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中学生成绩评定方法的实验*
——以五级分制记分法为个案的研究
2014-03-31孙杰
华东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 2014年2期
孙 杰
(山西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太原030006)
五级分制记分法是建国初期在“借助苏联教育建设的先进经验”的过程中,传入中学学校教育生活领域的一种学生学业和品行成绩评定方法。它首先是以旅顺中学向苏联中学学习和使用为开端,然后在东北行政委员会教育部指示下在东北解放区开始逐步得以推行,此后被我国各级各类学校效仿而广泛运用。
一 五级分制记分法实验的历史背景
新中国成立以后(特别是第一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的召开),重申了共和国的教育是新民主主义的教育。新民主主义教育的建设过程,就是“根据共同纲领,以原有的新教育的良好经验为基础,吸收旧教育的某些有用的经验,特别要借助苏联教育建设的先进经验”①的过程。第一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的总结报告中,教育部副部长钱俊瑞首次向全国教育工作者明确提出借助苏联教育经验的意见,并把学习苏联教育经验作为建设新教育的方向。东北解放区是最早提出建设新型正规化教育问题的,他们努力寻求建设新型正规化教育的途径。1948年夏,旅顺中学向旅顺工业专科学校介绍投考学生时,工业专科学校发下的成绩表指定使用五级分制,并且让旅顺中学按20分折算为1分,填写成绩。当时旅顺中学教师感到五级分制简易,而过去未予注意,正好本校苏籍俄语教师曾使用这种评分法,全校教师才知晓苏联中学用五级分制记分法评定学生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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