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体制改革新目标
2014-05-22朱敏
检察风云 2014年9期
文/朱敏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新目标
文/朱敏
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明确提出混合所有制改革,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也强调加快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如何看待混合所有制经济?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应该如何理顺关系?如何实现并促进混合所有制经济健康发展?
对此,既深入研究国有经济、也积极促进民营经济的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原主任、全国工商联副秘书长王忠明,有着非同寻常的见解。
重提混合所有制
在王忠明看来,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专门讲了国企改革,其中很重要的一点是混合所有制经济,即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对国企改革的论述相比2003年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在表述上是比较一致的,而且重提了当时的一些观点,相当于回到了原点。
十年来,国企改革出现停滞甚至后退。现在提出的交叉持股、融合发展,十六届三中全会上都已经非常明确了。现在我们需要反思,为什么十年过去了又回到了当初的原点上?国企改革为何不尽如人意?王忠明认为,国企改革不单单是推出几个混合所有制企业,而是应该解放思想。
那么,混合所有制是否存在制度设计不完善,导致操作起来比较难?王忠明认为,技术和操作层面不存在问题,关键是能否进一步解放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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