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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肉能否上正席

2014-05-15武新明

文史博览·文史 2014年3期
关键词:樊哙名菜狗肉

武新明

在我国,素有“挂羊头,卖狗肉”“狗肉上不了正席”之说。其间暗含的语意之一是,狗肉在肉类食品中的地位是很低的,至少低于羊肉,抑或低于牛肉。古人祭祀这种庄重之事就多用整只牛羊,极少见有用狗肉的。唐人颜师古为《汉书·礼乐志》作注说,“牺牲,牛羊全体者也”。后世也有用整只猪的,清人梁章钜在《归田琐记·小炒肉》中说,“此村中每年有赛神会,每会例用一猪。”唯不见有狗肉的身影出现。

但狗肉的地位似乎又不是最低,至少在春秋时期的吴越之地如此。成书于东汉的《吴越春秋》里面有勾践奖励生育的话,“生女二赐以壶酒一豚,生男二赐以壶酒一犬”。这里,“豚”就是猪,这句话的意思是,生两个女孩,赐给一壶酒一头猪;生两个男孩,赐给一壶酒一只狗。我国历来重男轻女,由此可见在春秋时期越国发动对吴国的战争之前,狗肉的地位比猪肉的地位是要高一些的。

或许是战争或者自然灾害而引致饥荒的原因,战国以后及至唐宋,狗肉的地位就急剧降低了。直接证据没有找到,可以作为旁证的是《史记》中的两条记载。书中记载荆轲时说到了他的好友高渐离,“荆轲嗜酒,日与狗屠及高渐离饮于燕市”;记载樊哙时则说,“舞阳侯樊哙者,沛人也。以屠狗为事,与高祖俱隐”。前一条记载中,高渐离是侠客,也是一位非常著名的击筑音乐人,在没有发达之前整日与屠狗的屠夫在一起饮酒;后一条记载说的就非常明白了,西汉开国功臣樊哙在没有发达之前的平民时代,屠狗是他的正式职业。这里,司马迁曲笔之下的象征意味颇浓,狗肉地位的低下亦可略见一斑。

南宋人赵令畤所著《侯鲭录》卷七中,记述有北宋名臣滕元发(1020-1090)的一个偷狗吃肉的故事。他年轻时在一座庙里读书,有一次,又馋又饿,忍不住了,就把庙里的看门狗偷来煮煮吃了。结果,被老和尚逮住。和尚也有意思,说:“你写篇《滕先生偷狗赋》吧,写出来,算你白吃。”那篇偷狗赋当然难不住文采颇佳的滕才子。只和尚的这句话——还是打趣笑着说的,足可说明当时狗在和尚心中的地位实在是有限,狗肉地位之低与市场价值之廉亦可由此推理而出。

但在北宋一朝,滕元发偷狗故事发生后不久,有一段短暂的时间内是禁止食用狗肉的。原因是当时的皇帝宋徽宗赵佶(1082-1135)的生肖属狗,为避讳而禁止百姓食用狗肉。宋人朱弁在《曲洧旧闻》中记载,崇宁初年,官员范致虚初拜中书舍人一职,就拍皇帝的马屁。结果,连神仙也爱吃的狗肉没法吃到了,大批以屠狗为业的工人被下岗,导致怨言一片。不过,时间不长,1127年北宋灭亡,狗肉再次上了餐桌,直到今天。

历史上,因狗肉兼有一定的药用价值——“安五脏、轻身、益气、补肾、和胃、暖腰膝、壮力气、补五劳七伤、补血脉、实下焦”(李时珍《本草纲目》),所以,喜欢吃狗肉的大有人在。前面提到的樊哙即是一例,与汉高祖刘邦共创了名菜“沛县狗肉”。《河南名菜谱》中有一道有名的“试量狗肉”,因东汉开国皇帝刘秀而得名;还有一道河南名菜叫“官会狗肉”,清代著名画家郑燮(郑板桥)极爱吃,曾说“地下走兽,唯独官会狗肉”。我国老一辈革命家中,也不乏爱吃狗肉的,周恩来、叶剑英等都是。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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