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私权博弈还是融合:标准必要专利与反垄断法的互动
2014-04-11王丽慧工信部电子知识产权中心
电子知识产权 2014年9期
关键词:标准
王丽慧 / 工信部电子知识产权中心
公私权博弈还是融合:标准必要专利与反垄断法的互动
王丽慧 / 工信部电子知识产权中心
随着世界主要国家和地区对微软、谷歌和高通等ITC产业巨头反垄断调查的持续升温,标准涉及的知识产权和反垄断问题引起了各国相关产业界和法律界的关注,特别是拥有市场支配地位的标准必要专利权人滥用标准必要专利限制和排除竞争的情形。今年伊始,国家发改委对高通涉嫌滥用标准必要专利实施垄断的行为展开调查,而7月底国家工商总局对微软的反垄断调查更是将这股反垄断之风推向新的高潮,由此,中国便加入了各国反垄断执法的热潮。
近年来,随着移动通信和人机交互技术的快速发展,信息与通信技术产业(下称“ICT产业”)已成为世界主要国家经济增长的重要驱动力量。由于争夺市场、遏制竞争、获取更高专利溢价空间等原因,ICT产业领域的专利纠纷逐年上升,其中涉及标准必要专利(Standard Essential Patents,下称“SEPs”)的诉讼和反垄断执法更是引发了业界的广泛关注。高通、微软、三星、苹果、谷歌等ICT产业巨头在欧洲、美国和中国等主要国家和地区均纷纷陷入SEPs相关纠纷和反垄断调查。
一、标准必要专利涉及的具体垄断问题
(一)标准必要专利与反垄断法的交叉
标准化组织在制定某些标准时,由于技术上或商业上没有其他可替代方案,部分或全部标准草案不可避免地要涉及到专利或专利申请。当这样的标准草案成为正式标准后,实施该标准时必然要涉及到的专利技术就是所谓的“标准必要专利”(SE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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