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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教育中的教与学

2014-03-31李晓丽

卷宗 2014年2期

摘 要:法学教育中的教与学问题一直是该领域研究探讨的热点。本文从法学本科生的学习现状出发,分析法学效果不理想的问题特点,找出该问题产生的原因,并针对法学教学的特点,提出正确把握教与学关系的建议。

关键词:法学教学;专业意识;思维训练

法学是我国大学本科教育的一门专业,最近几年,随着法治经济的不断发展,公民的法律意识、权利意识逐渐增强,学法的热情也不断高涨,以至法学专业如雨后春笋般在全国各大高校纷纷兴起。笔者是一名从法学专业校门毕业不久又继续从事法学教学的年青教师,在工作几年后,又重新回到校门继续从事法学理论研究,从学到教再到学的过程中,体会出法学教育过程中的若干问题,以资求教。

1 法学本科生学习现状分析

法学是一门专业性很强的学科,它既是一本专业技术、又是一门社会科学。对于刚入校门的法学专业的大学生来说,往往抱着除暴安良,力罔狂澜的梦想,希望手持法律武器,伸张社会正义。但是他们当中大部分人,并不知道法学到底是一门什么样的学科,更加不知道需要什么样的学习方法和思维模式,也不知道每个阶段应当完成的学习任务和学习目标,更加没有想过如何将学习与将来的求职与就业联系在一起,仅仅停留在高中学习的惯性阶段,没有主动的思考意识,更加没有问题意识和思维训练。往往一个学年过去了,学会的东西就是书本上那几个概念、特点、性质和意义,在老师要求其作一篇专业评论时,学生们往往苦恼于无从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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