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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的本质问题不容置疑——答李志宏教授

2014-04-06张立勇黄健云

黑龙江社会科学 2014年1期
关键词:李先生本质美学

张立勇,黄健云

(玉林师范学院新实践美学研究所,广西玉林537000)

美学是一门古老又年轻的科学,说其古老,是因为对美的认识可以追溯到原始社会的巫术,甚至可以说在猿向人转化的过程中已经萌生了对美的感悟。当然,原始社会的美不同于今天我们认识的美,但谁也无法否认的是,美是人类特有的追求,它是和人的进化一起产生并逐渐发展起来的。说美学年轻,是因为它在1750年才随着德国哲学家鲍姆加登的著作《美学》出版而成为一门学科。美学学科的建立也标志着人们开始用认识论的方法对美进行分析探索,开始了以后门派林立、异彩纷呈的美学研究之旅。

一、美的本质问题是美学研究的起点

任何问题的研究都会有一个逻辑起点,美的本质就是美学研究的逻辑起点,通过对美的本质的不同理解,出现了各种各样的对“美是什么”的解释。据文字记载,最早研究“美是什么”的人是柏拉图,他在《文艺对话集》中以对话的形式记录了对美的第一次探讨。柏拉图在著作中谈到美不是美丽的汤罐,不是美丽的小姐,不是漂亮的母马等,因为这些都是美的事物,但美的事物不等于“美本身”。什么是美本身呢?美本身既不是有用、有益,也不是善,具体是什么他很难用语言来表达,最后的结论是“美是难的”。李志宏教授认为“柏拉图否定了实体性的存在——汤罐、小姐、母马等,也否定了抽象性的存在有用、有益和善,就是否定了关系性的存在,就是否定了美在关系”[1],这是以偏概全的观点。要知道,柏拉图所处的时代(公元前427年-前347年),人们对世界的理解更多的是从朴素的整体观上来思考,用哲思的方式来掌握客观世界。当人们面对客观世界中存在的还不能充分理解的事物,他们都会认为那是一种自然地存在。比如远古时代,希腊诸神并不是现在人们认为的神话故事中的人物,而是和远古人生存在同一个时间里,只不过不是同一个空间而已。柏拉图提出“美是什么”的问题,也应该是在这种层面上,即美是存在的,只不过还不能够充分认识。柏拉图说美不是汤罐、小姐、母马、有用、有益和善的,并没有说美不是关系,其实他之所以从生活的现象中来分析美的问题,还是把美这种尚未充分认识的存在放在与人的关系中来考虑的。同样的例子在古代中国也可以找出来。例如今天我们认识到龙是人们幻想的动物,它具有九种动物合而为一的九不像的形象。然而在古代人心中,龙是圣物,是确实存在的,只不过常人不可见而已。孔子在谈论老子的时候说,“有如神龙见首不见尾”,就是把不为人知的老子比喻成众所周知的神龙,这就说明在那时候,龙是被人们普遍承认的存在物。老子在道德经中对道的解释是“道可道,非常道”,而在其后老子又说“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但是这并没有影响后人对道德经的阐释理解,也没有人认为“道是什么”是一个伪命题。为什么同样的情况放到美学研究里便成了“伪命题”?李志宏教授的观点是否可以理解为“吾不知美为何物,故以之为伪”呢?

对美的不同解释是美学学科产生之后的事情。随着社会科技的进步,人们认识的能力也在增加,学科分类就是人对世界认识能力提高的具体表现。自然科学可以用分门别类的方法深入探索,最后发现事物的本来面目。社会科学也可以用分门别类的方法深入探索,总结出不同社会形态的发展规律。但美学作为对人审美能力的研究,很难用量化的方式进行具体分析。虽然20世纪出现的分析科学对人的思维能力采用量化分析的方法为美学思维的研究提供了许多有借鉴意义的资料,但依然无法完全解释审美运行机制的深层心理。美的研究以及美感的研究是一种整体化、系统性的研究,需要用系统科学方法从完形的角度去审视。以人的精神世界为例,康德把人的精神世界分为知、情、意三部分,但是知识、情感、意志的分别研究并不能完全解释人的精神世界所有问题。问题的最终解决还是需要对人的精神做整体性分析。在这方面,新实践美学做出了探索性的研究,值得借鉴。

二、认识论无法彻底解决美学的问题

美学流派的形成和争论的根源在于不同的美学流派根据自己对美的本质的不同理解形成自己的解释,“各执一隅之解,欲拟万端之变,所谓东向而望,不见西墙也。”各个流派可以自圆其说,都为人类文化的发展添砖加瓦,但是没必要认为自己的就是真理,更不要轻易地给别人的观点设定期限。李志宏先生发表在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13年第5期上的文章《根源性美学歧误匡正:“美”字不是“美”——兼向张玉能先生及实践美学谱系请教》,摘要第一句话:“实践美学及其谱系中的诸学派之所以难葆长久的生命力”,就显得有些武断。实践美学可能有不足,但因此就断言其“难葆长久”就有些过了。当然这也显示出李先生对自身研究的自信。

文章中李先生认为造成对“美是什么”命题答案歧见纷呈、谬误百出的重要原因之一,是“人们思维和语言表述过程中美概念与美事物的含混不清,是把‘美’字的存在当成了‘美’的存在”。实践美学早就表明,人的思维和语言的发展都是在劳动实践过程中逐渐形成并发展起来的,人的思维和语言是一个从简单到复杂的发展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必然会有某些表述方式、方法的不足,但也必然会随着语言的丰富而更加鲜明生动。对“美是什么”的解释也是如此,所以李先生的这个观点是符合事物发展规律的,也是正确的。“美是什么”在当下不能很好地说明,但美并不是不能说。很少有人把话说得十全十美,但不是每个人都在说话吗?李先生对“美是什么”问题的真伪性探究,也是一种说法而已。李先生通过对美事物和美概念的区别得出两点:第一,美本身、美本质、美事物的存在是人们头脑臆想出来的,不是现实的、实有的。不错,美本身、美本质、美事物是人们臆想出来用以表达对美的认识,然而这种臆想并不能脱离人对世界的观察,正是在仰观俯察的基础上,人们得出用美来表达自己对具有美的性质事物的认识。美本身、美本质、美事物不以实体的形式存在,却并不能说明它不是现实的、实有的,否则无法解释无处不在的美的存在,因为共性都在个体身上表现出来。第二,“美”字在语言生活中只能充当代名词的角色,不能指代实际存在的美事物。美字是对人们审美感受的描述,并非只是一个名词,有时候它是一个动词,如美发;有时候是一个形容词,如美丽;它不能指代实际存在的美事物,却能涵盖美的事物的共性。因此,得出的这两个结论都有过于片面的嫌疑,根据这两个结论推导出来的‘美是什么’必定是伪命题”的结论的正确性可想而知。

接着,李先生用语言分析的方法对美事物进行了解释,他说:“在语言层面,‘美的事物的本质’就应该是一个名词。这里,事物存在的一般规则再次显现出来:任何一个名词都有直接的所指物,不需要再问这一名词指什么。一旦需要问这一名词指什么,就表明这一名词没有实际的指代物,因此是个虚假的名词,不存在这样的事物。”推理自然是不错的,但前提并不正确。名词固然是有明确的指代物,但如果它不是名词呢?上文已经说过,美并不只是名词,“美的事物的本质”更不是一个词,由此得不出不存在“美的事物的本质”的结论来。进一步讲,语言是人类发展过程中的突破,语言对人脑的完善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言不尽意”的困惑也一直没有被很好地解决,语言本身的局限性也会影响人们对事物的理解,所以只凭语言分析不能否定美的本质的存在。李先生在文章中对新实践美学对美的解释表示怀疑,这涉及新实践美学对实践美学的继承和发展。在文章的这一部分,李先生认为“由于‘美是什么’命题在逻辑前提上就是错误的,因此所有对这一命题做出的回答都必定是错误的”。李先生所说的逻辑前提可以理解为:美是一个名词。逻辑思路是:名词就得有实体,没有实体就是伪命题,因为“美”不是实体,所以“美是什么”就是伪命题。可以看出,不是美的本质问题的逻辑前提错误,而是李先生“美是一个名词”的逻辑前提错误。以其昏昏使人昭昭的事情不该发生却已经发生了。

美的本质问题是一个伪命题,那么“美是什么”的问题该如何回答呢?用李先生的话说“如果没有美本质、美属性、美的性质,一般事物是怎样成为美的事物的?”李先生的回答是:所有事物都是内质与外形的统一,其中,内质同需要相对应,外形同知觉相对应。如果事物内质能满足人的需要,就是于人有利的,能使人产生好感及愉悦感,同步地,作为事物有利性信号的事物外形也能引发人的好感及愉悦感。如果人对特定事物形式的印象和记忆足够深刻,就能在认知结构中建立起相应的形式知觉模式。这种形式知觉模式对外连接着事物的形式,对内连接着人的好感,是认知结构中的重要枢纽。形式知觉模式形成之后,一当知觉到具有与此形式知觉模式相契合形式的事物,人就会直觉性的形成好感或愉悦感。当人没有功利需求即处于非利害状态时,就能体验到契合形式知觉模式的事物形式所引发的愉悦感。人对这种愉悦体验是用“美”来形容的,现在称为美感。引发美感的对象事物被称为美的事物,又被当做“美”,进而形成美本质及“美是什么”命题。

让我们分析一下认知美学的这段经典论述,比较实践美学看有哪些不同之处。

第一,所有事物都是内质与外形的统一,是典型的认识论、二元论的方法。我们已经说过,美是显现实践自由的形象的肯定价值,不能用割裂的观点来分析,只能用系统论整体的哲学思辨的方式来把握。马克思说过,人类掌握世界的方式很多,有科学方式,宗教的方式,实践审美的方式等。美学是用实践审美的方式来把握世界,而不是科学的方式。将所有事物都分为内质与外形的统一,是一种机械的划分方式,已经被实践证明是错误的方法。

第二,认知美学认为“如果人对特定事物形式的印象和记忆足够深刻,就能在认知结构中建立起相应的形式知觉模式”。这种形式知觉模式的形成在李泽厚先生的《美的历程》里面早已描述过,它是人类发展过程中内容向形式的积淀,是随着人脑的进化而在人脑中逐渐形成的一种意识本领。所谓知觉形式的形成只是实践美学“积淀”的一种新的描述方式而已,核心内容相同。

第三,认知美学认为“如果事物内质能满足人的需要,就是于人有利的,能使人产生好感及愉悦感,同步地,作为事物有利性信号的事物外形也能引发人的好感及愉悦感”。把人的美感产生归结于对人有利以及有利性信号的事物外形引发,是不是又回到了实践美学最初的起点“快感是美感的基础”?如果真的如此,认知美学在理论上是完全落在了实践美学的后面。这也同时表明说明,认知美学同样承认人的美感来源于劳动实践,而这恰恰证明了实践美学对美的本原问题的解释是正确的。通过实践人才有了知觉,通过实践人才有了对美学的思考。

第四,认知美学认为“当知觉到具有与此形式知觉模式相契合形式的事物,人就会直觉性的形成好感或愉悦感。当人没有功利需求即处于非利害状态时,就能体验到契合形式知觉模式的事物形式所引发的愉悦感。”即是说由功利产生而在非功利中体验到的才是美感,把功利当做了产生美感的必要条件。需要解释的是以功利目的产生又在非功利中体验何以可能的问题。木材商到山上去选择木材,是否还能够同时体验到树木高耸入云霄的形式美呢?这值得怀疑。马克思说过:“忧心忡忡的穷人甚至对美丽的景色都没有什么感觉;贩卖矿物的商人只看到矿物的商业价值,而看不到矿物的美和特性。”即使木材商真的能看到树木的形式美,也只能是在他暂时忘却了自己去选择木材的目的之后,并且这个木材商有一定的审美修养的情况下发生。这就又回到了内容向形式的积淀,回到了实践美学的源头。

综上,认知美学并没有对美学做出超越实践美学的贡献。和实践美学相比,只是在实践的基础上对美的本质问题作了语言上的不同解释。本同而末异,此两者同出而异名。同谓之美,美之又美,众妙之门。

三、美的存在问题

实践美学认为,美是客观存在的,但不存在纯粹“美”。美以自然美、社会美、艺术美、科技美等具体的形态存在于人类社会中,美是对存在的各种形态美的共性的描述。李先生之所以要否定“美是什么”,其原因在于固执地要找一个纯粹“美”,在众里寻他千百度之后发现并没有一个“美”存在,因而得出“美是什么”是一个伪命题的结论。那么,美的客观存在如何可能呢?

第一,美的客观性源于审美是人的特有心理能力。只有人才会审美,动物不存在审美,只有本能。虽然动物经过训练可以表现出类似审美的行为,比如鹦鹉能够选择纸和纸币,大象也可以用鼻子作画等,但是它们都不是自主自由的行为,而是在食物的诱使下做的强制性动作。人的审美则不同,人在审美过程中往往暂时隔离了生活中的日常功利思维,用一种纯粹对形式的欣赏来满足精神的需要。人在从猿转变到人的进化过程中不仅发展了物质需要,同时也产生了不断增长的精神需要,人的精神需要的存在决定了美的客观存在。

第二,美的客观性还决定于美的社会性。美是人类社会特有的关系,人类社会之外无所谓美丑。人类社会出现之前就已经有了各种自然存在,如高山大川、电闪雷鸣,这些自然存在对原始人来说是一种异己的存在,他们必须克服高山大川的阻挡,躲避电闪雷鸣的袭击才能生存。然而在人类社会中,随着人们审美意识的发展,高山变成了“我见青山多妩媚,料青山见我应如是”的物我观照,大川成了“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的哲学思考。电闪雷鸣也不再可怕,而成为绘画、摄影、影视、音乐等艺术形式钟爱的模仿素材。人类社会已经形成并存在,决定了美必在其中。

第三,美的客观性蕴含于事物审美属性客观性之中。事物的审美属性是客观存在的,它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以松树为例,它不仅具有保持水土涵养水源的生态价值,还有造房构屋架桥涉水的实用价值,既有十年成材以物易币的商业价值,更有高耸挺拔正直高洁的审美价值。这些价值并不因人的主观愿望失去,只会通过人的行为而彰显。不管人愿不愿意,松树长在那里就会保持水土涵养水源,用来植树造林会使得这种价值得以彰显;不管人愿不愿意,树干可当梁、树枝可为椽、木板可造舟的性质不变;木材商来挑选木材,松树可以成为商品,木材商不来,松树仍属潜在的商品;“要知松高洁,待到雪化时”,松树并不因为诗人的讴歌才迎霜傲雪。

由以上三点可以知道,美的存在不容置疑,质疑美的存在就是质疑人的精神存在,就是质疑人类社会的存在,就是质疑事物审美属性的存在。而没有人的精神,没有人的社会性,没有事物的审美属性,就会人之不人,社会不社会,事物不事物了。

四、新实践美学对实践美学的超越

新实践美学正是针对实践美学中关于美的本质问题缺乏统一界定的实际情况,在马克思主义实践美学的体系框架中,努力把中国美学范畴和西方美学范畴融通起来,相互补充,互相生发,从而建构起中国特色的新实践美学范畴体系,以全面、科学的阐释美学范畴及其关系和由此所组成的美学范畴体系。这个体系运用了现代系统学的思考方法,把各个审美范畴统一在自由这一统一范畴下面,从而提出自由、准自由、反自由、不自由等维度,归纳出美的定义为:“美是一种客观存在的社会价值,人类通过创造性的劳动实践,把具有真和善的品质的本质力量,在对象中自由地显现出来,从而使对象成为一种能够引起爱慕和喜悦感情的观赏形象,这种形象所具有的价值,就是美”[2]。新实践美学不是美学研究的终点,也不可能是终点,美学必将随着人类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发展更上一层楼,美的本质问题也将随着人类的进步有更新的更鲜明的解释。但就目前来讲,新实践美学应该说是对美的解释最合理的,对美学研究的贡献是最大的,这是由新实践美学的指导思想和实践路向决定的。

新实践美学以马克思主义实践美学为研究基础,而“实践美学的历史贡献就在于为中国美学找到了最具有超越和自我超越能力的哲学基础——马克思主义的实践唯物主义,从而把马克思主义美学对于以黑格尔为主要代表的传统美学的超越具体化为中国美学中的一次巨大的超越,那就是超越以认识论为主要哲学基础的中国近代传统美学,特别是对于以吕荧、高尔泰为代表的主观派,以蔡仪为代表的客观派,以朱光潜为代表的主客观统一派的总体性的超越”[3]。新实践美学继承了实践美学这一优秀传统,开创性地将话语实践运用于美学研究,作为实践的一种,而自由、准自由、反自由和不自由范畴正是话语实践的具体体现。其实李先生关于“美”不是美的论述,也是在话语实践的活动范围之内的。新实践美学认为创新是中国美学发展的唯一出路,而创新的方式可以概括为返本出新和推陈出新。“返本出新就是要以马克思主义的实践唯物主义经典文本和基本原理为依据,正本清源,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美学,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美学发展之路;推陈出新就是要清理和反思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过程中出现的形形色色偏差和错误,拨乱反正,持续发展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美学,面向现实,解决现实生活和艺术实践中的迫切问题。”[4]由此看来,作为一个立足经典,面对现实,勇于承担解决现实问题任务的新实践美学,怎么可能会像李先生讲的“难葆长久的生命力”呢?

当然,新实践美学和其他的美学学派一样,有着这样那样的不足,在美的本质问题上仍然需要在实践中努力探索,但美的本质问题作为美学问题的元问题的合理性是不容置疑的。

[1] 李志宏,张红梅.根源性美学歧误匡正:“美”字不是“美”——兼向张玉能先生及实践美学谱系请教[J].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13,(5).

[2] 张玉能.新实践美学论[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

[3] 张玉能.实践美学:超越传统美学的开放体系[J].云梦学刊,2000,(2).

[4] 张玉能.新实践美学的创新方式[J].甘肃社会科学,2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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