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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城127天

2014-04-21原初

当代工人(A版) 2014年19期

□原初

费城127天

□原初

如果仅仅扫了一眼书名,恰巧你又对民主话题感兴趣,那你掏出私帑买下这本书,并且仔细阅读和有所思考后,心情可能会挺复杂。

当然,你也可能不复杂,那大多因为你浸入这本书太深了,还没有拔出思想的脚,去独立地琢磨琢磨。所谓琢磨,重点应在于,1787年夏,美国费城,一场原本只为修补旧条例而召开的联邦大会,结果演变成制定出一部闻所未闻的《宪法》。这便是作者和一些读者所理解的“民主的奇迹”。

但当你读完这本书,哪怕稍稍一想,就会心生疑问:55位代表,平均年龄不到43岁,来自12个立场各异的州。就是他们,在那127天制定了美国《宪法》。美国18世纪末时,有人口300多万,《宪法》却是由55人制定的,且没有得到民众授权,看上去只是一场意外。对此,按现代社会观点看,我们无论如何不能把费城制宪看成是一场民主活动。

难怪有人说:费城制宪,绝非民主,而是专权。

好在,因专权而诞生的《宪法》,是一部好《宪法》。就是说,从结果看,这55位代表以专权的方式,使美国在这部《宪法》规范下,民主了200多年。也只有从这个角度看,所谓“民主的奇迹”才名副其实、货真价实。

我们不解的是,因专权而宪法,因宪法而民主,因民主而强大。美国人是如何从非民主逻辑开始,完成民主逻辑的?也许,唯一的解释是,民主分大民主和小民主。少数乐观派学者认为古希腊时期出现过大民主,但大多数学者对大民主嗤之以鼻。他们批驳时信手拈来的例子有两个,一是中国臭名昭著的“文化大革命”,二是同样发生在18世纪末塞纳河边的法国大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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