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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云晚晴天

2014-05-19七月

桃之夭夭B 2014年4期
关键词:晚晴

七月

【壹】

沈氏货行门前人来人往,生意很是兴隆,一辆黑色轿车停在了货行门口。

车门被打开,一位身穿玫瑰色旗袍的美丽女子走了下来。她拢了拢耳边的碎发,抬头看向货行的招牌,目光落在“沈氏”两个字上,微笑如兰。

等候已久的货行管事赶紧迎上前来,讨好地笑道:“太太,可算把您给盼来了,快快,这边请。”

作为沈氏的女主人,向晚晴每个月都会不定期地视察沈记名下的生意,尤其是这沈氏货行,她视察得尤为仔细。不为别的,只为这个货行是她和丈夫沈随云亲手创立的第一个产业,它蕴含了太多的回忆,对她而言意义非凡。

视察的过程简单枯燥,好在向晚晴的耐性很好,顺利盘清了账目,又跟人谈成了两笔大单,精明干练让人钦佩。

沈记虽然名为沈记,但所有人都知道,其中有一半都是向晚晴的功劳。她在沈记的地位,无人可以动摇。

视察完毕,向晚晴走出货行,回到车上,吩咐司机直接回家。

向晚晴坐在后座上,从包里拿出一封匿名信。这是她今天早上出门时收到的。她拆开信封,从中抽出一张黑白照片,上面是一对情侣。

年轻女孩抱着男人的胳膊,两人从戏园子里慢步走出来,神态亲昵暧昧。

向晚晴紧紧地盯着照片上的英俊男人,脸色一点点变白,捏住照片的指关节轻轻颤抖着。她对这个男人太过熟悉,从十七岁那年遇见他开始,她就将他的容貌深深刻在了脑海中。

这是她携手走过五年时光的丈夫,亦是她此生倾尽全力去爱的男人。

她闭上眼睛,任由泪水静静地流下来,心如刀绞。

沈随云,你终究还是负了我。

回到沈公馆,向晚晴将自己关在卧室里,盯着那张照片看了一下午,几次都想将它撕碎,最终还是强忍住心酸,将它塞进皮夹之中。

沈随云直到深夜才回来,他一进卧室就见到向晚晴正对着他们的结婚照发呆。

他缓步走过去,伸手将她揽入怀中,温柔地笑道:“你在想什么呢?”

在他靠近的一瞬间,向晚晴不由自主地僵了一下,下意识地躲开了他贴上来的面颊,笑容苦涩:“我在回忆咱们当初成亲的事情,那时我觉得自己好幸福。只是我不知道,这样的幸福,能持续多久。”

“只要你愿意,我可以让你幸福一生一世。”

向晚晴不接话,随手放下相框:“你快去洗澡吧,一身的酒气。”

沈随云在她脸颊上亲了亲,起身离开。等他洗完澡回来,发现向晚晴已经躺在床上睡着了。他蹑手蹑脚地钻进被窝,伸手将她揽入怀中,她却闷声不响地将他推开。

沈随云察觉到她的抗拒,以为她是在气他回来得太晚。他无奈地摸了摸她的头,柔声说道:“对不起,最近我的应酬比较多,等过完这段时间就会好了。”

回应他的,是向晚晴沉默的后背。

【贰】

为了庆贺向晚晴二十五岁的生日,沈公馆里举办了宴会。华丽的酒席令人啧啧称赞,灯光与红酒相互交错,相映成辉。

向晚晴喝了几杯酒,有些微醺,提着裙摆上到二楼,打算休息一会儿。推开休息室的房门,她就见到一位身穿白色长裙的年轻女孩坐在沙发上。

看到向晚晴来了,年轻女孩举起手中的高脚酒杯,笑得娇俏生动:“晚晴姐姐,祝你生日快乐。”

这个女孩便是照片上跟沈随云举止亲昵的人,名叫孟婉婉,据说是个小明星。

面对她的突然出现,向晚晴的眼神沉了下去:“你怎么会来?我不记得邀请过你。”

孟婉婉掩嘴娇笑:“是随云特意请我来为姐姐庆生的,姐姐难道不欢迎我吗?”

“我家从来不欢迎不知廉耻的女人,请你现在马上出去。”

听到这话,孟婉婉目光微变,但笑容依旧娇媚:“我是随云邀请来的客人,只有随云才有资格让我离开,至于你……呵呵,谁知道你还能在这个家里蹦跶几天?”

看着她挑衅的笑容,向晚晴非但不生气,反倒露出了若有所思的神情:“之前没看出来,你这张脸长得还真不错。孟小姐,想知道沈随云为什么会看上你吗?”

孟婉婉笑得越发得意:“随云之所以看上我,自然是因为喜欢我。像你这种年老色衰的黄脸婆,只有眼红的份!”

向晚晴轻轻一笑,缓缓走过去,伸手捏住她的下巴,强迫她抬起头来:“我来告诉你,沈随云之所以能看上你这种货色,就是因为你这张脸长得很像他的初恋情人。我想他应该是从你身上找到了初恋情人的影子。你对他而言,充其量不过是个替代品罢了。”

闻言,孟婉婉的脸色终于发生了变化,她抿紧嘴唇,猛地放下酒杯,红酒溅到了茶几上:“你胡说!你这是在挑拨离间,我不会相信你的鬼话,随云爱的女人只有我一个!”

“我跟沈随云认识整整八年了,人生能有几个八年呢?我对他的了解,绝对比你多。”向晚晴松开她的下巴,笑容优雅美丽,“可怜的姑娘,被人当成替代品,却还不自知。”

她从容地转身离去,在迈出休息室的那一刻,笑容骤然崩溃,悲伤蔓延至全身。

她捂住隐隐作痛的胸口,似有什么东西碎掉了,眼泪顺着脸颊一滴滴掉落下来。八年的夫妻之情,在此刻全部被撕成碎片。

她曾经以为的生死相许,终究抵不过岁月的无情拉扯。

晚宴直到很晚才结束,送走了客人,向晚晴回到卧室,一边细细品着红酒,一边欣赏着窗外皎洁的月色。

沈随云推门走了进来,伸手抱住她:“抱歉,晚上有应酬,我回来得晚了。这是我为你挑选的生日礼物,喜欢吗?”

精美的盒子里面,摆放着一个晶莹剔透的翡翠镯子,看着那质地,想必价格不菲。

向晚晴放下酒杯,接过镯子看了看,随手套到手腕上,大小刚好合适,微微轻笑:“让你费心了,很漂亮。”

“我们是夫妻,你说这些客气的话做什么?只要你喜欢就好了。”

向晚晴轻轻地抚摸着他的脸颊,亲了亲他的嘴角,笑得温柔似水:“我想跟你说件事。”

“你说,今天是你生日,无论什么事我都听你的。”

向晚晴的美眸盈盈似水:“我们离婚吧。”

“……”

【叁】

“我不同意!”沈随云站在床边,如墨的双眸被冰霜覆盖,散发出慑人的寒气,“想要我跟你离婚,除非我死了!”

向晚晴安静地坐在床边,细细把玩着手里的翡翠镯子,美丽的容颜淡漠如水:“沈随云,我好歹也跟了你这么多年,就算你对我没感情,也该看在这些年的情分上,别把局面弄得太僵。生意人嘛,最讲究和气生财,咱们好聚好散。”

“生个屁财!”沈随云显然是被气坏了,向来温润如玉的他,竟然也忍不住爆了粗口,“咱们是夫妻,你别把做生意的那套歪理用到咱们身上来,这根本就是两回事!”

“何必呢?”向晚晴抬起双眸安静地看着他,淡然的目光中,掩藏着一丝丝心痛,“咱们这段婚姻,从一开始就是个错误。我当初根本不该违背父母的意愿硬要嫁给你。这些年来,我付出了多少,你心里应该很清楚,可是你给我的回报是什么?”不等沈随云说话,她就抽出那张照片,用力地扔在他面前,冷冷地笑道,“背着我在外面跟其他女人鬼混,这就是你对我的回报!”

沈随云看到照片上的画面,脸色一变,语气有些慌乱:“事情不是你想的那样,你误会了!我跟孟婉婉没有任何关系!”

“事到如今,你还想骗我?沈随云,我向晚晴是个笨蛋,才会跟着你八年。如今我不想再笨下去,咱们到此为止吧。”

说完,向晚晴站起身,拎起早已准备好的行李箱,头也不回地走出卧室。

沈随云狼狈地站在原地,伸手拉住她,却被她用力甩开。他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她离开,英俊的面容因为痛苦而扭曲。

向晚晴回到娘家,父母得知了她要跟沈随云离婚的事情。母亲很伤心,陪着女儿说了很多安慰的话。父亲暴跳如雷,揪着女儿骂了很久,说得最多的一句话就是——“这就是你当初拼死拼活求来的自由恋爱,我看你根本就是被鬼迷了心窍!”

是啊,父亲说得对,她当初如果不是被鬼迷了心窍,又怎么会对沈随云一见钟情?

想起跟沈随云的初次见面,向晚晴觉得就像是昨天才发生的事情,一切都是那么清晰。那时候他穿着干净的白衬衣,头发剪得很利落,眉目英挺,笑起来的时候双眸璀璨如星空。

在学校那么多人中,他的容貌是如此出色,只是一眼,就将她的目光牢牢吸引了过去。

向家的女儿无疑是高傲的,可她愿意为了这份怦然心动的感觉,放下身段倒追沈随云。

她坚持了整整三年,就在她快要放弃的时候,他终于被感动,接受了她的感情。

毕业之后,面对残酷的社会竞争,她对他不离不弃。他们同甘共苦,执手面对所有困难,勇敢地为理想和未来而努力打拼。

当他拿着赚来的第一笔钱,买了戒指向她求婚时,她感动得热泪盈眶,她觉得自己是这个世上最幸福的女人。即便向父嫌弃沈随云一无所有,极力反对将女儿嫁给这个穷小子,可向晚晴宁愿跟家里闹翻,也要守住这份来之不易的爱情。

为了爱他,她如同飞蛾扑火般奋不顾身地为他献出一切。

可直到现在,她才幡然醒悟。即便她付出得再多,也抵不过一个已经死去了的女人。

【肆】

咖啡厅里,向晚晴拿起勺子轻轻地搅拌着杯里的咖啡,目光落在坐在对面的孟婉婉身上,她淡淡地笑道:“说吧,找我出来有什么事?”

孟婉婉今天穿着粉色的蕾丝洋装,黑色的卷发搭在胸前,衬得她那如瓷娃娃般的雪肌愈发明艳动人。不同于上次那样嚣张,她单手抚着小腹,微微垂下双眸,显得十分可怜:“晚晴姐姐,我……我怀孕了。”

向晚晴手下一顿,丢开小勺子,似笑非笑地看着她:“哦,这关我什么事呢?”

“孩子是随云的。”孟婉婉许是因为心虚,说话的底气略显不足,但神色却很坚定,“晚晴姐姐,千错万错都是我的错,但孩子是无辜的。我不希望孩子生下来就没有父亲,这对孩子而言太不公平了,我求求你,你就同意随云娶我吧,为了孩子和爱情,我不介意给随云做二房。”

向晚晴气得五脏六腑都在燃烧,面上却怒极反笑,目露嘲讽:“孟姑娘,你或许还不知道,我正在跟沈随云办理离婚手续。你想做正房还是二房,都跟我没关系,直接去找沈随云就行了。”

听到这话,孟婉婉双眼一亮:“你要跟随云离婚?真的吗?”

“对!”向晚晴的目光从她小腹上缓缓扫过,“听说孕妇不宜喝咖啡,以后你还是少来这种地方吧。”

说完,她施施然地起身离去,留给孟婉婉一个骄傲的背影。

办公室里,沈随云正在埋头处理文件。忽然孟婉婉推门走进来,兴冲冲地说道:“随云,我已经听说了,你最近在办离婚手续!”

沈随云手下一顿,目光骤然变得阴沉冰冷:“我从没打算要离婚,你最好别乱说话。”

孟婉婉被他的神情吓得停下脚步,委屈地看着他:“可是,晚晴姐都已经跟我说了,你们打算离婚……”

“够了!”沈随云扬手就将桌上的文件全部扫到地上,哗啦啦的声响吓得孟婉婉脸色都变白了。

她没想到他会这么生气,赶紧缩着肩膀道歉:“对不起,我刚才是乱说的,你别生气,好吗?”

沈随云冷冷地看着她,薄唇轻轻动了动:“滚。”

孟婉婉虽然很喜欢他,但到底还是个女孩子,脸皮太薄,见他对自己毫无怜惜之意,心里登时凉了半截,含着眼泪转身跑了出去。

沈随云独自站在一堆凌乱的文件中,神色阴晴不定,手指紧紧握成拳头,因为太过激动,指关节都隐隐泛白了。

【伍】

向晚晴坐在院子里,认真地吹着长笛,悠扬婉转的笛声荡漾开来,时而轻快时而优美,宛若山间的小溪,生动活泼。

一曲吹奏完毕,一直站在院子外的沈随云推门走了进来,手里拿着一束香水百合:“我从来都不知道,原来你的长笛吹得这么好听。”

向晚晴看也不看他一眼,低头用手绢细细地擦拭着长笛:“找我有事?”

面对她的冷淡,沈随云心中苦涩,走过去在她面前缓缓蹲下,将花束送到她面前,深情款款地说道:“我来接你回家。”

向晚晴冷冷笑道:“你不是失忆了吧?我已经把离婚的事情都说清楚了,等财产统计出来,咱们就进行财产分割。”

“晚晴,都是我的错,你别跟我生气了,好吗?”沈随云放下花束,试着握住她的手,却被她故意躲开。他只能无奈地看着她,“咱们结婚五年了,感情一直很稳定,彼此相处得也很好,我以为,我们能过一辈子。”

“我也以为我们能过一辈子,只可惜世事无常。从你出轨的那一刻开始,我们的婚姻就已经彻底完了。”向晚晴站起身,自嘲一笑,“沈随云,我已经不爱你了,你要是个男人的话,就大方地放手吧,再纠缠下去只会让彼此更加厌恶对方。”

沈随云浑身僵住,等到向晚晴走远了,他才回过神来不可置信地看着她的背影。

她刚才说,她不爱他了……

短短几个字,像利刃般从他心上割下一片片的血肉,痛得他几乎喘不过气来。

他从没想过她会不爱他,更没想过她会不要他。这么多年来,她的爱早已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他习惯了有她的陪伴,他计划中的人生也必定有她的参与。可是刚才她的那句话,却像是将他身体的某一部分硬生生地割了下来。纵横商场的强势男人,第一次感受到了事情脱离控制的恐慌感。

向晚晴倚在窗边,透过窗户,看到站在院子里发呆的沈随云。

她慢慢握紧左手无名指上的钻戒,越握越紧,手指都被她掐得几乎变形,只恨不得将整根无名指掐断。

她记得,上大学的时候,她每天最爱做的事情,就是坐在宿舍后面的院子里吹长笛。有一天,她无意中发现沈随云站在院子外面仔细倾听,心中越发欢喜。从那以后,无论风雨,她每天都要在院子里吹奏一个小时的长笛。

她想通过笛声传递深深的爱恋之情。终于有一天,当她决定鼓起勇气向他告白的时候,却发现被人捷足先登了。

一个身材娇小的女生,手里抱着长笛,站在他面前羞涩地低下头。白皙的脸上泛起好看的红晕,像极了清甜可口的大红苹果。

沈随云看向她的目光,充满了喜悦之情。他不停地诉说着对她的喜爱表达着自己心中的感情。

他们就那么站着,彼此交流着笛声带来的感动与喜悦,就像一对璧人,登对极了。

向晚晴捏紧手里的长笛,默默地退了回去,从此再也没有在沈随云面前吹过长笛。

或许,他永远都不知道,那个每天在傍晚时分,用笛声向他表达倾慕之情的女生,就是他现在的结发妻子吧。

他们之间似乎从一开始就在不停地错过。

错过了开头,更错过了结尾。

【陆】

向晚晴穿上米色的呢大衣,黑色长发自然地垂至胸前,姣好的面容如珍珠般莹润白皙。已经二十五岁的她看起来仍旧像是刚毕业的大学生,岁月仿佛在她身上停下了脚步,找不到一丝风霜的痕迹。

向母问道:“你要出门?”

向晚晴将围巾整理好,推门走出去:“我要去跟沈随云谈离婚的事情,应该很快就能回来。”

目送她的背影走远,向母忍不住叹了口气:“好好的一段姻缘,非得闹成冤家,真是造孽!”

江南大学内,年轻的学子漫步在林荫路上,沈随云穿着黑色大衣,闲庭信步,颀长的身材与俊美温润的外貌,引来很多女学生的偷瞄。

沈随云依着记忆中的方向,找到江边的那条石凳。看见背对着他坐在了那里的向晚晴,他慢慢地走过去,微笑着说道:“你等了很久?”

向晚晴没有回头,目光落在平静的江面上,额前的碎发随风飘动:“我还以为你已经忘了来这儿的路。”

沈随云坐到她身边,想要握她的手,却被她毫不客气地避开。他无奈地垂下手指:“这里是我们以前经常约会的地方,我怎么会忘了呢?我还记得当初向你求婚的时候,也是坐在这里,我向你做出承诺,我会好好照顾你一生一世。你是我的责任,更是我努力的动力,我不能没有你。”

“你的承诺,就像这江里的水,一去不复返了。”向晚晴扯动嘴角,笑得嘲讽,“这是我让律师拟定的离婚协议书,你先看看,觉得没问题的话,就签个字吧。”

沈随云接过协议书,看也不看,当场就撕得粉碎,往后一扬,白色的碎纸片随风飘散开来,宛若那年他们为了省下黄包车钱而走了三公里时落下的鹅毛大雪。

那时候他们相依相偎,在冰天雪地中相互取暖,而如今她却连看都不愿再多看他一眼。

江水川流不息,涛声依旧如昔。

沈随云的心情很不好,随手抽出一支烟叼在嘴里,却又忽然想起她讨厌烟味,便将掏出来的打火机又塞回口袋里,就这么恶狠狠地咬着烟嘴:“孟婉婉只是我用来打击甄家的棋子,我对她没有任何感情,你不能因为一张照片就将我跟你五年的感情全盘否定,这不公平!”

“打击甄家有很多种方法,为什么偏偏选这种最不入流的手段?”向晚晴冷笑连连,“你敢说你不是因为孟婉婉跟付柔长得很像,才放任她接近的吗?你想从她身上找回你隐藏在心里的那段初恋?!”

一听到付柔这个名字,沈随云的脸色顿时就变得阴沉了:“我不是说过,以后不要在我面前提起她吗!”

这些年来,“付柔”这两个字一直是沈随云藏在心底的禁忌,无人敢触碰。

然而此时此刻,向晚晴却不想再迁就他:“付柔、付柔!呵呵,你既然心里还爱着她,为什么还要接受我的感情?难道真像别人说的,你跟我结婚只是为了向家的财产?”

“够了!”

沈随云被彻底激怒了,眉心拧成川字,面色极为阴冷。

向晚晴却在此时意外地冷静了下来,双眸幽深平和:“如果我说,当初害死付柔的人是我,你会不会气得现在就掐死我?”

沈随云满脸错愕,手中的香烟顺势滚落到地上:“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向晚晴将左手无名指上的结婚戒指取下来,放到石凳上,缓缓站起身:“这些年来,我经常会想,如果当初不是我的缘故,或许付柔就不会死。”

说完,她便决然地转身离去,头也不回。

【柒】

自从向晚晴搬出沈公馆,沈随云就很少回家了。他经常住在名下饭店的贵宾客房里,通宵办公,企图用工作来麻痹隐隐作痛的脑神经。

房门外忽然想起咚咚的敲门声,沈随云起身拉开门,见到门外站着的孟婉婉。他烦躁地揉了揉太阳穴:“你来这里做什么?”

孟婉婉伸开双臂,想要扑入他的怀中,却被他透出警告的眼神给逼退,只能可怜巴巴地瞅着他:“人家已经有一个月没见到你了,很想你。听说你最近都一个人住在饭店,我担心你照顾不好自己,就特意熬了鸡汤来看你。”

她笑得娇俏讨好,不顾他的冷漠,拎着保温盒走进房里,片刻后,把热气腾腾的鸡汤端了出来。

沈随云坐在沙发上,冷眼看着她:“今天是最后一次,以后,我不想再看到你。”

孟婉婉的眼睛立刻就红了,哭得很可怜:“为什么?我们之前不是还好好的吗?怎么你转眼就说要分开?如果你觉得我有什么做得不对的地方,我可以改。随云,我是真的爱你,只要能跟你在一起,让我做什么都可以。”

沈随云勾起嘴角,笑得残忍:“如果我让你把肚里的孽种打掉,你也愿意?”

孟婉婉大惊失色,旋即慌忙说道:“这孩子是你的,你怎么能狠得下心,杀死自己的骨肉!”

“孟婉婉,别把大家都当成是傻瓜。我跟你没发生过任何关系,又怎么可能让你怀上孩子?”沈随云捏住她精致小巧的下巴,“戏子不愧是戏子,打着我的幌子捞钱,然后又背着我在外面跟其他男人鬼混,这水性杨花的戏本唱得可是收放自如啊!”

最后一个音节落地,沈随云蓦然松开手,又用手帕使劲擦了擦手指,厌恶地将手帕扔进烟灰缸里。

孟婉婉还想要说些什么,可沈随云没有给她这个机会。他叫来两名黑衣保镖,将哭闹不止的孟婉婉强行拖了出去。至于她最后被拖去了哪里,谁也不知道。

向晚晴裹着狐裘披肩,拎着手包正要出门,母亲忽然走过去,塞给她一份报纸,示意她看一看。

报纸最中间的半板赫然写着孟婉婉的名字,向晚晴大概将新闻内容看了一遍。原来孟婉婉腹中怀着的孩子不是别人的,正是甄家现任家主的骨肉。更有知情人爆料,孟婉婉其实是甄家流落在外的私生女。女儿怀上了父亲的孩子,这等乱伦之事简直天理难容。再加上甄家在江州的地位,这次的事情已经在圈内引起了轩然大波。

甄家的名声怕是全毁了,道德的唾弃、舆论的压力,足以将这个霸占江州城半壁江山的大家族彻底击垮,甄家跟沈氏长达五年的争斗也算是正式落幕。

向晚晴看完后不置一词,将报纸还给母亲,推门离开。

墓园里,向晚晴静静地看着面前的墓碑,上面刻着付柔的名字。向晚晴将右手搭在冰冷坚硬的墓碑上,垂下眼睛,自嘲一笑:“我要跟沈随云离婚了,如果你还活着,现在肯定很高兴吧!”

回应她的,是无声的寂静与沉默。

【捌】

十九岁时的向晚晴,不仅长得漂亮,而且成绩优异,家庭背景雄厚,是无可挑剔的天之骄女。也正是这样的完美,造就了她张扬的性格,正如她倒追沈随云时的坦率。

偏偏她运气不好,碰上个油盐不进的沈随云,一个像火焰、一个似冰山,只有她步步紧追。

直到沈随云跟付柔正式交往,向晚晴终于被迫停下追赶的脚步,忍住满心的失落,微笑着为他们送上祝福。

向晚晴非常骄傲,哪怕她真的很喜欢沈随云,她仍旧严格坚守道德的底线,绝不做第三者。然而,她的不屑却让付柔更加自卑,付柔总是很害怕沈随云会被抢走,每天都诚惶诚恐地守着沈随云身边,寸步不离。

爱情中,一旦有人失去了冷静,那么这段感情必定无法长久。

弥足深陷的付柔对此未曾察觉,她排斥一切想接近沈随云的女性,甚至对沈随云的学业也横加阻拦,并给他带来一连串的麻烦。同学们为了避嫌,开始跟沈随云疏远,老师也对他很失望,就连他母亲在见过付柔后,也因为付柔的小家子气很不满意,暗示沈随云别再跟付柔继续交往下去。

沈随云的压力越来越大,他对付柔的感情也在这种摩擦中不断流逝,但他仍旧忍住没有说分手,依旧对付柔很好。向晚晴在看不下去的时候,出手帮了沈随云。这事被付柔知道后,成了导火索。付柔跟沈随云大吵一架,气急败坏的她以分手相威胁,结果沈随云竟一口答应了分手的提议。

付柔就像一根藤蔓,全身心地依附着沈随云,如今沈随云不要她了,她只觉得全世界都崩塌了。

她割腕自杀,被沈随云及时发现,将她送到医院抢救。

看着躺在病床上的她面色苍白,沈随云不再有心疼怜惜,取而代之的,是深深的恐惧与疲倦。

他为付柔的偏执感到害怕。

付柔醒来后,见到沈随云的第一句话,却是要单独见见向晚晴。

当病房里只剩下付柔和向晚晴时,付柔褪掉了柔弱的伪装,冷眼看着向晚晴:“我知道你喜欢随云,可惜的是,随云并不喜欢你。他爱的人,自始至终都是我。”

向晚晴无意与她争辩,只是淡淡地说道:“我并不这么认为。”

付柔慢慢目露凶光,语气尖锐:“我爱随云,他就是我的一切,除了他我一无所有。而你,有钱有势有父母依靠,你已经拥有了这么多的东西,为什么还要跟我抢随云?!”

“无所谓抢夺,不过是公平竞争罢了。你如此在意我的存在,是因为你心里很清楚,沈随云对你的感情已经消失了。”

“你胡说!”付柔气得浑身颤抖,双手紧紧地抓住被子,眼睛死死盯着向晚晴,眼中充满怨恨。就在向晚晴打算离开的时候,付柔忽然笑了,“我会向你证明,沈随云对我的爱永远都不会消失。”

“是吗?我拭目以待。”

向晚晴离开病房,关上房门,将身后那道近乎疯狂的目光彻底隔绝。

第二天清晨,付柔从医院的天台一跃而下。

她在扑向死亡的前一刻,含着眼泪看向沈随云:“我不想再拖累你,忘了我吧。”

那个柔弱如百合花的女孩,为了爱情,不惜用生命做赌注。

沈随云这辈子都无法忘记付柔最后那个眼神。那含泪的双眸,成为他心口的那颗朱砂痣,无人能够触碰。

【玖】

向晚晴在付柔的墓碑前站了一个下午,直到天色漆黑,她方深吸一口气,眼中满是苦涩的泪水:“终归还是你赢了。”

层层雨雾漫过天际,天色变得朦朦胧胧,细雨如银针般争先恐后地扑向大地。

向晚晴用手包挡住细雨,走下台阶,却见到沈随云正撑着雨伞站在台阶下面。她淡然笑道:“你也来看望付柔?”

沈随云没有回答她,提步走到她面前,伸手拭掉她眼角挂着的泪花:“我来接你回家。”

“给你个提醒,以后面对不喜欢的女人,不要这么殷勤,免得让对方误会。”向晚晴推开他的手,绕过他往前走,他忽然拉住她的手腕。她奋力挣扎,手腕拧红了也没有挣开,怒目相向,“放手!”

沈随云深深地看着她,漆黑如墨的双眸中隐藏着太多情绪,复杂得让人看不真切:“你还爱我吗?”

她差点就被这眼神吸了进去,赶紧别开脸,沉声说道:“同样的话,我不想再重复一遍。”

沈随云忽然松开雨伞,猛地将她拉入怀中,扣住她的后脑勺,狠狠亲吻她的嘴唇。

太过激烈的纠缠,令他们彼此都喘不过气来,很快,就尝到了浓郁的血腥味。

向晚晴用力将他推开,扬手就是一个耳光,啪的一声,毫不留情。

沈随云就像没事人一样,丝毫没有生气,他弯腰捡起滚到路边的雨伞,将伞柄塞进她手里,柔声说道:“外头冷,你快些回家,免得着凉了。回头我把离婚协议书签好字,再让人将它送到你手上,以后我不在你身边,你要好好照顾自己。”

他这态度转变得太突然,以至于向晚晴都有些发,等她回过神来时,他已经转身离去,修长的身影在雨雾中渐行渐远。

第二天向晚晴就收到了沈随云派人送来的离婚协议书。他已经签好名字,承诺将名下所有产业全部转给她,自己一分不留。

这份协议令向晚晴无比吃惊,她很清楚沈随云为沈氏付出了巨大的心血,没想到他竟有如此魄力,让出所有财产,净身出户。她完全不知道他在想些什么。

向晚晴觉得此事太过蹊跷,打算去找沈随云当面谈谈。然而向父却忽然收到消息,说是日军入侵,甄家勾结日军,与日军里应外合,战火很快就会蔓延到江州。他们得赶紧离开这个是非之地。

向晚晴被这个消息吓了一跳,在父亲催促下她将名下产业全部变卖为现钱后跟着父母一起离开了江州。

临走之前,她本想跟沈随云见最后一面,但父亲说时间紧迫,没有同意。

她被拽上了南下的船,在一片轰隆声中,离开了这片生活了二十五年的土地。

【尾声】

当炮火轰破江州城门时,这座繁华了近两百年的古城的霓虹灯终于被扯掉了。日军如虎狼般拥入城内,肆意烧杀抢掠。

已经参军入伍的沈随云身着军装,与无数年轻战士并肩作战奋勇杀敌,誓死捍卫这片土地的尊严,他们的顽强抵抗,为城中无辜百姓争取逃离时间。江边的船只一艘接一艘地离开,满载着战士们对亲人们的眷恋。

江州最终还是失守了,沈随云被一颗子弹穿透了胸膛,染血的身躯缓缓向后倒去。

他茫然地看着天空,硝烟弥漫,原本湛蓝的天空已经被染成灰黑色。

隐约间,他仿佛回到了八年前,回到了那个晚霞似火的黄昏。

婉转悠扬的笛声,羞答答的校服裙摆以及她明亮张扬的笑颜。

他深深地望着她,微笑道:“晚晴,你吹的笛子真好听,可以再给我吹一曲吗?”

互相凝视的两人,让时间仿佛都停下了脚步,这一刻被定格成永恒,美好得让人不敢拥有。

八年抗战终于结束,无数华人纷纷从海外返回故乡。一位身穿旗袍的清秀妇人牵着一个八岁大的小男孩走下邮轮。

母子俩在江州城游览了一圈,最后来到烈士墓前。高达五米的墓碑耸立在广场中央,周围摆满了白菊花,身后是一片茂密的樱花林。

小男孩抬头看着石碑上密密麻麻的名字,天真地问道:“妈咪,爹地的名字在哪里呀?”

妇人指着右上角的一个名字:“在那儿呢。”

小男孩在妈妈的指导下,双膝跪地,朝着墓碑磕头祭拜。

妇人的目光始终停留在墓碑右上角的那个名字上——随云,我带着孩子回来看你了。

风不停地吹拂着,花瓣纷飞,如雪似雾,从远到近,眼前弥漫着的一片花海完全淹没了她,直入心底最深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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