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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业市场集中度的现状和对策

2014-04-29尚玉娇

中国市场 2014年42期
关键词:保险业

尚玉娇

[摘 要]现代产业组织理论讨论的核心问题之一就是市场集中度的问题。本文根据近十年(2004—2013)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的原保费收入数据进行计算整理,以我国保险业目前的发展现状为研究起点,简要回顾了以往学者们对保险业市场集中度的相关研究,并在测算我国保险业市场集中度的基础上,探析了我国保险业市场集中度现状的成因,并就如何使我国保险业更好更快地健康发展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保险业;市场集中度;CRn指数;赫希曼指数HHI;熵指数E

[中图分类号]F2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14)42-0060-04

1 引 言

自1980年我国保险业恢复保险业务以来,我国的保险年保费收入从4.6亿元增长到2013年的17222.24亿元,与1980年相比,我国的原保险保费收入年平均增长率约为30%,说明中国保险业已经成为国民经济体系中越来越重要、发展潜力较大的行业之一。保险业在发展过程中,遇到了诸多问题,这就需要保险业同仁们励精图治,用心发展。与此同时,学者们要加强对以往保险业存在问题的深入研究,以便为整个行业的健康高效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坚实保障。

在产业组织理论中,自张伯成、罗宾逊提出垄断竞争理论后,贝恩、植草益等著名学者将不同垄断和竞争程度的市场结构具体化为更具实用性的不同等级下的竞争型和寡占型市场结构[1]。

学者们通常从市场集中度、产品差异化以及进出壁垒这三大方面分析各国的保险市场结构状态,而国内的学者们普遍从市场集中度的测算以及市场类型的判断上来探析中国的保险市场结构。就静态分析的角度来看,江生忠、郑谦、葛美连等学者得出结论,即我国保险业属于高寡占型市场[2]。就动态分析的角度来看,王斌、黄薇、周延等学者探析出我国保险业的市场集中度正在逐年降低,随着保险业的市场主体的不断增多,竞争力的不断增强,其市场结构将由寡头垄断向垄断竞争转变[2]。笔者就近十年(2004—2013)的原保费收入数据对市场集中度采取行业集中度、赫芬达尔-赫希曼HHI指数、熵指数E进行测算,希望本文对保险业市场集中度研究和保险行业的健康高效发展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

2 市场集中度

市场集中度作为产业组织理论考察市场结构的首要因素,是用于表示在特定的市场或产业中,买者或卖者具有怎样的相对的规模结构的指标。它反映了特定市场的集中程度,故市场集中度与市场中垄断力量的形成密切相关,有助于分析某个行业的未来发展趋势和发展目标[1]。由于产业组织理论重点研究的是卖方的集中度,因此本文根据保监会公布的统计数据,见下表,根据市场集中度的多项衡量指标就中国保险业近十年的发展情况在定量分析的基础上进行相关探究。

2.1 行业集中度(Concentration Ratio)

行业集中度是最常用、最简单易行的绝对集中度的衡量指标。指的是行业内规模最大的前几位企业的有关数值X(销售额、销售量、产值、产量、资产总额、职工人数等)占整个市场或行业的市场份额[1]。CRn通常表示市场上规模最大的前n位企业的市场集中度(n通常取4~8),该数值越接近于1就代表该行业的市场集中度越高。因为财产保险与人身保险在管理模式和财务计算上存在很大差别,故笔者对2004—2013年保险业的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原保险保费收入进行计算统计,并得出了行业集中指数CRn趋势图。(图1)

通过对数据的计算与整理,从图1中我们可以探究出:十年前我国保险业市场集中度极高,2004年,我国的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的CR4指数分别为88.4%和82.3%;CR8指数分别为97.9%和97.0%。由此可见,10年前我国保险业无论产险还是寿险均处于贝恩市场结构分类中的寡占Ⅰ型。2013年,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的CR4指数分别为72.7%和61.0%;CR8指数分别为85.6%和80.2%。表明现在我国保险业已经进入了寡占Ⅲ型市场结构。这一转变可以看出,近年来国家的有效调控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使得市场集中度整体表现为下降的趋势。随着保险整个行业内部的不断发展与完善,将逐渐打破进入和退出较高壁垒的限制,行业结构正在不断向竞争型市场结构发展。

2.2 赫芬达尔-赫希曼指数(Herfindahl-Hirschman Index) 赫芬达尔-赫希曼指数,简称HHI指数,它是某特定行业市场上所有企业的市场份额的平方和。HHI的值越大,表明该行业的市场集中度越高。当市场处于完全垄断时,HHI=1;当市场上有许多企业,且规模都相同时,HHI=1/n,n趋向无穷大,HHI就趋向0。由于平方和计算的放大性,HHI对规模最大的前几个企业的市场份额的变化特别敏感,因此HHI能够真实地反应市场中企业之间规模的差距大小[1]。笔者对2004—2013年相关数据进行计算统计,并得出了HHI指数趋势图。(图2)

根据计算的数据和图2的HHI指数趋势来看,近十年我国保险行业的高集中度总体上得到了很大改善。就财产保险而言,2004年其HHI指数为3915.565,而到了2013年其HHI指数为1877.697,下降程度约为10年前的一半。由日本公正交易委员会编的市场结构分类(HHI 10000倍)可得,我国财产保险由高寡占Ⅰ型(HHI≥3000)结构转变成了高寡占Ⅱ型(1800≤HHI<3000)结构。就人身保险来看,2004年其HHI指数为2690.675,到了2013年其HHI指数为1324.006,HHI指数下降了一半之多。因此,我国人身保险由十年前的高寡占Ⅱ型结构转变到了现在的低寡占Ⅱ型(1000≤HHI<1400)结构。虽然我国保险业的集中度有逐渐下降的趋势,但由1992年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会同美国司法部联合发布的最新并购指南中指出,只有低集中度的市场(HHI<1000),其兼并不会对市场造成负面影响,因此其并购一般都可以得到批准。故在加快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宏观背景下,保险业继续努力进行产业结构的优化是十分必要的。

2.3 熵指数(Entropy Index)

熵指数简称E指数,借用了信息理论中熵的概念,具有平均信息量的含义[1]。若该行业在市场上只有一家公司垄断,那么E=0。因此,E的值越小,代表着市场集中度越高。

很显然,E指数和HHI指数均是综合反映市场中所有企业情况的指数,但是,两者给每个企业的市场份额权数是不同的。E指数的是市场份额的对数,而HHI指数的权数是市场份额的平方[2]。因此,从整体来看,E指数和HHI指数均是给规模较大的企业分配了比较重的权数,都是研究市场集中度的上升或下降情况,不过其结论数据呈现的程度有所不同。笔者对2004—2013年相关数据进行计算统计,并得出了熵指数趋势图。(图3)

根据计算的数据和图3中E指数的趋势来看,E指数在近10年来是整体上升的趋势。2004年,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的E指数分别为1.307和1.568;到了2013年,我国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的E指数均上升,分别为1.539和1.631。E指数的上升,代表着保险产业市场集中度的下降。可见,E指数得出的结论和行业集中度CRn指数以及HHI指数是整体相同的。即我国保险业属于寡头垄断的市场类型,且近些年市场集中度有整体下降的趋势。

3 影响中国保险业市场集中度的主要因素

3.1 行政法规政策因素

保险业作为一国重要的保障制度,其对居民生活安定和经济的平稳发展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我国保险业一直存在限制进入的标准。为了使保险业的经营者具备一定的生存能力,我国《保险法》规定:“设立保险公司净资产不低于2亿元,同时新进入企业还需有足够多的保险营业网点、广告投入费用和偿付水平”。另外,我国为了保护中资保险公司的发展,在外资进入国内保险市场时,对外资企业也进行了许多政策上的限制[3]。这就使得国内新保险公司的进入和国外保险公司在内地的发展有了一定程度上的阻碍。由此可见,行政法规政策因素导致保险行业的进入壁垒较高,从而保险行业市场集中度一直维持着较高水平。

3.2 寡头公司维持其地位的动机和能力

通常来讲,在一个行业中能够获得垄断地位将使得该公司获得一定的超额利润,这个超额利润就是一些寡头公司继续维持其地位的动机。就保险业而言,中国人保、中国平安、中国人寿和太平洋保险这几家大型公司可称作保险业的寡头公司。它们具备强大的品牌效应、人员配备能力、新险种开发能力、广告销售能力、网点铺设能力、与政府的良好合作关系等。由于其为了继续获得行业中的超额利润,这几家寡头保险公司就会不断利用其自身强大的业务能力来维持其领先地位。例如,在2005—2006年,中华联合和阳光财险分别是中国农险市场发展最好的两大保险公司。但自2007年中国人保成立农险部门后,当年就依靠其强大的市场地位、品牌效应和垄断国企的身份,得到了十分宝贵的农险试点机会,这是政策性有利条件的体现,因此2007年中国人保就在农险领域获得了全国第一的位置[2]。可见,寡头保险公司自身强大的业务经营能力使它们能够继续维持现状,这也是保险业市场集中度虽有所下降但仍然很高的原因之一。

3.3 保险业的专业性特点

由于保险业涉及的知识领域很宽泛,不仅仅需要管理和销售人员,还需要研究和开发险种的精算人员,理赔时各行各业的熟练技术工作人员等。由此可见其专业程度很强,涉及的技术等知识领域很复杂,使得新企业进入后不能获得短期的规模报酬递增,这让很多想进入保险领域的投资人望而却步。另外,保单一般具有一定的期限,在此期间,保险公司需要对收来的保费进行准备金的提存,因此,不能马上将销售获得的保费收入归为利润,也不能随意任用这些准备金来进行保险投资。许多新开展业务的保险公司既要忙于发展业务又要留足准备金,就使得其资金比较紧张,进入该行业有一定的风险。保险行业的这些专业特点也是该行业市场集中度较高的原因。

3.4 买方市场规模较小

在起初发展保险业务时,为迅速扩大保费规模,部分保险公司以低劣手段进行保单销售,为保险业的发展带来了极为负面的影响;另外,有些保险公司理赔速度慢或偿付能力不足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也导致市场对保险的偏见较大。这些因素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新保险企业的进入,影响了保险业的市场集中度。但近几年来,保险业的诚实经营和保监会的有效监督,保险行业逐步走向良好态势,集中度便有所下降。我国保险行业的原保险保费收入从2004年的4318亿元上升到2013年的17222亿元,有了近3倍的增长。保监会主席项俊波在“2014年中国保险业发展年会”上表示,在美国,保险资产和养老金资产约为17.6万亿美元,银行的资产约为13.4万亿美元。相比之下,我国保险业总资产9万亿元人民币,还不到银行业总资产的6%。这说明了,我国的保险业目前在提高服务、促进经济增长、完善金融体系、为城镇化建设提供长期稳定的资金来源等领域仍有比较广阔的发展空间。保险行业应努力发掘买方市场,充分发挥保险“保障苍生万物,精算天下财富,保险固邦安国”的积极作用,努力成为改善民生保障的有力支撑、成为经济体制增效升级的重要动力、成为转变政府职能的有效帮手[4]。

4 中国保险业市场集中度优化策略

我国保险业近十年的市场集中度虽整体下降,但其数值仍然较高,整个行业依然属于寡头垄断型市场结构。寡头垄断结构是把双刃剑。一方面,寡头企业通过其自身较强的经营能力能够促进新险种的开发与推广,实现某种程度上的规模经济效益;较高的市场壁垒有助于整个保险行业的稳定,也有利于政府的监管与调控。另一方面,中小企业无法获得规模经济效益,便会采取价格战等方式抢占市场,出现价格恶性循环,降低保险行业的整体利益[2]。

4.1 加快保险业市场化改革

市场化改革的重点就是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在保险业中,市场化改革的关键就是实现保险费率的市场化。多年来,费率的严格管制给保险业带来了很多的弊端:费率与其风险等级的背离,使得保险行业部分险种市场秩序较差,监管成本较高;统一的费率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保险公司的创新性和灵活度,使得新险种的开发十分缓慢;对费率的严格管制,使得中小型保险公司缺少价格优势而难以与大型保险公司竞争,客观上稳定了整个保险业的寡头垄断局势[2],但也阻碍了市场竞争力的充分发展。因此,要加快整个保险业市场化改革,重中之重就是市场化费率的改革。在保证保险公司具有足够的偿付能力的基础上,应完善相关指标体系,加强精算部门建设,公开、透明地推进保险费率市场化的发展。这有利于形成一个公平竞争、安全高效的保险行业体系,既保护了保险公司的经济效益,又满足了被保险人日益多元化的保险需求。

4.2 谋求差异化、个性化发展

第一,市场主体的差异化、个性化。可以通过发展专业型保险公司,来降低保险业的市场集中度。专业化的保险公司只做一类保险业务,势必会充分发挥其主观能动性,合理合法地做好此类业务。如:汽车保险公司、农业保险公司、责任保险公司等,这样就分散了寡头公司的部分营业额,降低了该行业的市场集中度。第二,保险产品的差异化、个性化。建设现代保险服务业,是科技进步、经济社会发展对保险业提出的要求。为此,保险业应不断创新产品和服务方式,满足新的社会需求。例如,有了海上钻井平台后,产生了海上钻井平台保险;有了核电站后,产生了核电站保险;以及新开发出来的快递保险、网购敢赔险等[5]。多样化险种的开发是差异化、个性化发展的明显标志,也是保险行业发展的新契机。第三,保险服务方式的差异化、个性化。如今,可以通过现代科技来实现新的服务方式。例如,对车险进行出险勘察时,便可采用无线通信影像传输来加快理赔环节,从而使消费者提升对保险业的信誉水平。有利于分散风险和补偿损失这两大基本职能的充分发挥,保险业应抓住此类机遇谋求大发展。

4.3 完善保险业监管的现代化工作体系

第一,监管理念应现代化,做到“四个相统一”即维护公平与促进效率、防范市场风险、保护好消费者利益、促进市场繁荣这四方面的有机结合。第二,监管制度应现代化,完善“监管三支柱”建设,即有效监管公司治理、市场行为和偿付能力这三个方面。第三,监管机制应现代化,发挥内部协调机制和外部合作机制的积极作用。第四,监管手段应现代化,完善信息披露环节,达到监管标准化的要求[4]。

4.4 加强政府合作,树立行业正面形象

2014年7月,我国将在北京、上海、广州、武汉四个城市试点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可见,“以房养老”不仅仅是一种创新型理财模式,还是保险帮助构建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新方法。现阶段我国改革的重要目标就是充分利用市场机制、社会机制,来最大限度地调动社会资源,保证整个国民经济体系的可持续发展。因此,保险公司应在此基础上加强与政府的合作,使政府成为保险公司良好的合作者、保险产品的示范消费者、保险市场的有效监管者和保险业发展的有力支持者。另外,良好的公众形象是一个行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条件,故保险业要将2014年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日的主题“爱无疆责任先行”落到实处,向社会传播保险业的爱与责任,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

参考文献:

[1]苏东水.产业经济学[M].3版.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94-101.

[2]何娇.中国财产保险各险种市场结构测度——基于分险种数据的实证分析[D].成都:西南财经大学,2013(3).

[3]朱云鹏,张天.中美保险业市场的集中度对比分析[J].现代商业,2014(6):93-94.

[4]陈婷婷,苏长春.项俊波诠释保险业新定位[N].北京商报,2014-06-18.

[5]李忠献.魏迎宁:保险业市场化改革更需要监管[N].中国保险报,2014-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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