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现代大学制度及其监督机制的比较与启示
2014-04-03张燕妹刘唐宇
石家庄铁道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4年4期
张燕妹, 刘唐宇
(1.福建农林大学 文法学院,福建 福州 350002; 2.福建农林大学 廉政研究中心,福建 福州 350002; 3.福建农林大学 管理学院,福建 福州 350002)
我国高等教育体制改革至1990年代以来取得了显著的成效。然而,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制度层面的诸多问题逐渐显露,传统的制度体系已不能解决我国高等教育发展中的新问题,甚至成为束缚高等教育进一步发展的障碍。因此,从2005年开始,建立现代大学制度逐步被认为是深化高等教育改革、促进高等教育发展的新的方向和要求。此外,《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要从“完善治理结构,落实党委、校长职权,探索教授治学,发挥群众团体作用,加强扩大社会合作”等方面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及其监督机制[1]。
一、国外现代大学制度模式概览
国外现代大学制度的主要模式有德国的教授治校模式、英国的经费自主模式、美国的完整自主模式和日本的高度集权模式四种。其中德国和英国最具有原生性,他们都具有长久的大学历史,是早期大学的诞生地。而美国与日本的大学制度则是在学习、借鉴德国和英国模式的基础上形成的。四种现代大学制度模式各具特色又相互联系。
(一)德国的教授治校模式
中世纪大学是德国大学的发展原型,所以德国大学继承中世纪大学的模式跟政府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2]。德国大学制度是根据政府的法令、法规制定而来的。由此可见,在这样的制度下,德国的大学享有的自主权利十分有限,反之,大学多隶属于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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