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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贤贤易色”词义考辩

2014-04-29龙蓓

卷宗 2014年3期
关键词:杨伯峻好色贤人

摘 要:对于出自《论语·学而》篇的“贤贤易色”之义,历来颇有分歧。本文试通过比较各家之注疏,尽量推断出较符合当时时代背景与孔门思想的意思。

关键词:贤贤易色;论语

“贤贤易色”出自《论语·学而》篇:

子夏曰:“贤贤易色;事父母,能竭其力;事君,能致其身;与朋友交,言而有信。虽曰未学,吾必谓之学矣。”

历来各家因其时代背景与知识流别的不同,对“贤贤易色”的解释各异。

何晏《论语集解》:“易色,言以好色之心好贤,则善也。”

邢昺《论语疏》:“‘贤贤易色者,上‘贤,谓好尚之也。下‘贤,谓有德之人。易,改也。色,女人也。女有姿色,男子悦之,故经传之文通渭女人为色。人多好色不好贤者,能改易好色之心以好贤,则善矣,故曰‘贤贤易色也。”

朱熹《四书章句集注》:“贤人之贤,而易其好色之心,好善有诚也。”

张栻《癸巳论语解》:“贤贤而敬,见于色。”

钱时《融堂四书管见》:“贤人之贤而易其好色之心也。”

王念孙《广雅疏证》:“‘易者,如也。犹言好德如好色也。”

刘宝楠《论语正义》:“夫妇为人伦之始,故此叙于事父母、事君之前。”

钱穆《论语新解》:“下贤字指贤人,人之有才德者。上贤字作动词用,尊敬义。易色有两义:一作改易之易,谓见贤者则改容色而敬之也。一作难易之易,谓知尊贤人轻女色也。或说此四字专指夫妇一伦言,谓为夫者能敬妻之贤德而略其色貌也。”

杨伯峻《论语译注》:“对妻子,重品德,不重容貌。”

总结起来,有这样几种主要观点:其一:用好色之心来爱好贤人;其二:改变好色之心,而去爱好贤人;其三:因尊重贤人之故,改变轻慢之面色,正容以对;其四:丈夫对待妻子,应视品德重于容貌。

先看第一种解释:用好色之心来爱好贤人。持此说者主要是何晏与王念孙。在此处,应将“贤贤易色”的“易”解为何意是很值得商榷的。假设真如王念孙所言,“易”是如的意思,那“色”又是否可以解释为“好色”呢?《说文解字》有言:“色,颜气也。”段玉裁又进而解释说:“颜者,两眉之间也。心达于气,气达于眉间,谓之色。”《黄帝内经·素问》有:“其色必寿。”《战国策·赵策》有:“太后之色稍解。”《史记·魏公子列传》有“侯生视公子色终不变,乃谢客就车。”在以上所引文献中,都将“色”视作面色、脸色。遍查先秦文献,也并未发现将“色”解作“好色”之例。

再看《论语》中所有“色”字用例,《学而》有“巧言令色,鲜矣仁。”;《为政》有:“子夏问孝。子曰:‘色难。有事,弟子服其劳;有酒食,先生馔,曾是以为孝乎?”;《公冶长》有:“令尹子文三仕为令尹,无喜色;三已之,无愠色。”;“巧言、令色、足恭,左丘明耻之,丘亦耻之。”;《泰伯》有:“正颜色,斯近信矣。”;《乡党》有:“君召使摈,色勃如也。”;“逞颜色,怡怡如也。”;“上如揖,下如授,勃如战色,足蹜蹜如有循。享礼,有容色;私觌,愉愉如也。”;“有盛馔,必变色而作。”;“色斯举矣,翔而後集。”;“论笃是与,君子者乎?色庄者乎?”;《颜渊》:“质直而好义,察言而观色,虑以下人。”;“夫闻也者,色取仁而行违,居之不疑。”;《宪问》:“贤者辟世,其次辟地,其次辟色,其次辟言。”;《季氏》:“侍於君子有三愆:言未及之而言,谓之躁;言及之而不言,谓之隐;未见颜色而言,谓之瞽。”;“视思明,听思聪,色思温。”;《阳货》:“色厉而内荏,譬诸小人,其犹穿窬之盗也与?”此十九处,“色”皆指容色、面色。

《乡党》有:“色恶,不食。”此处“色”指(食物的)颜色。

《宪问》有:“为命,裨谌草创之,世叔讨论之,行人子羽修饰之,东里子产润色之。”此处“色”比较特殊,指增加文学修辞。

《子罕》有:“吾未见好德,如好色者也。”;《卫灵公》:“已矣乎!吾未见好德如好色者也!”《季氏》有:“少之时,血气未定,戒之在色。”此三处“色”指女色。

所有例子均未见将“色”解作“好色”。在《子罕》与《卫灵公》中,孔子两次说“未见好德如好色者乎”,以“好”为“爱好”,以“色”为“女色”,可见单言“色”不具有“好色”之意。故“用好色之心来爱好贤人”这种说法是不太妥当的。“色”在“贤贤易色”中释为“容色”较为恰切。

第二种解释是:改变好色之心,而去爱好贤人。持此说者犹多。主要是邢昺、朱熹、钱时。前文已说明“色”解为“好色”不太妥当,这里将重点讨论“易”字之义。《说文解字》中的“易”,本义是蜥易,蝘蜓,守宮也,象形。后引申出交换、改变、替代、轻视、简慢之义。在第一种解释“用好色之心来爱好贤人”中,无疑是将“易”解释为交换、替代,是一种希望把好色的状态作为好贤的状态的等值推理。孔子虽有言“未见好贤如好色者”,但言下并无好贤如好色足矣的意思。孔子应是认为好贤理当超越好色,达到更高的境界。故而“易”不当解释为交换、替代。

看《论语》中“易”的用例。《八佾》有:“礼,与其奢也,宁俭;丧,与其易也,宁戚。”这里的“易”比较特殊,释为办妥。

《述而》有:“加我数年,五十以学易,可以无大过矣。”《泰伯》有:“三年学,不至於谷,不易得也。”《子路》:“为君难,为臣不易。”“君子易事而难说也:说之不以道,不说也;及其使人也,器之。小人难事而易说也。”《宪问》有:“贫而无怨,难;富而无骄,易。”“上好礼,则民易使也。”《阳货》有:“君子学道则爱人;小人学道则易使也。”这八例中的“易”为容易、轻易。

《微子》有:“滔滔者,天下皆是也,而谁以易之?”;“吾非斯人之徒与而谁与?天下有道,丘不与易也。”这两例中“易”为改易。

既已证明“色”指面色,“易色”连用,故知“易”释为轻视、简慢、办妥、容易,都不太合适,将“易”释为“改易”,较为妥当。

对于“贤贤”,诸家解释主要分两种,一种以为是尊重贤人,是大部分注家的看法;另一种以为是丈夫对待妻子重视德行。持第二种说法者主要为刘宝楠与杨伯峻。直观原文,是并列结构,谈到对待妻子、父母、君主、朋友的正确态度,貌似无误,但在古代以父权、君权为上的宗法社会中,虽以夫妻关系为“人伦之始”,但把对待妻子的态度放在首位,似有轻君父之嫌。假使不考虑这一问题,把“贤贤”定义为“丈夫对待妻子”这一特指,也有生拉硬扯之嫌。故而我认为第四种解释是不太恰切的。从逻辑上看,“贤贤易色”应是这段话的提纲挈领之词,先讲做人或对人的总原则——尊重、亲近贤达之人,具体的表现是改变面色,正容以对,再及于父母、君、朋友。这样解释方达到文从字顺。

故笔者认为,第三种解释:“因尊重贤人之故,改变面色,正容以对”是比较合乎孔门原意的。

参考文献

[1] 朱熹.四书章句集注[M],新编诸子集成,北京:中华书局,2010,1.

[2] 刘宝楠.论语正义[M],十三经清人注疏,北京:中华书局,1990,3.

[3] 钱穆.论语新解[M].上海:三联书店,2005,3.

[4] 杨伯峻.论语译注[M].北京:中华书局,2009,10.

[5] 黔容.“贤贤易色”再析疑 [J].孔子研究,1989,5.

[6] 冯雪梅.“贤贤易色”义析 [J].黑龙江史志,2009,24.

[7] 郑雯.“贤贤易色”辨正[J].武汉大学学报,2011,11.

作者简介

龙蓓 (1990—),女,江西吉安,研究方向:历史文献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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