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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开伦理学的情感之门

2014-05-20李家莲等

黑龙江教育学院学报 2014年1期
关键词:伦理学道德教育情感

李家莲等

摘要:目前的伦理学研究,在道德基础和道德教育两个方面有待重新做出思考。对道德基础的重新思考,要求将道德的基础从知识或理性转变为情感,并消除中国传统伦理思想对道德情感的误解。对道德教育的重新思考,要求从传授知识转变为激发情感。能否实现这两个转变,是当前伦理学研究能否打开情感之门的关键所在。

关键词:伦理学;情感;道德基础;道德教育

中图分类号:B82-054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1-7836(2014)01-0090-05

一、引言

求善,是人性的内在要求,更是道德教育的天赋使命,引导人们以正确的方式求善避恶,从而享有“好的”或“更好的”生活,是伦理学学科不可推卸的义务。如何才能真正求善避恶?这是伦理学必须面对的问题,也是人生必须思考的难题。人生是一个舞台,生活是一门艺术,使生活的艺术变得更加完善,是每个人都有的心愿。然而,生活却受到每个人的自由天性的导演,自由,于人而言,不仅是机遇,更是挑战。因此,如何引导人更好地生活,这不仅是伦理学面临的难题,更是伦理学研究成功与否的关键所在。在伦理学史上,基于对道德基础的不同认识, 便会产生不同的道德教育理念。事实上,唯有情感方能成为道德的基础,唯有以激发情感为目标的道德教育,才有可能真正把人引入幸福之路。

二、道德的基础:知识抑或情感?

面对“道德的基础从何而来”这样的问题,历史上的道德哲学家们有过诸多不同的回答。西方伦理学家普遍相信,善不会来自那充满原罪的人性,就此而言,人性原本是恶的,所以,善只能来自人性之外的某种东西,即知识。因此,苏格拉底第一次在西方伦理学史上响亮地提出了“美德即知识”的命题,从而开辟了伦理学史上的尚知主义传统。相信善从知识而来,即相信求真和求善没有根本差异。以此为出发点,伦理学家相信,通过科学的逻辑手段,依据同一律、矛盾律等逻辑方法,采取归纳与演绎、分析与综合等方式既可以认识真理,也可以达到道德的完善。由此,在西方伦理学中,就诞生了道德的科学拯救之路,它要么认为科学的理性知识对善具有工具价值,因此可以将求知的过程作为通达道德之善的方法与手段予以应用,要么把求知变成了德性本身,认为拥有善的真理性知识就是拥有美德,因此求知对善而言具有目的价值。这是一种道德问题上的科学决定论,在古代,它表现为伦理学的知识论倾向,在近代,它表现为伦理学的认识论倾向,到了现代,它表现为伦理学的科学化倾向。

由于“最早的希腊哲学家,同时也是自然科学家。”[1]所以,“在希腊人看来,哲学和科学是一个东西。”[2]在古希腊人看来,拥有知识就是拥有智慧,谁具有最一般的普遍知识,谁就具有智慧。智慧的希腊人总是把伦理学作为他们引以为自豪的知识的一部分来进行言说。苏格拉底提出了“美德即知识”的著名命题,认为善源于知识,知识是享有善的充分、必要条件。柏拉图认为,善来自“善的理念”,智慧就是理性的美德,就是对“善”的知识的拥有。亚里士多德相信理性的生活是最幸福的生活,探究真理的生活是理性者最高贵的活动,理性可以使人达到“最完满的幸福”。亚里士多德认为,德性离不开明智,他曾明确地指出,“德性就是中间,是对中间的命中”、中道“受理性的规定”、“中道就是真实”、“中间性就是真理性”、“命中中间要有知识。”[3]总之,在古希腊人看来,道德依赖知识,没有知识就没有德性,一个人有善的知识就有德,无善的知识就无德;善出于知,恶出于无知。

近代西方在知识的王国中寻找善的根源,集中体现为伦理学的认识论倾向。随着近代自然科学日益获得迅速发展,科学知识的强大功能和无限优越性不断得到展示,理性的力量不仅获得了极大的觉醒,而且被视为人的最高力量。因此,理性范导下的自然科学,尤其是物理学和数学一跃而成为最令人尊崇的学科。人们对物理学中的观察法和归纳法,以及数学中常常用到的演绎法倍加推崇,甚至相信,作为方法论,它们可以直接迁移至伦理学领域来研究人的道德问题。近代伦理学普遍相信,自然科学不仅能使人拥有完善的文明,而且能使人在大地上建立天堂之国,让人的生命享有健康、平安、富足、尊荣与幸福,从而通达最高的幸福。经验主义哲学家们相信,通过观察法与归纳法的运用,人们可以获取善的知识。培根认为,知识是善的基础和来源,求得了真理也就求得了善。霍布斯应用自然科学方法研究人,在他看来,对人而言,不仅生理活动遵循机械力学原理,而且欲望和情感也由机械力学原理决定,因此,道德完全可以运用机械力学原理加以解释。约翰·洛克指出,道德原则不是自明的,需要通过推论、考察才能发现,而且它像其他任何知识一样可以解证出来,道德学是一门可以解证的科学,道德知识类似于自然科学知识,他认为,“道德学和数学是一样可以解证的。因为伦理学所常用的各种观念,既是实在的本质,而且它们相互之间又有可发现的联系和契合,因此,我们只要能发现其相互的常性和关系,我们就可以得到确实的、真正的、概括的真理。我相信,我们如果能采取一种适当的方法,则大部分道德学一定会成了很明白的,而且任何有思想的人亦不会再怀疑它,正如他不会怀疑给他解证出的数学中的命题的真理似的。”[4]哈奇森运用自然科学方法研究道德,认为道德善可以用数学公理或定理予以计算,这种道德计算法后来被边泌等人继承,并形成了功利主义流派的主要特征之一。唯理论伦理学家把道德的善恶等同于知识的真伪,相信人们在知识上必须服从理性,在行为上也要服从理性,一切人事问题就像数理问题一样明确。笛卡尔用自然科学解释道德问题,梦想以物理学家和自然科学家考察自然的方法来考察人的情感,在《心灵的情感》中,他试图用力学原理来解释人的心理过程,把心灵活动看作一种客观的、从属的因果现象,对道德进行机械分析。斯宾诺莎认为理性是评判真理的唯一标准,理性的完善就是幸福,“事物之所以善,只在于该事物能促使人们享受一种理智所决定的心灵生活。”[5]斯宾诺莎相信,在数学理性的指导下,道德理性可以得到充分理解,因此,他的《伦理学》不仅在形式上运用了几何学体例,而且在内容上把人的思想、情感、欲望视为几何学点、线、面来进行研究。莱布尼茨确信,对道德问题能像几何学和数学分析一样进行推论,他甚至梦想发现一个普遍化的数学,以代替人类的思考。

现代伦理学在知识中寻求善的根源体现为伦理学的科学化倾向。现代科学主义哲学要求将哲学科学化,它催生了元伦理学的诞生。元伦理学将逻辑分析方法引入伦理学,仅仅关注从语言学和逻辑学的角度解释道德术语的意义、分析道德语言的逻辑、寻找道德判断的根据,把伦理概念和判断的逻辑分析当作伦理学的基本任务。元伦理学把科学的研究方法即分析的方法移植到道德领域,重新解释基本的伦理概念,试图建立“科学的伦理学”。摩尔认为,伦理学的首要任务是分析和确定“善的”、“正当”、“义务”等伦理谓语的意义,利用逻辑分析的方法,对伦理学概念进行分析,因此怎样给“善的”、“恶的”下定义,这是“全部伦理学中最根本的问题”[6]。现代自然主义伦理学主张无批判地使用自然科学材料和自然科学方法,甚至寄希望于借助自然科学如遗传工程、行为技术学的成就,来解决道德难题,达到道德完善、建立新道德。在善恶问题上,有的现代自然主义伦理学家通过对遗传与基因的研究而主张人类行为的善恶源于基因,是基因而非其他任何因素决定了人类对恶欲罢不能。实用主义伦理学家杜威从生物进化论和彻底经验论出发,认为任何道德判断和科学决断一样,都来自经验并以之为基础,因此,道德科学和自然科学之间不应该有一条不可逾越的鸿沟。人道主义自然主义伦理学家认为,伦理学要想成为“科学的”伦理学,就必须依靠全部的科学成果和科学方法,不只是依靠哪一方面或哪几门科学,而是要依靠全部科学,总之,伦理学的每个理论原则只有依靠科学知识才能得到发展。

在寻找道德基础的过程中,与西方伦理学家不同的是,中国伦理学家认为人性本身就为善,因此,善被定位于源于人性自身的自然亲情,与外在于人的知识没有任何关联。中国传统“性善说”为善找到了人性的根基,在人性之内寻求善的根源,然而,历史显示,中国传统性善说却并未把人引入真正的求善之路,以此为基础的道德教育最终走向了人的自然情感的反面。这其中的缘由在于,在把道德的根基定位于人性自身,尤其是人的情感的时候,中国伦理学有意无意地误解了蕴涵于人性中的道德情感。这种误解不仅摧毁了作为伦理学之基础的真正的道德情感,也摧毁了中国伦理学赖以建立的自然血缘基础。在儒家思想中,最重要的情感是“仁”。研究显示,“仁”的基础是自然血缘亲情,在纵的方面表现为“孝”(父子关系),在横的方面表现为悌(兄弟关系),“为仁之方”的秘籍在于推己及人。以此为基础,传统思想家们主张,以自然血亲为基础的“亲亲之爱”可以向外辐射,从而转化为一种伦常之情,由“亲亲”可以“仁民”,由“孝悌”可以“泛爱众”,进而可以在全社会建立一种以血亲为根基、以差序结构为特征的“拟血缘关系”。然而,自然血缘亲情的一个显著特征就是它的有限性和相对性,可以发现,无论在家族之内还是在家族之外,它经常会受到利益或观念的挑战,从而使得以它为基础建立起来的孝悌之情荡然无存。由此可见,自然血缘亲情不可能充当真正的道德情感,因为它永远无法具有真正的道德情感所要求的以全人类为对象的绝对普遍性。或许为了确保孝、悌等情感的普遍有效性,传统思想家们给自然血缘亲情做出了“礼”的规定,试图用“礼”所包含的知识性以及由此而阐发出来的理性和普遍性来把自然血缘亲情提升为普遍化的道德情感。然而,历史显示,“礼”不仅没能使“仁”等伦理情感因获取了普遍化的身份而真正变得普遍化,相反,自然人伦亲情随着礼的约束很快失去了直接的感受性,从而带上了理性的枷锁。当礼制礼法在社会生活中日益僵化时,中国人的自然人伦亲情也走向了图式化,即非情感化,它不再是情感,而变成了一副被礼法装饰的假面具,在图解道德观念的同时也在无情地扼杀个体生命最深层、最真挚的自由情感。事实上,自然血缘亲情所固有的相对性、自然性和经验性是永远无法使之担当道德情感之重任的,因为真正的道德情感不仅是自由的,而且是也是超越的,这种自由性和超越性决定了它对自然血缘亲情的拒斥不仅是坚决的,而且也是彻底的。

以上分析显示,西方伦理学把道德的基础定位于外在于人的某种东西固然难以找到道德的真正基础,然而,基于对道德情感的误解,即使把善定位于人性自身,中国传统伦理思想也未能对道德的真正基础进行准确的定位,相反甚至走向了“吃人”的伦理文化深渊。事实上,道德只是人的道德,而人的道德只能以人的情感为基础和出发点,就此而言,真正的道德情感不仅要求在人性内部找到坚实的根基,而且要求绝对的普遍性、自由性和超越性。道德情感这些特性决定了一方面它必然超越于整个自然世界和功利世界内的一切人类情感,另一方面却与人性紧密相关,并时刻关照着处于自然世界和功利世界内的人类各种情感。在人性内部,唯有道德感官或道德良心可以引导我们接触它,热爱它,并给我们指明道德教育的正确路径。

三、道德教育:传授知识抑或激发情感?

每个人的心灵深处,都或隐或明地隐藏着求善之心,并希望可以使自己的人生走上求善之路,从而享有由善而来的“好的”或“更好的”生活。引导人求善,不仅是伦理学不可推卸的责任与目标,更是道德教育的天赋使命。虽然可以肯定的是,在人生这个舞台上,针对具体的求善建议,没有人能一劳永逸地开出万古不变的药方,但是,在求善的方向上,伦理学及其道德教育却是可以有所作为的。世界是一个舞台,生活是一门艺术,每个人在生活的舞台上都是原创艺术的唯一导演,在这场充满喧哗与骚动的演出中,那闪耀着永恒之光的善才是繁华褪尽之后的唯一真实存在。因此,于个体人生而言,求善可谓至关重要。但是,在万花筒般的灿烂生活面前,却并非人人可以找到真正的求善之路。伦理学应该引导人们何以求善?事实上,善仅仅只关乎人的内在精神成长,与外在于人的一切,如知识、律法、戒命等等毫无关联,不仅如此,善只受善自身的约束,即自律,与自律无关的一切,如自然律、法律等等均无法约束善。因此,就道德教育而言,既然善不来自外在于人的知识,那么,真正有道德的人必然不可能仅仅依靠教育或塑造而产生。既然善来自人性,源于并表现为善的情感,既然真正的道德情感与有限而相对的自然血缘亲情无甚关联,那么,真正有道德的人必然是拥有真正道德情感的人。就此而言,求善避恶离不开情感的推动,因此,道德教育的目标不是传授知识,而是激发情感。与此同时,必须注意的是,以激发情感为目标的道德教育虽然不把理性视为人的本质,但是,它呼唤理性的参与,因为在以道德情感为指归的求善之路上,理性虽非真正的主人,但却是一个出色的助手与仆人。

相信善源于知识的部分西方伦理学家在以求善为指归的道德教育上主张,德性可以通过教育获得,道德教育的目标就是为了获取有关善的知识。因此,勤勉地学习可以去恶存善,理性可以使人获得美德。在苏格拉底那里,知识和理性是道德的前提,是人们获取幸福的关键所在,因此,使一切人德行完美所必需的只有知识。就此而言,求善就要培养人的理性能力,只有发现了善、了解了善,才能过善的生活。美德不是先天形成的,而是后天教育的结果,“假定了美德就是知识,则无可怀疑美德是由教育来的。”[7]在柏拉图看来,只有依靠人的理性,才能走向至善,他相信,没有人会有意地作恶,但是知道什么是善的人就会做出正当的事情来。在理想国中,柏拉图非常重视教育,教化大众的灵魂是实现改进政治社会使命的唯一途径。亚里士多德把理智的德行看得高于一切,理性的生活是最幸福的生活,因此,幸福要通过努力学习和培养才能得到,以教导为特征的道德教育可以引导人走上向善之路。

然而,道德知识是迥异于科学知识的特殊知识,这种特殊性集中体现为,任何道德知识的有效性都时刻离不开道德情感的支持,因为“如果这些知识不在人的感性体验、偏爱和需要的烈火中融化,任何的道德规范、义务、禁令等知识都不能保证个人道德上的可靠性”[8]。近代英国道德哲学家哈奇森认为,人的一切行为都受感情的推动而产生,没有哪一个人类活动的目的会游离于感情之外,他说,就我们行为的目的而言,“没有哪种目的能先于感情全体,因此不存在先于感情的推动性理由。”[9]139在现代哲学家海德格尔看来,我们对世界的知觉,首先是情感和情绪揭开的,并不是靠概念,他把自己的哲学注意力集中在“前逻辑”上,试图以诗体的语言打破西方传统形而上学的思维方式。现代哲学家基尔凯戈尔也认为,只有融合于生活的情感体验才是正确理解对象和自我的唯一方式,因此,只有情感体验才能揭示出主观性真理的全部内容。现代哲学家们不再把理性的思维方式当作人类最基本、最原始的思维方式来看待,而是力图使哲学走向诗化境界,分享诗的快乐,在审美中使个体小我和世界本真生命相交融,并实现精神的绝对自由和灵魂的彻底解放。哲学的诗化走向使哲学从关注理性、逻辑转向对生命自身的关心,这无疑在道德问题上已经向世人宣告:道德必须以情感为起点与归宿。正如哲学走向诗化就必然会走向艺术,道德必然会在审美体验中打开自己的情感世界。就此而言,在伦理学中,情感不仅是道德的起点,而且是道德的目标,道德教育的真正目的应该由传授知识转变为激发情感。

虽然道德情感是人类各种情感中独有的最高级、最自由的情感,然而,对于生活在自然世界与功利世界并时常为自然天性和功利诉求缠绕的人而言,道德情感极容易被遮蔽。因此,以激发道德情感为目标的真正有效的道德教育首先必须澄清道德情感被遮蔽的原因,然后,才有可能试图探索如何培养真正的道德情感。

在人的生活中,道德情感之所以被遮蔽,有三方面的原因可以解释。首先,对欲望(desire)的误解。长久以来,西方哲学家认为,欲望是无序、混乱的象征,唯有理性能引导人通达真理、认识善,正如张世英先生所言,“西方传统道德观,受西方传统哲学的影响,主要的是一种轻视感情欲望的道德观。”[10]事实上,如果伦理学以人为对象,那么,它就永远无法笼统地拒斥人的欲望,因为,在人的一切情感中,最基本、最重要的两种情感,即爱(love)与恨(hate),就表现为欲求和憎恶这两种欲望。在哈奇森看来,“道德中最重要的感情是爱与恨,所有其他感情似乎仅仅只是这两种原初感情的不同变体。”[11]如果把爱与恨分别称为欲望与憎恶,那么,对人而言,“真正的感情就是欲望和憎恶。”[9]30就此而言,伦理学若拒绝人的一切欲望,就是关闭情感的大门。事实上,就爱与恨这两种情感本身而言,它们是中性的,在不涉及欲求或憎恶之对象的情形下,无法对它们进行价值评判。只有当人的自由意志或行动的意志加入进来,明确确定了受与恨所指的对象并使它们在现实中展现为某种情感或受这种情感所推动的行动时,才可能对它们进行价值判断。伦理学关注的重心应该是欲望的对象,而非简单地排斥人类一切欲望而把拯救的希望交托给理性,更不能为了拒斥欲望而把人的本质定位为理性。实际上,对于真正关心“人”的伦理学家而言,他也不得不如此,因为没有哪一种人类行为会脱离情感的推动而凭空产生,即,我们所有的目的都必须以我们的感情或欲望为前提。人类一切行为仅仅只会受到情感的推动而产生,因此,一切人类行为的所有目的都包含在感情或情感之内。其次,对感官的误解。爱与恨这两种最基本的情感根源于外物对感官的刺激所产生的苦乐感,它表现为在理性帮助下对这种苦乐感的欲求与憎恶。对于感官,最常见的是各种外在感官,即通常意义上可见的五官感官,然而,这些感官的苦乐感却往往极易引导人偏离真理、远离道德,太多的历史事实使明智之人拒绝使它们成为人类生活的主宰。哈奇森认为,把人类的感官仅仅划分为五种外在感官, 这种做法是不妥当的,因为在可见的外在感官之外,人类还拥有种种不可见的内在感官,如美的感官、道德感官(或道德良心)等。内在感官虽可以产生更高的苦乐感,但却常常受外在感官的遮蔽并产生扭曲。道德情感是人对道德感官(或道德良心)这种特殊的内在感官所产生的苦乐感的欲求,它以道德自身为对象,表现为以自由为特征的、具有绝对普遍性的爱,并因此而发展出自律的道德原则。就此而言,只有在充分研究各种感官欲望的基础上澄清人类对感官的误解,道德情感才能显现其真正的对象与独特价值。最后,对理性的误解。基于对欲望以及情感自身的误解,从古希腊开始,理性就被视为人的本质,到黑格尔时代,理性主义被发展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在中国伦理思想史上,思想家们从未放弃对情感进行理性的规定,以至于最终出现了“存天理、灭人欲”的伦理呼声。事实上,人的生存价值的内核源于人的自由,自由的存在状态是人最高的存在状态,也是最真、最美、最道德的状态。自由的世界是情感的世界,物我不分,万有相通,是生命世界的原初本源,从根本上区别于理性思维方式所构建的主客二分的现象世界与本质世界。在自由的存在状态中,哲学与生命共舞,哲学的语言与诗为伴,艺术是哲学的领路人,哲学在审美中得以走进本真。在这个过程中,它并不盲目拒斥理性。不过,与传统哲学把理性视为人的本质不同,理性在此只是一个优良的助手与工具,它的任务是要时刻呵护这种本真世界,使它免于受到非本真世界的干扰与侵犯。真正的道德情感在内在感官的指引下,以体现为爱与自由的道德自身为欲求对象,超越功利世界与自然世界,可以使渺小的自我突破自然与功利的纠缠而在与本真世界的交融中领略到生命的无限大美与愉悦。

道德情感是生命中最高级别的情感,每个人的求善之心都渴望拥有它,但事实却并非人人如愿,那么,如何才能培养真正的道德情感呢?首先,鉴于道德世界的自由性与审美的自由体验之间的相通性,通过唤醒审美的内在感官,在自然世界与功利世界中沉睡的道德感官(道德良心)可以被唤醒,进而激发道德情感的活力。审美快乐是一种体验自由的快乐,美作为对象化了的人的本质,是自由的象征,也是超越的符号。人们对审美的欲求,即审美情感,以自由为对象,它直接带领人进入审美的生存境遇,向人开显自由的美好世界,审美情感使人通由美的通道进入自由本身并拯救生命在功利世界与自然世界的沉沦。审美情感因审美对象的超越性而不仅超越一切外在感官欲求,而且超越与外在感官紧密相联的自然世界与功利世界。一旦在审美的愉悦中窥探了自由之花的大美,人就迈入了道德世界的大门,道德情感将很容易受到激发并得以长久保持。其次,培养真正的道德情感离不开理性的参与。在这里,理性不是传统西方哲学中所谈论的本质世界,而是作为工具而存在。一旦在审美的向导下瞥见了道德世界的超越、自由与崇高,生命便会欲求它,于是,道德情感得以生成。道德情感以道德自身为欲求对象,引领人进入物我不分、万有相通的大美境界。然而,大多数时候,人的生命都处于现实功利世界与自然世界的缠绕中,在大地上栖息的人不可能也不应当对现实功利世界与自然世界彻底拒绝,在这种境况下,理性于人而言就显得尤其重要。人离不开理性这个伟大的仆人,人需要它时时提醒人在繁忙、喧哗而劳碌的自然世界与功利世界中仰望那超越于其上的自由而美好的道德世界,不仅如此,人还需要理性来唤醒对道德世界的欲求,从而激发真正的道德情感。就此而言,与西方“知识即美德”的知识主义传统不同,以道德情感为内容的道德相信道德能力是人的一种天然能力,它需要被唤醒,而不需要以传授知识为内容的教导和教育。道德情感不同于自然世界和功利世界中的任何一种情感,它永远以道德自身为对象,并接受道德自身的自律,在自律中发展、壮大并使人的生命在其中变得富足、丰盈而繁荣。与中国伦理学把道德情感定位于自然血缘亲情不同,真正的道德情感不仅超越自然血缘之情,更超越人所生活的整个自然世界及其衍生出来的功利世界,从而上升为所有自然世界和功利世界中一切人类情感的真正原型。如果有人找到了它,不仅可以免予在功利世界和自然世界中受到种种情感的伤害,而且可以在功利世界和自然世界中得到情感的慰藉,这是因为,真正的道德情感是人生在世一切爱与恨的真正源头活水。

道德教育的内在使命应该定位于激发真正的道德情感,这种类型的道德教育不仅可以最好地引导人们走入行善避恶之路,而且可以培养真正的道德批判。道德情感以人类普遍存在的内在感官或道德良心为基点,以生命自由为对象。如果这种普遍性的道德情感可以被称为爱,那么,这是一种最具普遍性的爱,它以其自由与超越而构成对生命的绝对律令和当然准则,从而对生命构成了内在的限制,并在这种限制中走向开放与自由的审美之境。就此而言,真正的道德情感是自然世界与功利世界中的种种善心、善情与善举的真正基础所在。一旦真正的道德情感得以激发,那么,我们就会真正以超越心和平等心看待我们的同类乃至世界上的所有生命,以他们的生命受损害而悲伤,以他们生命的富足为喜悦,在同情心中培养人与人、人与世界之间的心灵交感,从而使一切善心、善情与善举不断超越自然血缘亲情以及功利世界中种种利益团体的限制,从而不断得到提升,并逐渐与真正的道德世界合二为一。除此之外,真正的道德情感可以使人培养一种真正的批判精神。以道德情感为参照系,人类一切恶行以及恶劣的欲望都会暴露无遗,恶将无处藏身,从而为善让出地盘。在道德情感的指引下,在理性的帮助下,真正的道德情感在对世界的批判中将不仅可以获得自身的内在成长,而且也会使世界的境况日益得到改造。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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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Francis Hutcheson. An Inquiry into the Original of Our Ideas of Beauty and Virtue[M].Indianapolis: Liberty Fund,2008:102.

Open the Sentimental Door of Ethics

LI Jialian, GAO Jing

(School of Philosophy, Hubei University, Wuhan 430062, China)

Abstract:The present research on ethics has to make rethinking on the moral foundation and moral education. To rethink moral foundation, we have to make the moral foundation change from knowledge to sentiments and to get rid of misunderstanding of moral sentiments in Chinese ethics. While rethinking moral education, we have to change from knowledge teaching to sentiment stimulation. Whether the two changes can be realized is the key to the sentimental door of ethics.

Key words:ethics; sentiment; moral foundation; moral edu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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