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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世贞《艺苑卮言》的乐府诗论

2014-03-31王辉斌

河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4年1期

王辉斌

(湖北文理学院 文学院,湖北 襄阳 441053)

【艺文寻珠】

王世贞《艺苑卮言》的乐府诗论

王辉斌

(湖北文理学院 文学院,湖北 襄阳 441053)

王世贞之于乐府诗的批评,主要反映在《艺苑卮言》一书中。此书的“乐府诗论”,具体表现在三个方面,即“乐府艺术论”、“乐府诗人论”、“具体作品论”,且各具成就与特点。王世贞对李东阳《拟古乐府》所进行的评价,早期与晚年之所以截然不同者,主要是因其内因与外因所导致,使得王世贞晚年不仅“自悔其少壮之误”,而且还“于论西涯乐府”,乃“三致意焉”。

王世贞;《艺苑卮言》;明代乐府诗

明代的乐府诗批评,与宋、元时期相比,呈现出一个极为明显的特点,即其无论是“品第类批评”抑或“专论类批评”,几乎都与诗话类著作关系密切。以诗话类著作进行乐府诗的批评,宋代诗人乃肇其始,如周紫芝《竹坡诗话》之于“本朝乐府”的评论,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其后的何溪汶《竹庄诗话》等,亦先后以为。待至朱明时期,以诗话的形式进行乐府诗批评,不仅蔚为大观,而且还推出了一批颇具影响的著作,如谢榛《四溟诗话》、王世贞《艺苑卮言》、胡应麟《诗薮》、胡震亨《唐音癸签》等。这些诗话类著作,由明代初期而晚期,所代表的实际上是乐府诗批评在当时的一种发展方向,并对清代的乐府诗批评产生着直接影响。所以,明、清时期的乐府诗批评,较之宋、元两朝而言,更具“专论式”的批评特性。因此,较为系统地对明代诗话类著作之乐府诗批评进行一番梳理也就势所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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