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在阻碍中国妈妈母乳喂养
2014-04-10
南方周末 2014-04-10
◀上接第9版
尽管奶粉企业大肆进入医务渠道,但鲜有受到中国政府处罚。被央视曝光的多美滋并未因“第一口奶”事件受到政府处罚,而违规的医务人员却受到处理。
“其实这是企业的主动行为,应该受罚,但我们没有管理权限。另一个原因是,这件事被定性为违规,不适用刑法里的行贿罪。”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妇幼健康服务司(下称卫计委)的相关负责人非常无奈。
在他看来,企业的行为隐蔽而巧妙,他们并不直接找医务人员推销,而是通过与医院合办孕妇学校,给医务人员讲课费来建立联系。此外,还支持医院的学术活动、赞助科研、赞助服务……“一切目的都是为了贴近孕妇,最终销售产品。”
“现在的难点是企业监管。医疗机构和人员在体系内,有各种各样的规章制度都可以进行处罚约束。”上述卫计委负责人说。
规则步步失守
事实上,并非没有制度对乳品企业进行监管。一直以来,对于达能等婴幼儿乳品企业,有一条严苛的规定限制着他们在国际和中国的业务。
1981年,世界卫生大会通过《母乳替代品市场国际准则》(下称《准则》),规定婴幼儿奶粉生产厂家不能向大众宣传和推广婴幼儿奶粉,婴幼儿奶粉外包装上不能出现婴幼儿的图片,并且必须印上鼓励母乳喂养的文字。
14年之后的1995年,中国也颁布了《母乳代用品销售管理办法》(下称《办法》),禁止发布母乳代用品广告,禁止一切行为的医务渠道营销,旨在保护新生儿权利。所谓“母乳代用品”,指凡是能够代替母乳的,包括奶粉,其他的一些食品,甚至奶瓶、奶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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