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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者病”的警示

2014-05-06于永军

检察风云 2014年16期

文/于永军

“贪者病”的警示

文/于永军

近来,反腐风暴在中国大地刮起,与此同时,落马贪官患病的消息也纷纷传来。前不久,军中一“大老虎”因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第二天,网上便披露了其患癌症的消息。

有人说,这个命题源于巴西一名叫阿尼塞托·马斯丁的医生。该医生在上世纪90年代末有个研究说,他历经10年,对500多名被指控贪污受贿的官员和同样数量的廉洁官员跟踪调查,结果发现:腐败的官员60%生病或死亡,大都是患癌症、心肌梗死、脑出血等;而廉洁的官员患病及死亡的比例仅占16%,进而得出一个结论:“贪者病”。不管这个结论确切与否,但在人们深恶腐败的今天,它成了一个劝廉防腐妙方,流传于市井,也走进了官场。

其实,此话题并非舶来品。《贞观政要》记:贞观四年(630年),唐太宗李世民在对公卿的一次重要讲话中说:“……若徇私贪浊,非止坏公法,损百姓,纵事未发闻,心中岂不常惧?恐惧既多,亦有因而致死。”意思是说,你只要干了贪赃枉法的事儿,即便未东窗事发,自己内心里也经常害怕。“常惧”易得病,这岂不是“贪者病”?尽管这个“心理疗法”,对那些信奉“今朝有酒今朝醉,哪管明日是与非”的贪者来说,并不起什么作用,但对理智之人却大有裨益,即使对一些胆小的尚未深陷的贪者来说,似乎也有提醒控制疗效。

庄惠濠梁之争,曾给过我们一个启示:凡动物皆有七情六欲,而人之所以被称为灵长目类最高级动物,除了会制造劳动工具、会使用文字外,还有个重要区别在于能通过理智实现自我控制,把个人的情、欲控制在适度范围,防止人性中恶的一面肆意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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