家知道,记者不去采访写的报道叫捏造;自己不知情却把别人写好的文章署自己的名发表,是无耻;为了一己私利,炮制虚假新闻对他人或社会造成严重后果,是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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