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老人的再婚生活
2014-04-21刘庆明
大众健康 2014年4期
关键词:老年人
刘庆明
一位朋友在德国工作多年,回国后,一次我们在餐桌上谈到老年人再婚遇到麻烦的问题,特别因老年人的财产继承和分割问题,闹得双方儿女不和,有的还打起官司时,我向他询问了有关德国老年人再婚的情况。
他说,德国老年人再婚,对于财产方面基本没什么矛盾。他有一位邻居叫姆斯德宁,是位60多岁老人,老伴去世两年,他有一套很宽敞的住房,儿女也有住房,朋友经常看到他与一个年纪相仿的妇人,在他的居所,有时住上半年,有时住上几个月,然后又到她的家里住上一些日子。
因为很熟悉,有一回朋友问姆斯德宁,她到底是你老伴还是情人?他笑笑说,你看呢?
有一次姆斯德宁闲得无聊,到朋友家里。他说,我和她,都是失去老伴,我们通过别人介绍认识的,经过接触,很说得来,于是我们就这样同居了。我们没有履行结婚手续,那样太麻烦。
朋友问他,你儿女同意吗?
他说,儿女很支持他找老伴。
朋友又问他,你的财产,如房产,怎么分割?儿女怎么继承?
姆斯德宁听了大笑着说,我找老伴与财产没联系,因为我有房屋,她也有房屋,谁也不需要谁的,而且我们都有退休金,儿女们都有自己的工作和事业,经济上与我们分开。我们有一个观念,如果是为对方的财产而找老伴,那是非常可耻的事情,是被人瞧不起的。我们合得来,就在一起生活,合不来,就分开,不必吵嘴,好合好散,很自由,德国老年人再婚大都这样,很少因再婚为财产打官司,或闹得不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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