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职院校管理章程的思考
2014-04-17钱闻明
江苏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4年4期
钱闻明
(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江苏南京 210031)
关于高职院校管理章程的思考
钱闻明
(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江苏南京 210031)
高职院校;管理章程
高职院校作为专门从事职业类教育的高校,具有办学主体多元、治理结构开放等特点,其与社会的交往和联系非常广泛,因此,高职院校章程的制定显得尤为必要和紧迫。高职院校在章程制定中要充分考虑诸种因素,包括举办者与学校、共性与特色、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党委领导与校长负责、学校与学院之间的关系。此外,由于高职院校从事的是高等职业教育,具有鲜明的职业性,因此,章程中的很多内容又必须区别于一般本科院校,以显示这种教育类型学校的特色。
一、高职院校章程制定的意义
大学章程是现代大学制度的载体,是大学沟通政府、连接社会、规范内部关系的桥梁,常常被喻为大学的“基本法”。高职院校作为专门从事高等职业类教育的高校,具有办学主体多元、治理结构开放等特点,其与社会的交往和联系更为广泛,正因如此,高职院校章程的制定显得尤为必要和紧迫。首先,它是学校沟通政府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纽带。政府作为举办者,依法在高职院校享有哪些权力、履行哪些义务,章程中都要载明。经核准后的章程因为具有法律效力,因此,它不仅对高职院校自身的办学行为具有约束力,而且对管理者的管理行为、举办者的监督行为也有约束力[1]。其次,它是协调和处理学校与行业、企业等多元主体合作办学、协同育人、双赢发展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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