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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临时身份证考生被拒是削足适履

2014-05-10郭双年

云南教育·视界(综合) 2014年2期

郭双年

据报道,1月4日,参加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个学生,因持临时二代身份证,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一个考点被监考人员拦在门外,被迫放弃考试。

按2014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考生须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站在监考人员的角度,拒绝持临时身份证的考生入场似乎“有据可查”、“有规可依”。可是在很多网友的眼中,此举显得十分荒唐,主考部门在严肃考风考纪的同时,应为考生提供人性化服务。

在笔者看来,持临时身份证考生被拒是一种“削足适履”。身份审核的目的主要是防范冒名顶替现象,验“二代身份证”也是为证明考试者是考生本人。可是,天有不测风云,考生并不能确保其身份证在考试前一刻就不遗失,既然遗失身份证是正常现象,那遗失后补一个临时身份证更是正常现象,作为监考人员应该有思想上的准备,不能死抱着“二代身份证”的规定不放而耽误考生的美好前程。

从法理上讲,《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临时居民身份证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律效力”;第十四条规定:“公民从事有关活动,需要证明身份的,有权使用临时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拒绝。”从中可以看出,临时居民身份证在证明公民身份上和正式身份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拒绝持临时身份证的考生进考场涉嫌违法。

据报道,事情发生后,内蒙古有关部门回应称,监考人员未准许持有临时身份证的考生入场考试,符合教育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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