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体教学管理观下的高职“纳税实务”课程教学模式探究
2014-04-17刘连香
教育与职业 2014年8期
刘连香
一、高职“纳税实务”课程“主体”本位教育的必要性
1.高职培养目标与主体教育管理本质不谋而合。主体教学管理观是一种以尊重、弘扬和发展人的主体性特别是师生的主体性为基本价值取向的现代教学管理思想和理念,其核心是充分发挥师生的能动性。高职院校旨在培养高技能型人才,获得足够可以指导操作的理论知识和充分的职业岗位技能,这要求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有强烈的本位思想和主人翁态度,发挥主体主动性;教师在传授知识过程中能通过不同场所、不同身份、不同方法给予学生最直观的引导。主体教学管理观和高职培养目标的本质要求不谋而合,这让高职教育中广泛运用主体教学模式变得很有必要。
2.探求并实践“纳税实务”课程主体教学模式是实现课程培养目标的关键。其是发挥高职会计专业学生与纳税会计岗位直接对接的一门理实一体的核心课程,在学习中,师生被置于模拟或真实岗位的工作任务中,主动、正确地完成企业涉税业务是岗位的直接要求,师生在工作环境中应该是积极的,充分发挥各角色的能动性是课程培养中的一个最基本的目标。探求“纳税实务”课程的主体教学模式将是最关键的改革内容。
二、“纳税实务”课程主体性教学模式探究
1.主体角色应恰当定位。在“纳税实务”课程主体性教学中,必须定好“教”和“学”的角色,建立“教师主导学生主体”的教学观念;两个角色各司其职又相互交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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