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道德建设的社会教育路径——基于共同体理论的视角
2014-03-31孔凡建
华北电力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4年3期
关键词:教育
孔凡建
(中国矿业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江苏 徐州 221000)
“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1]可知社会性是人的本质属性,人与社会不可割裂开来。社会教育的主旨便在于社会道德的养成,在这个过程中使得人们更加理性和完整,努力实现“社会进步”和“自我扩张”实质的统一。它的目的在于平衡个人和社会因素之间的关系,引导人们进入社会的道德情境,实现人的自由发展。个体方面健全人格体系,通过具有社会道德的“成熟”的人以能力和“善”的价值引导,使个人具有精神的、道德的价值形式;社会教育促进社会发展,通过人这一“介体”在社会环境中展现个体的社会道德魅力进而使全社会演化为道德和文化的共同体。而如何基于共同体视域,通过社会教育路径的铺设达到社会道德建设“善”的程度,则是本文的着力点所在。
一、社会教育共同体建构
迪尔凯姆认为,不论是形成社会机械团结的“集体意识”,亦或导致社会有机团结的“劳动分工”,都具有一种道德属性,“从经验角度出发,除了集体以外,不存在任何一种凌驾于个人之上的道德力量”,“在任何情况下,分工都超出了纯粹经济利益的范围,构成了社会和道德秩序本身”[2]。由此可知,社会道德不仅仅是外在于个人、具有普遍期待性质和一定制裁手段的强制性力量,而且还应该是一种被个体所认可的权利和义务规定,是存在于个体之内的带有自愿倾向的普遍的共同心理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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