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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要“以教材为本”吗?

2014-04-10蒯红良

小学科学·教师版 2014年2期
关键词:编写者倍数因数

蒯红良

新课改以来,很多口号喊得很响,如“有效教学”、“高效课堂”,如“以学科为本”、“以教材为本”、“以学生为本”等,这些口号的提出,针对于原本教学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有着积极的意义,也蕴含着某种课改理念。但是,如果离开整体而单一的追求某个方面,教学中便会发生偏差,甚至会背离教学应有的规律与原本的轨道,结果适得其反。

如“以教材为本”,本意是指教学中要尊重教材、理解教材,而在实际操作中,很多老师便全搬教材,从例题到习题,从篇首到篇末,课堂教学按部就班,毫无生趣。当然,教材编写者本都是学科教学中的专家,对教材的理解与把握是很到位的,按部就班亦可完成教学内容,但这样的教学对之于新课改来说是远远不够的。下面,本人就以《倍数和因数》(苏教版国标本四年级下册)为例,谈谈对“以教材为本”的认识与体会。

一、对教材编写意图的解读及对教学内容本质的理解

应该说,编者对这一部分教材的编写是颇具匠心的,可以说这一内容的编写较之老教材更加新颖独特,让人耳目一新:教材是从把12个小正方形摆成不同的长方形引入的,再让学生写出不同的乘法算式,从而导出倍数和因数的概念。接下来教学找一个数的倍数以及找一个数所有的因数,并概括其特点。应该说,按照教材来教,可以很好的完成教学任务。

然而,当我们进一步深入研究教材,可以发现教材这样的引入实质上是存在一些问题的,主要有以下两个疑惑:

第一,用乘法算式还是用除法算式引入“因数与倍数”的概念?

第一次看到新教材用乘法算式引入“因数和倍数”的概念,感觉很有新意,当时还想,在乘法算式中本身就有“因数×因数=积”的关系,这样来理解“因数”的概念可能要更加顺畅。然而,此因数非彼因数!这里的因数,指的就是“约数”,而在乘法算式中,也没有“因数×因数=积”的关系,取而代之的是“乘数×乘数=积”。于是我就对用乘法算式引入概念产生了怀疑。之后我查阅了有关书籍,对“倍数和因数”的定义进行了再次确认:如果数a能被数b整除,那么a就叫做b的倍数,b就叫作a的约数,也叫因数。很明显,倍数和因数是从整除得出的概念,那么勿庸置疑,用除法算式来导入更为恰当!

当然,由于除法算式和乘法算式之间有着极为密切的联系,两者之间更可以相互转化,所以如果用乘法算式也能解决相关问题,那用乘法算式也可算是一个创新,但是下面的这个问题,让我思考良久,也无从得到答案。

第二,用乘法算式引入可否解释“0”的倍数与因数的情况?

其实在教学中,关于0的倍数和因数的问题是我们所不能回避的,也是无法回避的。即使教师不提出0的问题,学生也会用质疑的眼光来提出0的问题,教材为什么说“为了方便,我们在研究倍数和因数时,所说的数一般指不是零的自然数”?0到底有多么神奇?

我们知道,0÷1=0,0÷2=0,0÷3=0,……而“0÷0”是没有意义的。所以“0是任何不是0的自然数的倍数”,反之“任何不是0的自然数都是0的因数”。但是,如果用乘法算式来解释,该怎么解释呢?根据“0×1=0”,可以得出“0和1都是0的因数,0是0和1的倍数”。事实如此吗?很明显,用乘法算式引入倍数和因数的最大不足显现出来了,我们数学学习的目标之一就是要培养学生一丝不苟的科学精神,若如此含糊的都用“0除外”来解释,是否有悖于数学学习的精神,有悖于新课程所提倡的“以学生的发展为本”的理念?

基于以上的认识,我对教材进行了改动:在引入部分把摆小正方形所得出的乘法算式改成除法算式。倍数和因数的概念是从整除算式中得出来的,学生虽然没有学过整除的定义,但是如果从摆小正方形引入,不仅可以得出许多除法算式,而且这些除法算式都是整除的算式,对引入倍数和因数的概念极为有利。这样改动,文中所提出的两个问题全都迎刃而解,而且还保留了新教材的特色!

二、课堂教学一定要“以教材为本”吗?

上述教学过程,很好地解决了教材中出现的问题,对教材进行了适当地重新编排,教学效果是十分显著的。于是,我们又该重新审视“以教材为本”这句话,我们的课堂教学一定要“以教材为本”吗? “以教材为本”该如何正确认识和理解呢?本人以为:

第一,与其提“以教材为本”,不如提“以课标为本”。

我们知道,《课程标准》集合了国内众多专家、学者以及一线人员的智慧,它对学科的特点、教学理念、教学思路以及内容标准进行了较为详细的阐述,是对所教学科的最权威的论述。众多的各种版本的教材也都是在学习《课程标准》的基础上编写出来的,因此,教材编写者解读《课程标准》的水平高低也直接影响着教材的质量。

其实,关于《倍数和因数》这一课的教学内容,《课程标准》在“内容标准”第二学段的“数与代数”中有这样两条论述:一是在1~100的自然数中,能找出10以内某个自然数的所有倍数,一是在1~100的自然数中,能找出某个自然数的所有因数。我们也可以看出教材的编写也正是循着这两个点来编写的,当然其中渗透了相关的认识与方法。

与其通过教材解读编写者的意图,不如直接学习课标来得更直接,也更透彻,所以,我提倡用“以课标为本”来替换“以教材为本”的提法。

第二,要尊重教材、不唯教材、用好教材

我们应该在准确把握课标的同时,领会教材编写意图,深刻理解教材内容,全面领悟教材所反应的知识要点、蕴含的教学思想方法基础上,在充分了解学生已有的学习水平和生活经验基础上,对教材内容进行恰当地选择与改编、删减与补充,设计出有利于学生学习的教学方案。

综上所述,作为教育工作者,唯有心中有学生,“以生为本”,才能有正确的教学观。体现在具体的教学中,我们要尊重教材,但不唯教材,理解教材编写意图,才能使教学实践真实有效。

【作者单位:昆山国际学校 江苏】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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