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克莱伦斯·丹诺法律思想形成背景初探

2014-04-09

张 娴

(内蒙古师范大学历史系,内蒙古呼和浩特010022)

克莱伦斯·丹诺(Clarence Darrow,1857—1938年)是美国著名刑辩律师,曾在一系列震撼世界的审判中出庭担任辩护人,并以其显著的热爱自由、崇尚正义、追求进步的思想主张给世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奠定了他在美国和世界法制史上的历史地位。显然,充分理解丹诺具有显著个性特征的法律思想,是正确解读其刑辩生涯和影响的重要前提。目前,国内对丹诺及其刑辩生涯的研究相对偏少,已有论著主要是丹诺回忆录、传记以及对其精彩的法庭辩护词的赏析。本文拟就其法律思想的形成背景做一些初步分析。

克莱伦斯·丹诺的法律思想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美国社会变革的产物。

19世纪末,随着内战的结束和经济的高速发展,美国进入“大公司”时代,实现了工业化、城市化和资本主义的垄断化。大公司的纷纷出现,进一步推动了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和社会财富的迅速增加,但与此同时,美国也出现了一系列社会转型带来的矛盾和问题。

首先是劳资矛盾。南北战争结束后,美国国内市场统一,工业化迅速发展,需要大量产业工人。越来越多的农村剩余劳力涌入城市成为劳工,产业工人队伍迅速壮大。然而,快速增加的巨额社会财富并没有为产业工人带来生产和生活条件的改善,他们的社会地位低下,基本权利始终缺乏保障。他们生活在阴暗潮湿、环境恶劣的贫民窟,高强度劳动难以换来保证温饱的工资收入。妇女儿童也因生活压力加入劳工行列,沦落为大机器的附属品。工人还时刻面临失业的风险,失业工人生活更加难以为继。大公司不断地通过压低工资、阻止建立工会、解雇工会工人等方式侵害工人的基本权利,并利用手中掌握的巨额财富,操纵联邦政府和司法部门,肆无忌惮地利用公共权力奴役工人。在政府不干预企业经济活动的传统治国理念影响下,美国联邦政府和各州政府成为“大公司”奴役劳工的帮凶。劳工们难以分享社会高速发展带来的利益,却首当其冲地成了“大公司”时代美国社会的牺牲品。这一时期的劳资矛盾十分尖锐,甚至发展成为暴力冲突。在1894年普尔曼工人罢工中,铁路工人希望和平实现目标,但被大公司拒绝并遭联邦军队镇压,最终演变为暴力冲突,13名工人被打死,工会领袖尤金·维克多·德布斯等人被捕。当时担任铁路公司律师职务的克莱伦斯·丹诺,目睹这一场面,深感震惊,毅然辞去了令人羡慕的公司律师职务,转而为被捕工会领袖辩护。

“大公司”时代初期的矛盾和乱相象在其他领域也随处可见。大公司一味追求高额垄断利润,造成了市场的严重混乱和种种社会灾难。垄断资本家们不仅压榨工人,还欺侮农民、黑人等广大民众,并严重威胁到中小企业主的利益。例如:铁路公司通过垄断铁路运价,在自身获得了垄断性的高额利润的同时,加剧了企业之间的恶性竞争,打击了中小企业,造成了市场秩序的严重混乱;通过垄断铁路运价,压低农产品价格,以土地抵押等方式控制农业,使依附于铁路运输的农民利益受损,沦落为大公司的债务农。在工业化、城市化和资本主义垄断化进程中,黑人仍然遭受各种歧视,涌入工业城市的黑人受到排挤,被隔离在“黑人区”,不能与白人享受同等的工作和教育机会,生活在社会最底层。南部三K党势力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蔓延到北部工业城市,使北方黑人面临新的危机。新的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也侵害了社会各个阶层的利益。例如:大公司的胡作非为造成了自然环境的恶化和资源的严重浪费;食品药品制造公司通过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严重危害了公众的身心健康,甚至影响到美西战争中的军需食品药品供应,造成了参战士兵的伤亡。[1]

这一时期,美国社会出现了要求强化政府权力和加强社会治理的呼声,希望进一步加强政府管理企业和化解社会矛盾的治理能力。但是,由于垄断资本家勾结政客操纵政治的现象越演越烈,美国的政治腐败在这一时期也达到空前的地步,使联邦政府难以及时担负起化解社会矛盾、推动社会转型的职责。受传统的政府不干预企业经营理念的影响,美国联邦政府和各州政府一方面对大公司的胡作非为无所作为,另一方面积极地为企业的发展和资本家牟取利润创造条件,并严厉镇压工人罢工等一切反抗行为,这必然导致联邦政府和各州政府一定程度上成为资本家为害民众、为害社会的帮凶。

美国人从建国起就笃信美国自由制度的优越性,强调美国是一个特殊的国家,是一片“自由的乐土”。他们相信:在这片“自由的乐土”,人人生而自由,生而平等,每个人的基本权利都会得到尊重,都可以受到法律的保护;每个人都可以通过个人奋斗获得平等的发展机会,都可以共享社会的繁荣和进步。显然,这是构成美国人世代相承的“美国梦”的核心内涵。但是,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社会变革的背景下,出现了一系列新的矛盾和问题,资本家内部的矛盾更为尖锐,中小企业主利益受到严重损害,普通工人、农民、黑人等社会下层民众的基本权利难以得到保证。“美国生活的希望”何在?当时一些有识之士为此深感忧虑,出现了像威廉·伦道夫·赫斯特、西奥多·罗斯福等一大批主张改革的进步主义知识分子和政治家,他们努力为实现“美国梦”寻求新的出路。[2]一些新闻记者和作家(所谓“扒粪者”)纷纷通过书籍和报纸杂志揭露社会弊端,发起了“揭发黑幕运动”。“揭发黑幕运动”推动了旨在推进社会变革、重塑“美国生活的希望”的进步主义运动逐步走向高潮。作为一位进步知识分子,克莱伦斯·丹诺毅然辞去铁路公司律师职务转而为被捕工人辩护的行为表明,他不仅对这一时期的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有着深刻的理解和强烈的感受,而且,决心以法律为武器、以法庭为阵地,积极投身社会变革,维护美国社会的自由、正义和梦想。

美国进步主义时代形成的新思想、新观念对克莱伦斯·丹诺产生了直接影响。

19世纪末20世纪初美国社会的变化,对传统的美国自由主义观念形成了挑战,带来了美国人价值观念的深刻变化。在这一过程中,进步主义知识分子发挥了重大作用。他们从不同的领域否定了政府不干预经济、不重视社会治理的传统观念,积极主张从各个领域推动进步主义改革,通过改革解决各种社会问题,克服日益尖锐的社会矛盾,实现美国资本主义社会机体的优化。例如:在社会学领域,进步知识分子发表了大量优秀论著,批判了一些垄断资本家及其代言人大肆鼓吹的社会达尔文主义观点,批驳了阶级、种族之间剥削压迫现象符合社会进步的谬论,强调通过政府干预、社会控制等手段推动社会进步。在政治学领域,时事评论家沃尔特·李普曼在发表系列政论文章的基础上,又著有《放任与驾驭》一书,书中指出大公司是资本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政府只有通过加强经济问题管理,实行联邦体制现代化,才能阻止群众的暴力反垄断行动,维持社会秩序的稳定,反映了现实的政治哲学思想;纽约新闻记者赫伯特·克罗利是现实政治哲学的另一代表人物,出版了《美国生活的希望》,提出了国家主义理论,强调美国政府必须在进步主义改革中发挥重要作用,承认工会合法地位,以一系列符合社会发展需要的联邦法律,取代过时的谢尔曼反托拉斯法。在法学领域,奥利弗·温德尔·霍姆斯法官、路易斯·布兰代斯律师等人开始挑战传统法学,前者不再将自然法学的“重视自由甚于正义、重视产权甚于人性”视为信条,强调“法律必须立足于实用的意义”[3],并将这一理念运用于司法审判实践;后者依托大量医学和社会学现实资料进行辩护,一定程度上否定了根据司法先例进行辩护的做法。在经济学领域,美国出现了一股反叛古典自由放任主义的新经济思潮,经济学家兼社会改革家亨利·乔治提出的社会改革方案中的“单一税制”理论,就是对古典经济学理论最早的宣战。一批年轻的经济学家于1885年建立了“美国新经济协会”。索尔斯坦·维布伦是其中挑战“正统”的古典经济理论最激烈、最有影响力的经济学家。他的代表著作《有闲阶级论》和《企业论》,对工业和商业进行了划分,揭示了工业和商业的对立,指出侧重金钱的商业必然有利于上层阶级,损害下层阶级利益,要求政府加强经济干预,引导工业化发展和社会进步;他一定程度上受进化论的影响,认为社会和人的行为在不断变化,传统的放任经济已不适应社会进步,希望与时俱进地建立依据社会变化而逐步推进的经济理论体系。[4]

克莱伦斯·丹诺年轻时偏爱阅读各种追求民主、自由的文学作品,如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狄更斯的《艰难时世》和沃尔特·惠特曼①沃尔特·惠特曼(Walt Whitman 1819—1892),著有诗集《草叶集》,曾奔赴南北战争战场,反对奴隶制,作品体现民主自由思想。的作品,并在演讲和辩论中讨论这些揭露资本社会本质的文学作品。他和一些社会主义者、无政府主义者、怀疑主义者,以及爱好民主自由的思想家结交成友。他的法律思想也受到上述进步主义观念的影响。他赞同路易斯·布兰代斯提出的打破美国铁路公司等大型企业垄断地位,反对垄断法等思想。19世纪末20世纪初,美国守旧的教条法理学逐渐被社会法理学取代,接受新法律思想的丹诺抨击传统法学思想,强调法律应随着社会的进步而不断完善,要解决变革时期出现的各种新问题必须有与时俱进的法律,而不是信守传统的法学教条和司法案例。他反对一味地保护富人财产而牺牲穷人的基本生存权,肯定了法学家霍姆斯的实用主义法学思想,认为“法律应该像衣服一样适应人的需要,当人们不需要的时候,就应当及时废止”[5]233,他还将心理学、社会学等科学知识运用到法律辩护实践中,努力推动司法判决的科学公正。

丹诺在其传记中曾多次提到两位进步知识分子,亨利·乔治(Henry George)和约翰·彼得·奥特盖德(John P.Altgeld)。他们对丹诺法律思想产生了特别重要的影响。

亨利·乔治是19世纪末美国著名社会活动家和经济学家。他抨击了古典自由放任主义经济学理论。在其著作《进步与贫困》中,他指出大公司时代已经消灭了公平竞争,应该实行单一税制,保证社会公正。青年时代的丹诺赞赏《进步与贫困》,受到亨利·乔治思想观念的深刻影响。他在自传中写到,“亨利·乔治在书中展现了一个理想主义者梦想的平等社会,我仿佛找到了新的政治福音”[5]34。他加入了亨利·乔治的追随者们组织的单一税制俱乐部,与他们共同探讨关于经济平等和社会自由的思想。在俱乐部举行的关于自由贸易的一次辩论会中,丹诺以精彩的演讲获得了亨利·乔治的赞赏。这一消息登上了次日芝加哥报纸头条,丹诺从此成为公众人物。

约翰·彼得·奥特盖德对丹诺思想的影响也至关重要。约翰·彼得·奥特盖德著有《我们的刑法及其受害者》一书,他认为犯罪主要源于贫困,这使丹诺认识到“罪”与“罪行”的区别,直接影响了丹诺的刑辩实践。丹诺到达芝加哥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拜访约翰·彼得·奥特盖德,并惊讶地发现两人存在着很多共识,如都同情社会下层,痛恨社会不公。丹诺认为,大公司里的多数商人比监狱里的罪犯更可恶,将罪犯判处极刑不仅残忍,更是社会不公的表现[6]9。奥特盖德非常赞赏丹诺,并决定用毕生心血培养他。奥特盖德亦师亦友,成为丹诺的莫逆之交。欧文·斯通认为,“奥特盖德是对丹诺人生影响最大的一个人”[7]43。

美国是一个民主国家,具有历史渊源深厚和强大无比的自由主义传统。在这一背景下形成的丹诺家族的传统,也对克莱伦斯·丹诺产生了重要影响。

丹诺的祖先属于英国古老的丹诺家族体系的一支,在17世纪晚期迁居康涅狄格。康涅狄格是英属北美殖民地中少有的自治殖民地之一,自由主义氛围浓厚。丹诺的祖父母和曾祖父母均来自此地。独立战争爆发后,丹诺的祖父艾美瑞斯(Ammirus)及其兄弟积极响应乔治·华盛顿的征召,参加了反抗和推翻英国殖民统治的斗争。丹诺一直都为先人这种追求自由、对抗强权奴役的精神和行为感到自豪。

父母的教育直接影响着丹诺的成长。丹诺的父亲埃米诺斯(Amirus)和母亲埃米丽(Emily)都是异教徒。父亲埃米诺斯热爱读书,勤于思考,是一位无神论信奉者。在家庭教育中,埃米诺斯经常教育丹诺的一句话是,“敬畏上帝是智慧的终止,怀疑是智慧的起点”[7]18。在他的影响下,丹诺的法律思想中蕴含着深刻的怀疑主义,成为狂热的不可知论者,认为宗教是迷信,仅属于个人信仰,并不神圣。他在“上帝是否存在”的辩论会上,曾发表了大量对上帝大不敬的言辞,指出“那些使世界变得更明智、更美好、更神圣的人,都曾经和世界上的法律、风俗习惯和制度做斗争”[7]45。丹诺在刑辩实践中也从不轻信盲从,而是不断地追求司法证据的真实性和司法判决的公正性。丹诺在办理劳工案时,常常亲自深入劳工中收集证据。1905年爱达荷州发生哈利·欧洽德枪杀前任州长弗兰克·史丹内伯案,大资本家和政客合谋利用“谎言家”哈利·欧洽德伪造自白书,控告并逮捕了西部矿工联盟领导人,强行将矿工联盟拉入谋杀案,妄图借此打压甚至消灭矿工联盟。丹诺并不理会联邦调查委员会所收集的证据,而是亲自找到欧洽德口中的同犯史蒂夫·亚当斯,验证欧洽德的供词,并邀请了来自社会不同阶层的87名证人到法庭证实欧洽德的犯罪事实和伪劣人品,揭示了他编造伪证诬陷矿工领袖、妄图转嫁罪责、逃避离法律惩罚的阴谋,保证了最后司法判决的相对公正性。

埃米诺斯尽管是异教徒,拥有着自己的独立思想,但又能包容镇上其他人的宗教信仰,与周围邻居相处融洽,并允许自己的孩子到教堂做礼拜,这种独立包容精神深深地影响了丹诺。丹诺不愿和别人争论宗教信仰问题,他认可世界上处于困境中的大多数人能从《圣经》中得到慰藉和希望,因而接受了世界上不同宗教信仰的存在。他说,“我不会把我的宗教观强加给任何人,但我有权坚持自己的观点,并如同维护自己的观点一样,为维护其他人的宗教观念而努力战斗”[8]419。当1925年美国民主党元老威廉·布赖恩企图利用原教旨主义运动阻止美国自由知识分子传播和普及科学观点时,丹诺主动担任了被告的辩护律师,通过法庭斗争,批判了宗教僭越法律和背离科学的行为。

埃米诺斯崇拜社会英雄,并用他们的名字给自己的孩子们命名。丹诺的全名Clarence Seward Darrow中的“Seward”就是为了纪念William Herry Seward(威廉·亨利·西华德)。西华德曾任美国律师、地产经纪人,后成为纽约州州长和美国国务卿,但丹诺对他最感自豪之处则在于他是坚定的废奴主义者。丹诺的律师生涯追求的目标,也如西华德在一次案件中作终结辩护时对陪审员所述,“我不是罪犯的律师,而是社会和人类的律师”[9]。所以,丹诺一直支持维护美国黑人的基本权利,保护工业城市中的弱势群体。他在这方面最具代表性的刑辩案例就是1925年接受了“全国黑人种族协会”的邀请,担任黑人医生史威特的辩护律师。以一名白人律师的身份替一个枪杀白人的黑人罪犯辩护,这直接冲击了三K党人的盎格鲁撒克逊种族优越思想。显然,父亲埃米诺斯对丹诺的影响是巨大的。

丹诺的母亲埃米丽也是一位热爱阅读和思考、敢于追求自由和进步的人士,并对丹诺产生了重要影响。按照丹诺的回忆,埃米丽在培育孩子和操劳家务之余,一直热爱读书。由于喜爱阅读和思考,与社区其他妇女相比,她的眼界更为开阔,思想也更为先进。她积极参加争取妇女选举权的运动和其他的宗教、教育等各类争取自由权利的活动。丹诺的父亲曾担任金斯曼地区废奴运动的地下联络员,埃米丽不仅积极配合丈夫的工作,还将自己的住房作为“地下铁道”的秘密联络点,积极帮助黑人奴隶逃出奴隶主的魔掌,成为废奴运动的积极参与者。正因为拥有博学、思想进步的父母的启蒙和引导,年幼的丹诺不仅从父母的言行中耳濡目染了热爱自由、崇尚正义、追求进步的思想观念,而且,形成了喜爱阅读、善于思考的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拥有了更多的阅读书籍、了解历史和社会的机会。

面对种种社会不公,如垄断资本家欺压劳工、白人对黑人实行种族歧视和利用落后的宗教观念阻碍社会进步等,丹诺坚决地站了出来。他敢于维护美国社会的相对自由、正义和进步,这绝不是偶然的。从克莱伦斯·丹诺法律思想的形成背景看,如同其他历史伟人一样,他作为一位伟大的律师也是美国重要社会变革时代的产物,受到19世纪末20世纪初美国社会变革和进步主义观念的深刻影响,也受到了美国历史传统和其家族传统的熏陶。

[1] 许国林.从镀金时代到现代美国:美国近现代转型期社会经济史研究[M].北京:线装书局,2007:150-160.

[2] [美]赫伯特·克罗利.美国生活的希望:政府在实现国家目标中的作用[M].王军英,等,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6:117-146.

[3] [美]康马杰.美国精神[M].杨静予,等,译.北京:光明日报出版社,1988:567.

[4] 李庆余,周桂银,等.美国现代化道路[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189-199.

[5] [美]丹诺.丹诺自传[M].林正,译.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2003.

[6] Paul S.Gillies.Darrow in Vermont[J].The Vermont Bar Journal& Law Digest,October 1995.

[7] Irving Stone.Clarence Darrow for the defense:a biography[M].New York:New American Library,1971.

[8] David E.Lilitenthal.Clarence Darrow[J].The Nation,Vol.124,No.3224,April 20,1927.

[9] John A.Farrell.Clarence Darrow:Attorney for the Damned[M].New York:Doubleday,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