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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名师联盟的构建:模式与机制

2014-06-02朱水根

嘉兴学院学报 2014年3期
关键词:名师学校教育

朱水根

(嘉兴学院 平湖校区,浙江平湖314200)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计算机科学的迅猛发展,资本市场迅速扩张,经济全球化日益加剧,单个企业依靠自身的资源已很难适应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为了应对这一难题,一些企业选择联手通过优势互补或强强联合而结成战略性同盟,通常被称为 “战略联盟”。战略联盟的概念最早是由美国DEC公司总裁Hopland和管理学家Nigel提出的,尽管目前在概念的界定上还存在很多分歧,但很多学者通常认为,战略联盟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经济实体,为了实现共同的战略目标,通过协议形式而结成的松散型经济组织。[1]由于战略联盟的界限模糊、机动灵活、运转高效等特点,使其成为当今世界的重要经济组织形式,被业界人士认为是20世纪末最重要的组织创新。

近些年来,教育行业在市场经济的推动下,也逐渐走向市场化、国际化,无论是高校、中小学,还是幼儿园,同类学校之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在此背景下,一些学校为了提高教育质量,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模仿企业战略联盟的做法结成合作同盟以应对新时期的严峻挑战。例如,在国外,有由8所大学组建的美国常春藤联盟,由19所大学组成的英国罗素大学集团,由14所大学构成的欧洲科技型大学联盟;在国内,有由清华大学等7所高校组成联考集团,由北京大学 (含医学部)等7所高校组成联考同盟等。[2]这些大学试图通过资源优势互补、整合等方法,走强强联合之路,以提高教育质量,吸引较好的生源,从而提高学校的竞争力。但是,通过对国内外教育联盟的相关文献进行梳理发现,目前教育联盟的形式主要是高校之间的联盟,高校与中小学、幼儿园的多层次联盟相对较少,而不同类型学校之间的教育名师联盟则是一个全新的学术词语,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与此直接相关的研究成果。因此,构建教育名师联盟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和现实意义。在本文中,我们借鉴了企业和高校战略联盟的成功做法,重点对教育名师联盟构建的模式和机制进行了探讨,希望能抛砖引玉,以此促进该研究走向深入和成熟。

一、教育名师联盟的内涵与意义

(一)什么是名师

“名师”一词最早见于 《韩非子·初见秦》中,“今秦地折长补短,方数千里,名师数十百万”,句中的 “名师”一词是指拥有较强实力的精锐部队。[3]随着时代的变迁,“名师”一词逐渐被引入到教育领域,人们把道德高尚、学识渊博、教育教学效果显著、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教师称为 “名师”。“‘名师’,顾名思义是 ‘著名的教师’。他们是师德的表率、育人的模范、教育教学的专家,是在一定时期内在一定范围的教师群体中以自身特殊才干和良好的教育效果而著称,得到同行广泛认可的教师。他们在社会上有一定知名度。在学校里有较大凝聚力,在教育教学实践中起着重要的领衔、示范、激励、凝聚和辐射等支配作用,引领着教改新潮流。”[4]名师一般指中小学、幼儿园的特级教师和高校学术水平高、教育教学能力强的著名教授和学者。“名师”已成为一个被人们广泛使用的特有名词,其内涵也越来越丰富,当下的 “名师”概念还包括了教育行政部门评选出来的中小学和幼儿园的名校 (园)长、“教学名师”,以及高校系统评选出来的 “教学名师”。本文所指的 “名师”,是指在大学、科研院所、中小学、幼儿园中从事教学或科研工作,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掌握扎实的专业知识,具备精湛的教育教学专业技能,拥有突出的专业成就和社会影响力的教师。主要包括两个层面:一是高校的著名教授和学者以及 “教学名师”;二是中小学、幼儿园的特级教师、名校 (园)长、“教学名师”,另外也包括少量的与教育有关的社会名师。

(二)什么是教育名师联盟

所谓教育名师联盟,是指高校为了弥补学校内部优质师资不足,将一定区域内主要在高校、科研院所、中小学、幼儿园中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名师,通过协议、契约或一定的连接纽带而组成的合作同盟。它包含几个属性:一是教育名师联盟发起的组织单位是高校,这里主要指新办的地方本科院校 (下称授聘学校);二是联盟成员为上述所界定的名师;三是教育名师联盟主要的服务对象是高校;四是高校根据办学需要,将所在区域内的名师通过柔性引进、兼职聘用并以协议、契约等方式组织起来,作为联盟的组织方式。

名师之间可采用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相协作等方式,结盟开展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活动,并促进自身的专业发展。教育名师联盟通常具有5个方面的特点。

1.组织的形式相对松散。教育名师联盟不是行政性的组织机构,而是一个动态的、开放的组织,是一种松散的学校名师之间的组织联盟,各成员之间的往来是定期而非日常化的,成员之间的关系也是非正式的。

2.成员的地位相对平等。联盟内的各参与单位均为独立法人实体,名师之间的关系不是由行政层级所决定的,而是在共同的目标追求下,遵循自愿互利的原则,为彼此的合作利益和自身专业发展所驱动。

3.承担的风险相对较低。教育机构的宗旨是为教育服务,是公益性占主导的机构,而不是营利性机构,因此教育名师联盟作为教育性质的一种组织形式,不存在像企业那样的大规模资金、物质投入,其运行的风险也就相对较小。

4.部门的协作相对默契。教育名师联盟成员之间没有政府部门那样的行政关系,也不需要承担巨大的投资风险,成员之间的合作压力较小。此外,名师们通常真心热爱教育,具有高尚的师德和协作意识,联盟内各个部门之间的合作相对协调。

5.成员的知识相对互补。教育名师联盟的成员,通常来自于高校、科研院所、中小学、幼儿园、教育行政部门等单位,他们的工作对象、知识结构、专业特长等都存在着很大的差异,但具有一定的互补性。

(三)教育名师联盟的意义

由于我国高校一方面资源严重匮乏,尤其是当前新办的地方高校师资短缺现象十分严重;另一方面资源浪费的现象普遍存在,造成了教育资源配置的不平衡,因而在很大程度上导致了教育的不公平。建立教育名师联盟是为了更好地缓解区域内师资配置的不足,提高教师发展的 “组织化”程度,充分有效地利用优质资源,促进教育公平发展。另外,教育名师联盟是教育合作模式的一个重要的组织创新形式。随着教育竞争的不断加剧,教育合作已成为当前教育发展的重要形式,有利于促进学校的教学改革,它不仅是培养创新型高素质人才的有效途径,而且名师之间的学术交流可以促进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有效地提高教育质量,特别是凭借教育名师联盟的力量可以攻克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重要课题,提升办学能力。

二、教育名师联盟的模式

(一)模式的结构与内涵

图1 教育名师联盟的模式结构

由于教育名师联盟成员的构成来自于不同的学校或单位,所以必须有特定的组织机构和引导名师开展工作的合作项目。教育名师联盟由教育名师联盟建设委员会统一领导和管理,下设教育名师联盟秘书处。教育名师联盟建设委员会由高校有关领导和专家组成,主要负责教育名师联盟建设的发展规划、政策制定、经费投入、平台建设、咨询管理等工作。教育名师联盟秘书处主要负责教育名师联盟活动的组织、协调,以及制度实施、网络信息处理与发布等具体工作,并根据教育名师联盟建设委员会的计划和决策,具体落实合作项目的实施。所谓合作项目,是指针对授聘学校教学、科研与社会服务方面的有关重要问题而经过精心设计的、需要借助于联盟力量来完成的专门性任务,有学科建设项目、专业建设项目、教学改革项目和产学研合作项目等。据此,教育名师联盟的模式结构可用图1表示。

图1表明,教育名师联盟的工作对象是合作项目,合作项目一般由授聘学校根据教学、科研以及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实际需要提出并做出规划,并在教育名师参与下进行设计和实施。在这个过程中教育名师联盟建设委员要起主导和领导的作用。教育名师联盟建设委员的工作重点是教育名师联盟的建设和合作项目的管理,这两方面的工作程度决定教育名师联盟的成效。

(二)模式的操作程序与方法

教育名师联盟的模式运作要以教育名师联盟委员会为主导,以联盟成员为主体,以项目为核心,以制度为保障。其程序与方法如图2所示。

在上述过程与方法中,需要强调的项目引导和聘任方式。

1.项目引导。教育名师联盟建设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更好地缓解授聘学校师资配置的不足,充分有效地利用优质的师资。所谓 “有效利用”,就是针对授聘学校急需解决的问题而设置项目,聘用教育名师进行项目攻关,完成教学或科研方面的重要任务。所以,项目一旦形成,就成为教育名师联盟工作的具体对象,在一定意义上说,项目起到引领名师开展工作的作用。因此,项目的确定和策划是至关重要的。项目的规划可以分类分层进行,如学科建设项目、专业建设项目、课程与教学建设项目以及产学研合作项目等,并据此再进一步细分。有了项目的分类分层规划,不同类型和层面的名师就能针对性地介入。项目 (任务)的确定和项目实施方案则由授聘学校教学或科研等业务部门提出和规划,并由教育名师联盟委员会审议后交给秘书处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和实施。

2.聘任方式。以授聘学校的名义,开展聘任工作。教育名师联盟成员采用聘任制,包括柔性引进和兼职聘用两种形式。聘任方式实行协商制度。在聘任之前,授聘学校与受聘人充分协商。协商内容包括聘任形式、聘任期间的工作与职责,以及聘任期间的工作待遇等。

图2 教育名师联盟模式的操作程序与方法

三、教育名师联盟的机制

(一)名师联盟机制建设的特点与要求

1.以制度为抓手。按 《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机制泛指一个系统中各元素之间的相互作用的过程和功能。简单地说,机制就是制度加方法或者制度化了的方法。一般而言,有什么样的制度就会有什么样的机制。组织机构的有效协作是保证组织目标得以实现的重要条件。根据系统论的观点,如果系统内各个要素分工明确,各尽其职,默契配合,和谐共融,就会使整体功能大于局部功能之和。[5]而良好的协作机制需要科学的规章制度和得力的执行措施,因此教育名师联盟需要制定联盟规划和运作制度,以规范联盟成员的组织行为,使成员之间协调配合,提高名师联盟的工作成效与合作效益。教育名师联盟虽然不是盈利性机构,但是作为一个众多名师参与的组织,各个成员都有各自加盟的目的,他们希望能通过这个平台获得一定的精神或物质利益,因此教育名师联盟也存在着利益分配的问题。作为一个非行政性的机构,要保证成员之间保持高度的融合与和谐发展,需要成员在利益的分配上体现互惠互利性。这种互惠性至少应当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以制度的方式解决名师工作环境与待遇的问题;二是在尊重名师劳动的基础上,科学有效地利用名师资源,使名师的服务效益最大化。这两方面的互惠性,均可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加以保障。

2.以项目与价值为导向。教育名师联盟是有一批教育界德才兼备的精英为了共同的目的而自愿组织起来的群体。这个群体除了组织特点 (组织形式相对松散,关系相对默契,成员的地位相对平等,知识相对互补)外,其成员还具有的显著特点是道德高尚、学识渊博、教育教学效果显著、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这样的名师群体一般不会光念着钱去干活的,他们一般都有自己的成果、成就,只有使他们的成果与成就在所从事的工作中得到体现并有所分享,才能体现他们的价值,甚至升值,所以名师在劳动中获得报酬的同时更乐意在分享自己的价值中获得满足。因此,教育名师联盟机制建设既要体现劳动价值,更要满足名师的精神价值。教育名师联盟的价值有三部分组成:1)共同的事业追求 (名师的使命感);2)联盟成员自身价值的实现;3)满足授聘学校的办学需求。在实现3)的过程中,如果能够很好地体现1)和2),那么教育名师联盟的动力机制就有了基础。而 “满足办学的需求”具体体现在联盟的合作 “项目”上,所以 “项目”必须既要体现授聘学校的 “需求”,也要体现名师的事业追求和名师的自身价值。这样,在名师合作的过程中,由于 “价值”的作用和 “项目”的引导,再加上制度的作用,机制的生成就有了良好的基础。

(二)名师联盟机制的设计与举措

1.高校与中小学的名师联盟机制:互补与共生。目前,高校人才培养必须解决 “实践教学”的问题,中小学新一轮课程改革必须解决 “师资有效培训”的问题。而高校与中小学结盟实行名师联盟制度,有利于解决以上两个方面的问题。中小学校若要变革进步,就需要有更好的教师。大学若想培养出更好的教师,就必须将模范中小学作为实践的场所。而中小学校若想变为模范学校,就必须不断地从大学接受新的思想和新的知识,若想使大学找到通向模范学校的道路,并使这些学校保持其高质量,学校和教师培训院校就必须建立一种共生的关系,并结为平等的伙伴。[6]达成这样的愿景,并促成大学与基础教育学校 “共生的关系,并结为平等的伙伴”,是教育名师联盟应有的作为与价值。

在具体的实践中,促成高校与中小学名师 “共生”“伙伴”关系的抓手是建立以 “师徒制”为主的互补与共生机制。我国 “师徒制”的历史源远流长。新中国建国初期的技术工人,大多数是通过 “师徒制”这种形式培训出来的。1958年2月,国务院颁布 《关于国营、公私合营、合作社营、个体经营的企业和事业单位的学徒学习期限和生活补贴的暂行规定》,确立了我国新的学徒制度,形成了新型的师徒关系。改革开放以后,随着我国与世界各国的不断交流与合作,世界上许多先进的教育模式不断被引进。其中就包括西方的学徒制,在中外两种学徒制的共同交融下,学徒制在技术工人培养中进一步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逐渐成为技术工人培养的一种重要模式。[7]近来,为了尽快提高师范毕业生以及中小学年轻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缩短他们从新手教师成长为熟练教师甚至专家型教师的时间,教育界兴起了 “拜师热”。同时,“高访”制度也开始在中小学教师中实行。教育名师联盟在这方面是大有可为的,一方面基础教育学校能为师范生提供实训的平台和导师资源,提供顶岗实习的岗位以及服务;另一方面大学可为基础教育学校的教师提供教师培训 (包括访学等)以及科研指导等服务。

2.高校与高校之间的名师联盟机制:协作与共享。高校与高校之间的名师合作采用专家工作室制度,凭借专家工作室这个平台形成合作机制。所谓专家工作室,指根据授聘学校的实际需要,柔性聘任和兼职聘用其他高校、科研院所的教授 (专家)组成的智力平台。柔性聘任和兼职聘用用制度固定下来。柔性聘任和兼职聘用的教授 (专家)根据授聘学校的需求设置岗位。如学科建设、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践基地建设等方面的工作需要,设置学科 (平台)建设特聘教授,该岗位为所聘学科的学科负责人岗位,主要负责,本学科年度发展计划、科研计划,学科重点平台建设、重点学术和重大科研活动组织与指导,“师从名师”培养任务;专业建设特聘教授,该岗位为所聘专业 (平台)的负责人岗位,主要负责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改革,专业发展规划、专业教学计划及重点基地的建设以及专业评估,并适当承担具体教学任务等;实践基地建设特聘研究员,该岗位为所聘平台的负责人岗位,主要负责重点基地的建设,并适当承担具体的实践教学任务等;课程特聘教授,该岗位为所聘专业的重要课程教学岗位,主要负责本课程的建设与教学工作,每学期至少承担一门课程;讲座特聘教授,该岗位为所聘专业的讲座教授岗位,每学期需完成不少于16个学时的学科前沿讲座;客座教授 (名誉教授),该岗位为所聘专业的教学与科研交流岗位。某一岗位的教授 (专家)为该领域的负责人,与授聘学校的教师组成团队,进行团队运作,提高项目研发与实施的成效。通过名师联盟这个平台,集聚名师资源,将高校名师的充分利用与人才培养有机结合。

3.高校与企业行业之间的名师联盟机制:互助与互惠。互惠互利是校企能够深度合作的最基本的机理。所以,校企合作一定要找准合作双方的利益汇合点。就高校而言,与企业行业合作最直接的动机是人才培养的需要,因为企业行业拥有培养应用型人才的丰富资源,包括师资。企业行业潜藏着丰富的 “名师”资源,他们在应用型人才方面是行家里手。高校的名师往往也是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的专家,他们能够为企业的技术创新提供智力支持,而企业行业的著名工程师、专门技术人才与高校名师合作,能够担负起大学生实践教学的任务。这两方面人才组成的团队对高校人才培养和企业技术创新具有优势与竞争力,能够肩负起实习基地建设与人才培养、创新平台建设与科技创新的重任。

高校和企业行业之间的名师联盟与校校之间的名师联盟相比,有其特殊性,可据其特点采用 “平台+团队”的运作方式。这里所谓的平台与团队主要指创新平台与创新团队。通过创新平台与创新团队的建设来形成名师联盟机制。实践证明,创新平台和创新团队的有效建设,是建立校企名师联盟机制的重要依凭。实践教育基地作为人才培养的重要平台,其内涵建设不容忽视。浙江省某高校在服装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方面根据专业特点在企业建立相应的实践教育基地,并根据地方产业背景、服装国际化战略实施以及企业转型升级的需要,建立了服装国际研发中心。该大学与企业合作创建了集设计、制造、营销产业链一体化的 “服装产业链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联合基地”。该基地的规划与建设的最终目的是,成为该大学与同类服装专业院校共享的实践教学基地、专业建设基地、“双师型”教师培养基地、人才培训基地、教育教学改革基地、产学研合作基地和科研成果推广基地的 “七大基地”综合体,并发挥该基地的功能,形成了大学生 “学业、就业、创业”三业贯通的实践教育特色,为实现服装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提供条件和保障。所创建的服装国际研发中心作为创新平台,其特点是公司化运作,具有实验室功能,能够进行项目研发、技术培训、学生实训和服装文化传播,由学校投入人力资源,企业投入资金共同建设。[8]

在上述平台建设的同时,学校与企业盘点与发掘人力资源,建立起以创新团队为核心的教育与科技创新的人才队伍,以此支撑以上两个平台的建设与运行。为了确保互助互惠机制的形成,一方面组织团队申报并立项地方政府设立的专项创新载体 (创新团队),一方面还出台了相应的管理办法,以制度的方式强化平台与团队建设以及机制的生成与作用。

实践证明,构建符合我国国情的教育名师联盟,有利于更好地缓解区域内师资配置的不足,提升教师发展的 “组织化”程度,充分有效地利用优质师资,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发展。

[1]陈晓敏.我国企业战略联盟浅析 [J].中国商贸,2011(15):249-254.

[2]张韦韦,闫志刚.中国式大学联盟 [J].教育与职业,2011(3):30-35.

[3]刘新生,范玉.论大学名师与学术精神 [J].中国高等教育,2011(9):24-30.

[4]王铁军,方健华.名师成功:教师专业发展的多维解读 [J].课程·教材·教法,2005(12):70-78

[5]杨行玉.系统论视阈下的高校和谐校园建设 [J].教育探索,2011(5):113-114.

[6]苏智欣.美国教师教育改革中思想争论 [M]//国际教育纵横——中国比较教育文选.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94.342

[7]李维喆.谈 “师徒制”教师培养方法与教师成长 [J].价值工程,2011(21):274-275.

[8]朱水根.产学研集成创新模式与机制的探索与实践 [J].中国高教研究,2013(3):7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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