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郊村官“小官大贪”面面观
2014-05-04施坚轩韦贵莲
上海人大月刊 2014年12期
文/施坚轩 韦贵莲
市郊村官“小官大贪”面面观
文/施坚轩 韦贵莲
村干部用鱼塘复耕赔偿资金报销个人吃喝款,虚报种田大户面积骗取补贴;农机站长、学校校长吞噬专项补贴资金,镇级开发区经理空手套取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至亲属名下……
上海市青浦区检察院日前发布市郊农村职务犯罪情况调查分析,该院副检察长黄建荣介绍:“这些犯罪行为损害的是群众最直接的利益,不仅会导致惠民政策无法打通‘最后一公里’,而且会严重损害党和政府形象,动摇基层的执政基础,必须在严厉查处的同时开展超前预防。”
随着城效村镇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基层组织中从事公共管理人员的职务犯罪现象呈现上升趋势,在职务犯罪案件中所占的比例日益加大,今年以来,上海市青浦区检察院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办发生在动迁、资金补贴、土地等民生领域的基层干部职务犯罪案件。截止今年11月,共立案18件26人,件数和人数同比上升44%和110%。其中,贪污5件11人,挪用8件10人,滥用职权2件2人,玩忽职守3件3人,大部分案件涉案金额从一万余元到几十万元不等,虽然数额不大,但为群众深恶痛绝,该院查办的这些案件,85%都是群众举报案发的。
村书记、主任、会计“组合权”危害大
青浦区青西地区经济欠发达,但一些村公务招待费用却不少,个别村干部不仅公务接待费用记账消费,就连平时请战友、朋友、亲戚吃饭也签字挂账。2012年某村招待费超支15万元。为了填补个人在饭店的吃喝账目,村书记、主任、会计三人商议,从鱼塘复耕补贴赔偿款中支出8.1万元,从某企业应付款中支出6.9万元填补吃喝窟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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