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监管的核心是保护消费者
2014-05-22肖严华
检察风云 2014年9期
关键词:金融
文/肖严华
互联网金融监管的核心是保护消费者
文/肖严华
鉴于中国金融业存在一些结构性问题,包括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的融资需求无法有效满足,中小投资者缺少有效投资渠道等,加之中国拥有良好的互联网基础,为互联网金融迅速发展创造了可能。
以余额宝为例,基金业规模最大的基金——天弘增利宝货币基金2013年的年报显示,截至去年年底,余额宝持有人户数为4302.94万户,全部为个人投资,去年余额宝共为持有人创造盈利17.9亿元。余额宝的沉淀资金已高达5000亿元,国债作为曾经投资市场的宠儿,其投资受到了互联网金融产品的分流。此外,阿里、腾讯和京东等一批互联网企业以不同形式介入保险业务领域,今年2月,苏宁云商和苏宁电器共同发起的苏宁保险销售有限公司获得牌照,成为国内首家拿到保险代理资质的商业零售企业。
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据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于今年3月在全国大城市中开展的“网络存款理财居民看法”民调,73%受访者称不会参与网络公司的存款理财活动,主要原因是“怕钱被盗、被骗”及“怕泄露个人信息”。互联网金融迅猛发展过程中,主要存在如下问题。
一是互联网金融的风控弱。互联网金融还没有接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相关法律还有待配套,违约成本较低,容易诱发恶意骗贷、卷款跑路等风险问题。特别是P2P网贷平台由于准入门槛低和缺乏监管,成为不法分子从事非法集资和诈骗等犯罪活动的温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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