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出台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及治理择校管理办法
2014-04-09刘波
河南教育·基教版 2014年3期
刘波
为有效解决“择校热”“大班额”等问题,进一步规范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行为,河南省教育厅于2014年2月中旬出台《河南省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及治理择校管理办法(试行)》,明确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就近入学制度,学生按照划定的服务范围报到入学。
关键词:招生
省辖市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应依据辖区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和学校分布情况,合理划定每所公办学校的招生范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应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公示招生政策、入学条件、招生计划、招生片区、招生程序、招生结果、咨询电话。
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跨区域、跨片区招生和收费。按照政策规定确需跨区域、跨片区就读的学生,由省辖市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有关政策和就近入学原则统一协调安排学位。跨区域招生的比例要按照省教育厅、发改委、审计厅《关于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实施意见》对各地提出的治理择校问题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分学校制订专项治理计划,确保治理择校目标任务的实现。学校不得以学生跨区域就读为由收取择校费。
符合入学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照“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全日制学校为主”的原则,由流入地省辖市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统筹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关键词:考试
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采取考试方式选拔新生。经省教育厅批准的实验班和特长班,也不得进行文化课考试,只能进行特长方面的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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